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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一段梁启超先生的话。:
若问读书方法,我想向诸君上一个条陈:这方法是极陈旧极笨极麻烦的,然而实在是极必要的。什么方法呢?是抄录或笔记。
我们读一部名著,看见他征引那么繁博,分析那么细密,动辄伸着舌头说道:这个人不知有多大记忆力,记得许多东西,这是他的特别天才,我们不能学步了。其实哪里有这回事。好记性的人不见得便有智慧;有智慧的人比较的倒是记性不甚好。你所看见者是他发表出来的成果,不知他这成果原是从铢积寸累困知勉行得来。大抵凡一个大学者平日用功,总是有无数小册子或单纸片,读书看见一段资料觉其有用者,即刻抄下(短的抄全文,长的摘要记书名卷数页数)。资料渐渐积得丰富,再用眼光来整理分析他,便成一篇名著,想看这种痕迹,读赵瓯北的《廿二史札记》,陈兰甫的《东塾读书记》,最容易看出来。
这种工作,笨是笨极了,苦是苦极了。但真正做学问的人,总离不了这条路。做动植物的人,懒得采集标本,说他会有新发明,天下怕没有这种便宜事。
发明的最初动机在注意。抄书便是促醒注意及继续保存注意的最好方法。当读一书时,忽然感觉这一段资料可注意,把他抄下,这件资料,自然有一微微的印象印入脑中,和滑眼看过不同。经过这一番后,过些时碰着第二个资料和这个有关系的,又把他抄下,那注意便加浓一度,经过几次之后,每翻一书,遇有这项资料,便活跳在纸上,不必劳神费力去找了。这是我多年经验得来的实况。诸君试拿一年工夫去试试,当知我不说谎。
另一个例证,是钱钟书先生。关于钱钟书先生的记忆力,网上是越穿越神,很多人都说他是「过目不忘」、「照相机般的记忆力」。
可是情况并不是如此。杨绛先生为《钱钟书手稿集》写的序言里提到:
许多人说,钱钟书记忆力特强,过目不忘。他本人却并不以为自己有那么「神」。他只是好读书,肯下功夫,不仅读,还做笔记;不仅读一遍两遍,还会读三遍四遍,笔记上不断地添补。所以他读的书虽然很多,也不易遗忘。
他做笔记的习惯是在牛津大学图书馆(Bodleian——他译为饱蠹楼)读书时养成的。因为饱蠹楼的图书向例不外借。到那里去读书,只准携带笔记本和铅笔,书上不准留下任何痕迹,只能边读边记。钟书的《饱蠹楼书记》第一册上写着如下几句:「廿五年(一九三六年)二月起,与绛约间日赴大学图书馆读书,各携笔札,露钞雪纂、聊补三箧之无,铁画银钩,虚说千毫之秃,是为引。」第二册有题辞如下:「心如椰子纳群书,金匮青箱总不如,提要勾玄留指爪,忘筌他日并无鱼。(默存题,季康以狼鸡杂毫笔书于灯下)」这都是用毛笔写的,显然不是在饱蠹楼边读边记,而是经过反刍,然后写成的笔记。
做笔记很费时间。钟书做一遍笔记的时间,约莫是读这本书的一倍。他说,一本书,第二遍再读,总会发现读第一遍时会有很多疏忽。最精彩的句子,要读几遍之后才发现。
钟书读书做笔记成了习惯。但养成这习惯,也因为我们多年来没个安顿的居处,没地方藏书。他爱买书,新书的来源也很多,不过多数的书是从各图书馆借的。他读完并做完笔记,就把借来的书还掉,自己的书往往随手送人了。钟书深谙「书非借不能读也」的道理,有书就赶紧读,读完总做笔记。无数的书在我家流进流出,存留的只是笔记,所以我家没有大量藏书。
钟书的笔记从国外到国内,从上海到北京,从一个宿舍到另一个宿舍,从铁箱、木箱、纸箱,以至麻袋、枕套里出出进进,几经折磨,有部分笔记本已字迹模糊,纸张破损。钟书每天总爱翻阅一两册中文或外文笔记,常把精彩的片段读给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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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这个事,实在是读书人的不二法宝。
和梁启超先生的时代相比,和钱钟书先生的时代相比,我们这个时代,书中的原文越来越容易获得,可我们的思考和注意力却越来越碎片化,这个时候,笔记的威力就更应该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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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都有,比如美国,这部分是属于控辩交易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