荷兰原先的荷兰省督本质上其实也是世袭的,因为多数省的荷兰省督一直都是历任奥兰治亲王。
荷兰自独立起,历任的多数省的荷兰省督(又译执政)分别是是:
荷兰国父——威廉一世(沉默者威廉)
拿骚的莫里斯(沉默者威廉的次子)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沉默者威廉的幼子)
威廉二世(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的儿子)
传到了沉默者威廉的曾孙威廉三世(奥兰治的威廉三世,这位后来还同时兼任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国王)
然后1702年威廉三世死后,荷兰进入了第二次无执政时期(1702年——1747年)
直到1747年,当时的奥兰治亲王威廉四世趁着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的机会,成为尼德兰联省的世袭执政
而威廉四世的父亲——奥兰治亲王约翰·威廉·弗里索·范·奥兰治-拿骚是威廉三世的教子,他们家的祖上是沉默者威廉的弟弟——约翰六世,当时的少数省的荷兰省督,一个家族的。
1751年,威廉四世的儿子威廉五世继位,成为尼德兰世袭执政,直到1795年被法国大革命推翻,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在荷兰建立了一个傀儡国——巴达维亚共和国。
拿破仑上台后,波拿巴家族的路易·波拿巴一度成为荷兰国王,后来拿破仑干脆亲自吞并了荷兰。
拿破仑失败后,重建的荷兰联合王国的国王威廉一世(威廉·弗雷德里克),就是威廉五世的儿子。
(在担任奥兰治-拿骚亲王期间,应该叫威廉六世)
荷兰的国家元首从共和制时代到今天,基本上一直是一个家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