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代替手工劳动,机械化大生产代替小作坊。
对下岗的手工艺人、作坊学徒来说,失去枷锁的同时,也失去了整个世界。
谢邀!
妻子对丈夫来说主要有四大价值:性伴侣、生孩子、带孩子、精神交流。
如果仅仅是拿掉生孩子的功能,女性还是要带孩子,带孩子也会严重耽误女方工作的。
如果仅仅是拿掉生孩子的功能,男性还是会为了拥有干净安全的性生活、有老婆带孩子两大原因,仰望女性,求她嫁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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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假设人类同时达到了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廉价高质的性爱机器人
二、不用女性生孩子
三、不用女性带孩子
情况会发生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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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率变得很低很低,但是结婚的夫妻中纯粹因为感情的比例却大幅度增加。以10分为满分,感情达不到7分的话,就结不了婚。而且结婚涉及钱的因素大幅降低,女方不生孩子不带孩子,凭啥要男方更能赚钱、提供更多物质呢?
二、事业型女性(工作能力强或者很愿意工作的)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可以聚精会神干事业了。忧的是自己独自面对高房价,男方穷两代人之力买房娶妻那是老黄历了。
三、非事业型(工作能力不强或者不喜欢工作的)女性这辈子获得的消费流大幅下降,而且下降得厉害。她们是最大输家。
四、男性集体都很开心。比较俗气的男人直接就去找性爱机器人了,再也不用忍受女人的“作”了。执意要找“真爱”的男人也可以去找真爱。
五、生了女儿的家长会鼓励女孩像男人一样要强,男人可以干程序员等高薪但是很累的职业,女人也可以。社会的“女汉子”比例直线上升。
六、男性追求女性的所谓“套路”会消失很多。有追求困难症的男性直接去找性爱机器人了,而不是去研究“泡学”。那些依然渴望跟真人结婚的男性,会选择直白简单的方式跟女性沟通,准备跟真人结婚的女生也不会作。太作的女生等待她们的是性爱机器人。
七、男女关系会更和谐。拜金问题、处女情结问题的争吵基本消亡。男女之间打口水仗的根源就是一个定价问题————如何为女性在婚姻内提供的性生活、生孩子、带孩子定价。男女开撕的根源就是女方觉得定价需要比较高而男方觉得定价不必那么高。如果不用定价了,争吵就少了一大半。
当女性无需生育,没有月经后,性别这一定义就被大幅度的模糊了,女性也不再是广义下的“弱者”,可能会更偏向于“一个娇小的人类”而男性则偏向于“较高壮的人类”,那么在智力差不多的情况下高壮与娇小作竞争时,那个更有竞争力?
(此处指得是大多数男性比女性高壮,当然也有部分女性比男性强壮)
例如996、体力劳动等,估计高壮的还是会比较吃香吧。
我发现人们有一种奇怪的倾向,就是给一群人取一个名字,然后就认为这群人是一个整体。
事实上并非如此。
女性和女性内部组织非常松散,甚至相互不承认对方是自己人。
一个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和老公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的现代女性,和一个婚前谈彩礼,婚后谈生育补偿金的女性,相互会觉得和对方是一类人吗?
回到你的问题上来,如果未来女性可以不用生孩子,对第一类女性来说无疑是一种解放,但对第二类女性呢?她浑身上下唯一值钱的就是子宫使用权,这辈子就指着用这个使用权换取生存资源呢,你现在用人工子宫取代了她人肉子宫的价值,她还卖个锤子?
第一个起来拿命反抗人工子宫的,就是这类女性。
女性会非常明显地分裂成两派:非常高兴派和非常愤怒派。
取决于那时候的女性多大程度上依赖生育讨生活。
所以,受教育程度高,有一技之长,靠技能和职业生存不成问题,有一些理想和抱负,有自己的生活和目标的女性,会非常开心。因为生育终于不用被很多人视为强加在她们身上的一件任务,再也不会到了年龄就要被亲朋好友社会舆论拖去结婚生子,冒着生理痛苦和发展滞后的风险,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了。
但对于受教育程度低,技能程度低,这辈子就指着结婚生子,靠老公罩着,靠子宫换取社会地位的人来说,这是毁灭性打击。这部分女性在过去即使没有其他长处,仍然有机会靠着生育价值,嫁入比自己条件更好的男方家庭,通过生儿育女家务劳动讨生活。但假如人工生育技术成熟,生育不再一定需要女性的身体参与,这部分女性将失去安身立命的最大资本,即使不堕入社会底层,也将必须用自己微薄的技能,从事一些底层的、辛苦的、体力的劳动,和同阶级男性刚正面,处境可想而知。这部分女性肯定是会愤怒的。
