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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十三岁能杀人不眨眼的秦舞阳见秦始皇一眼就被吓得不行?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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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从小就是一个好勇斗狠的人。

七岁招猫,

八岁逗狗,

九岁就敢站在鸡窝里打拳。

十一岁那年,我甚至一个人踹倒了村口的大白鹅。



2.

上学时,老师问我作业呢?

他本以为我会说一句:忘带了。

然后他就可以说出他最喜欢的那句话:

没带就是没写!

他得意地看着我。

然而我只是看着他,说:“我没写,怎么着吧。”

他一下子愣住了,

缓了二十秒才对我大吼着:

“叫你家长来!”

我依旧看着他,没有一丝地退却。



3.

这样的我,直到上了大学才知道怕字怎么写。

是的,小学时那天我没写的作业里面就有“怕”字,

一个竖心旁加一个白色的白。

这个怕字我一缺就是十年。

我第一次知道怕,是在大学刚刚开放的标本馆里。

标本馆的正中间有一只老虎,

张牙舞爪,

做下山的样子。

那时我就被吓到了,

我觉得面前的东西和我战斗过的都不一样。

他不像狗,

不是猫,

也不是鸡。

这就是老虎吗?

会不会比村口的大鹅还要强呢?

他如果活着的话,大概会杀了我吧?

他们都说女人是老虎,

那我以后的对象也会有这般雷霆之威力吗?

这时,我感觉到了害怕。



4.

最让我恐惧的是大四毕业那一年,

我们宿舍三个人都喝多了。

我们骑车在学校的西门外慢慢晃悠,

躲避着和我们一样摇晃的人群。

这时一辆公交车从身后摁着喇叭擦肩而过。

听到喇叭,

回过头,

看着迎面而来的公交车

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怕!

与生俱来的无与伦比地恐惧!

我从未想过人类在公交车面前是如此的渺小和脆弱。

我竟然想不出自己有任何办法去对抗一辆508路公交车!

我纵使能大闹鸡窝,

拳打村头白鹅,

脚踢村尾的破旧自行车;

但我依旧不能战胜一辆末班的508路公交车,

即便里面连售票员都没有。



5.

后来我经常用这个例子来讲人类的卑微,

人类力量的穷尽和极限。

不论一个人类再怎么努力,他都不可能打赢一辆公交车的。

他只能付钱坐上那辆公交车,

进入这个巨大的力量的内部,

任凭自己的生活像金枪鱼罐头一样的稀碎和拥挤,

任凭公交车将自己带到前方的目的地。



6.

我想,秦舞阳杀人,或许就像我打败了那辆破旧自行车,打跑了村口的鹅。

而秦舞阳见到秦始皇的一瞬间,

就像那天晚上看到508路无人售票公交车的我。

他面对着人类有史以来最古老的权力机器,

将自己彻底暴露于这个呼啸着的,吞吃着一切的怪物面前。

人类怎么对抗这样的怪物呢?

人类怎么会不害怕呢?

此时荆轲拔出了匕首,

就像扛起长矛的堂吉诃德。

他们面无表情地冲向了那辆不可战胜的公交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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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械斗敢杀人的胆量和面对王牌军团杀气的压力不一样。

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下美国前总统尼克松。

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作为战后首个访华的美国总统,来到了中国,共和国留给他许多深刻的印象,其中对当时在机场接机的解放军三军仪仗队尤其深刻,这只仪仗队直接从“万岁军”三十八军中抽调了一部分战士,“万岁军”的荣耀就是在朝鲜战场硬刚美军得来的。

尼克松后来写到:“中国仪仗队人数众多,表情刚毅,所有人都对我行注目礼,随着我的走动,所有战士的目光也缓缓移动,给了我很大的压力。”

一个少校海军出生,又经过政坛锻炼,老谋深算的尼克松见到我军仪仗队尚且心里发怵,何况年轻的秦舞阳呢?当时的秦军可是让六国闻风丧胆的虎狼之师啊。

找几张当时接机的照片,就问:若是你是尼克松,想想朝鲜战争那只恐怖的志愿军,加上万岁军自带的杀气,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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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舞阳敢13岁杀人,因为他是将门之后,属于法外特权阶级。只要他杀的不是另一个将门之后,没有被制裁的顾虑,老百姓当然怕他。高衙内敢调戏林冲的老婆,难道是因为武功比林冲强么?爹胜而已。

封建社会嘛,难免有些这种货色。问题不在秦舞阳,在于太子丹,或者说燕国选材系统。推举机制完全局限在贵族集团的熟人系统内,上下蒙蔽,秦舞阳这种小畜生竟然被捧成了武德充沛的新秀。结果就是害了太子丹,害了荆轲,害了燕国,也害了秦舞阳自己。所以说推举机制万万不可封闭,平时看不出来,事到临头必铸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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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就是秦舞阳的本性,另外纠正一下,秦舞阳13岁杀人。

《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

但杀人又如何?