生育这件事情,客观来讲,一直就是对女性予取予夺的存在。并不是单纯对女性好或者对女性坏的一件事。这点我认为不管多么激进的男权和女权分子,都应该看清。
我们只能期望,那个时候的女性已经基本都完成了教育普及,都经历了意识觉醒,都已经不再靠或者不再完全靠生育换取社会地位了。或者那个时候社会已经消灭阶级,变成共产主义了。
不然那个时代的女性将会急速分化,成为不稳定的因子。
现在的女性,这种分化已经开始了。要独立要工作,追求“努力的权利”,讲究和男人同台竞技的女人,和要生育要福利,要社会为生育女性倾斜资源的女人,各自说自己才是女权,对方是伪女权。
在当今社会下,我不好说这孰对孰错,因为生育确实还是一项不可能完全和女性分割开来的工作。
但如果把目光放长远一点,我是希望后者这类女人,能够看清形势,不要单单沉溺于靠自己的子宫争取权益(虽然在现今有一定意义),一定要为自己储备足够的【生育外实力】。
不然一旦生育革命来了,遭殃的可根本不是男人或者女强人,而是沉溺于自己子宫福利的女人。
届时各种关于“田园女权”的争论也会终结。因为卖子宫的行为会真正失去市场。
我经常在各种关于生育辅助技术,人造子宫,人工生育技术下的帖子,看到男性用户的留言,什么觉得恶心啊,有这种技术了人就不是人了啊,其实真的是愚钝啊。
人工生育技术最大的受益方就是男性。其次才是女性,而且仅限于有足够生存技能的职业专业和专业女性。
假如届时社会还有阶级,那么富有的男性(和女性)的金钱就可以真正最大幅度地变现为生育力,也不再需要费尽心机讨好异性。
贫穷的男性即使无力购买生育技术,也可以真正大肆“捡漏”同阶级女性。因为这些女性失去了向上层男人出卖生育能力的机会,变得真正只能和同阶级的男人“门当户对”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对男人的巨大利好。
如果身为男性,看不清这一点,还要咒骂和阻挠这种技术,那可真是猪队友到活该断子绝孙了。。。。
而女性届时两极分化程度的强弱,就取决于那时女性的教育和职业的普及程度。
如果是一个女性都普遍受教育,有独立人格和生存能力的社会,这个过渡就会相对平缓。
反之就会有剧烈动荡。
这也是我在现在就认为女性绝对要受教育,要独立自强,要有一技之长的缘故。
女性要有危机感,女权也应该为应对这种危机服务。
所以,对于这种技术,男人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的就是去反对或者唱衰这种技术的诞生,该担忧的是女性,尤其是【愤怒派】的女性。
利益相关:女
我觉得会开心。
毕竟家庭概念的消失才是人类大统一的基础,而家庭概念的消失就建立在婚姻概念泛化或破裂的基础上,这其中最大一部分就是婚姻里女人不再生孩子,繁殖被提升到群体责任上而不再是个人责任。
不接受生理上男女有别带来的资源不均分配是当前社会的政治正确,按照这个趋势未来的平权运动必然会发展到去性别化。
反正人类社会想要大家都过得开开心心就两个方向啊,要么大家都一样,要么大家分工协作各干各擅长的。选择走第一条路就是女性可以不生孩子,男女差异大步缩小。第二条路太难实现了,一来是有性别歧视的大帽子,二来是识别人和人的区别并合理分配工作比加强个体相似性谁干什么工作都可以要难多了。
像当前社会这样一方面又想(需要)分工协作【女的生孩子,男的多赚钱】【女的做服务业,男的做体力活】,一方面又想工作平等自由选择【招人不准性别差异化对待】,那必然两头都不开心。
鉴于第二条路难走,我觉得走走第一条路,生理上淡化性别差异,基因层面的平权才是王道....
(感觉会被喷.....飞速逃......
如果那时候依然是阶级社会,那么结果显然是中上层女性高兴(生育不再对她们的职业、身材和社会地位造成影响),下层女性一开始高兴(被宣传洗脑的结果),然后愤怒但无能为力(面对自身价值进一步下降的残酷现实)。能上知乎的女性,阶级地位都是不低的,基本都应该偏向于高兴。而男性则是反过来,因为中上层社会竞争会更激烈(面对更多女性的竞争),而中下层男性会非常开心,因为两性博弈的天平大幅度倾斜。
如果那时候是阶级消失的共产主义社会,那么不存在大的影响,女人基本是高兴但又有点失落,男人则欣喜于不用忍受长期禁欲的生活,也不用小心翼翼的照顾脾气古怪又难以伺候的孕妇。实际上我个人认为共产主义时代家庭应该已经解体了,大家都在玩智能机器人对象(从2d纸片人到3d硅胶人)。不过考虑到文化和制度的惯性,必然存在一个过渡时期。
最后,只有人类才会做价值判断,历史只管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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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的发言再一次表明:能上知乎的女性,阶级地位都是不低的,基本都应该偏向于高兴。
亲不亲,阶级分。评论区男女争论实无必要,表面看上去的男女矛盾,本质是阶级矛盾。中下层男性对当代物质女性的怨念,本质上面是对占据更多社会资源的上层男性的怨念。对真正渴望自由和解放的女性也一样,不断分化的阶级社会才是她们最大的敌人,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