杀人也要看杀的是什么人,杀本国平民,和杀帝国元首,一个是好勇斗狠,掏刀子就能解决,另一个则需要强大的意志力,需要真正的勇气。

秦舞阳是燕国贤将秦开的孙子,名门之后、官三代。

《史记·列传·匈奴列传》其后燕有贤将秦开,为质于胡,胡甚信之。归而袭破走东胡,东胡却千馀里。与荆轲刺秦王秦舞阳者,开之孙也。

这样的一个人,13岁杀人而没有被法律制裁,反而被收归太子丹门下,称为勇士。

为什么13岁能杀人?

一是因为在自己的地盘,杀人之后有自己老爹兜底,不可能死,别国的法律制裁不了他,燕国高层(太子丹)还乐于看到有人年纪轻轻就敢去杀人,正好为他所用。

二是因为被杀的这个人,大概率是个普通人,手无寸铁,古代贫富差距巨大的情况下,普通人温饱都是问题,身体素质肯定不能与秦舞阳这种武将子弟相比,秦舞阳要杀这种人,难度不高,再者根据史记所说,【年十三,杀人】,也没说杀了什么年龄的人,怎么杀的,要知道就算在当代,13岁杀人的事件也是有的,一个13岁的初中生拿着一把刀站在你面前,哪个普通人见了不害怕?

真正到了秦国,情况不一样了

第一到了别人的地盘,没人罩着了。

第二要杀的这个人是秦王,嬴政身体素质如何?起码按照史记记载,荆轲图穷匕见,近距离用匕首刺杀,居然让嬴政躲了过去,速度是没问题的,绕柱而走躲避刺杀,体力也不错,拔剑直接反杀砍断荆轲左腿,力量相当好。综上,身体素质没毛病。这样一个人,身体素质高,带着武器宝剑,身为未来的千古一帝自然不怒自威,外加大殿之下,尽是秦国文武官员与卫士,秦舞阳看到场面直接怂了。

秦舞阳就是一个地痞流氓,平时鱼肉百姓,为非作歹的胆量有,这样的人,被称为勇士太过可笑,言过其实,难堪大用,遇到真正的大场面就原形毕露了。

只可惜秦舞阳这个优美的名字,从此与美好无关。


补充一下,有位兄台让我删答案,理由是:

建议你删掉这一回答,一个地痞流氓小混混会不远万里赴死,你自己信吗。还是你说他不知道去秦国是去送死。

让我来解释解释。

第一呢,删回答是不会删的,这辈子只能靠大家的点赞混日子,这里面的人超好玩的,讲话又好听,哎哟我超喜欢这里的。

第二呢,不知道大家经历过赶鸭子上架的事情没有,你明知道自己没有那个实力,却被人派去做这个事情,而且一开始你自己也以为自己有那个实力,结果到最后,怎么和我想的不一样啊?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秦舞阳是个杀人犯,而且没有受到相应惩罚,可能也是有相应的代价的,太子丹把他收归旗下,就是为了让他卖命,他自己也心知肚明,但那并非说,他真的勇于赴死,这是两码事。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秦舞阳一开始觉得自己真的行,那是因为十三岁的小混混真的血气上头,很容易做出极端的事情。

但你要让他思考一段时间,这股热血被压下来,就会陷入到后怕之中。

燕国到秦国,相隔千里,相当于今天的北京到咸阳,驾车走高速的话,约12个小时,行程1100公里,徒步的话,大概两个月?

这么长的时间的跋涉,没有让荆轲的信念动摇,但已经这几个月时间足够秦舞阳怀疑人生了。

随着秦国慢慢出现在自己的视野,踏入秦国的领土,自己的死亡即将临近,秦舞阳这样的人,只会越来越害怕,但那又怎么样?秦舞阳这样的世家子弟,从小锦衣玉食,你让他做逃兵,要流落民间做一个贫民,他的自尊做不到。

于是在各种心理的驱使下,秦舞阳还是去了。

荆轲是真正的勇士,或者说冷血的杀手,他没有害怕,但秦舞阳不是他。

没有赴死的信念和勇气,却做出赴死的举动。

这就是我对秦舞阳的评价。


最后,我说怎么这个万年没人看的回答突然多了那么多赞,原来是张公子来答题了,果然流量就是力量,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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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姨家的狗,在家里横的不行,见谁咬谁。出了门怂的一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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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
秦舞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

主要是通过前后描写,表现了秦舞阳的色厉内荏的本质。

这个秦舞阳就成了大家嘲讽的对象。

太史公这种写法,也凸显了荆轲的刺客形象,高大勇敢。

最后,连秦舞阳的身后事都没有交代,这个人就这样消失了。

其实问题就出在这里。

刺杀秦王嬴政,是一项特务行动。

最终动手的是荆轲,

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

这个计划就是这样,荆轲献图,图穷匕见。

秦舞阳的任务是负责掩护。

你说秦舞阳是个怂货,但是这个任务是有去无回。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唱这首歌,秦舞阳就在现场。

没有反悔,没有吓尿,毅然决然地上路了,这是一个怂货的表现吗?

上得殿前,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

其实这对于秦国的君臣来说,这才是正确的方式。

见秦王而不惊恐,难道是秦国的威仪还不足以威震四方吗?

甘罗十二岁拜相,奉命出使赵国,为秦国谋得了几十座城池。

这个十二岁的小小少年,侃侃而谈,落落大方,是因为他的背后是强大的秦国。

荆轲是主使,表现沉稳还算正常,一个副使,也是一副凛然正气的样子,难道燕国是一个强大的国家?

这次燕国派使节是来请降的。

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於期头,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

来表示归顺的使节,居然一点都不害怕,其中有诈。

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

这个怪之,就很能说明问题。

有的认为这个“怪之”就是感到奇怪。

认为秦朝众臣看见秦舞阳害怕的样子很奇怪。

这个说法不通。

见了秦王双腿发软,害怕。居然是奇怪的,没有见过的。

那么此前从来没有人害怕过秦王吗?

秦王就这么没有威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甘罗出使赵国,有什么特殊的?

你看秦国的宫殿,建筑特点,那就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威严,让人胆颤心惊。

秦舞阳只有表现出害怕,才是一种正常的反应。

群臣怪之。

不是奇怪,而是责怪。要他有点使者的样子。

这时大家才相信,他们真的是来献图的。

荆轲图穷匕见,匕首刺向秦王,秦舞阳的使命就完成了,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看一个刺客行不行,不是害怕或者勇敢,而是有没有完成任务。

只要时间进度条发展到图穷匕见的那一刻,匕首刺出去了,秦舞阳就叫做不辱使命。

荆轲没有杀死秦王,任务确实是失败了,但是秦舞阳没有错。

秦舞阳不是主攻,是助攻。

他的任务主线到底有没有走完?

谁规定的刺客不能在敌人面前表现出害怕?

如果因为秦舞阳的害怕,而导致图穷匕见没有实现。

那大家随便说,这没有问题。

而秦舞阳明明完成了任务,列位,此言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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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在的话说,秦武阳就是个二代人物,秦开之孙,就是电影中那个高喊:家父张二河之类的人物。你说他有胆色,那是建立在他的背景上的,别人惹不起,只能躲着走。他敢杀人行凶,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背景,知道自己会没事,知道别人报官也没用。

但是见了秦始皇就不同了,这里他只是个普通人,他的背景资源没有用了,出了错秦始皇不需要讲理,不需要报官,甚至不需要通知他的家人,直接就能推出去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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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长大了,能理解很多小时候不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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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有杀人的胆量,没有抵命的勇气。

说他是“十三岁闹市杀人,人莫敢忤视”。

具体细节不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杀人后活下来了,没有抵命。否则,也不会还有以后的刺秦了。

至于为什么闹市杀人还能活下来,自古以来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点:

第一,刑事责任年龄。不要以为只有现在才讲究这个,其实古时候就有这种做法了。倒不是说他十三岁(不满十四岁)就跟现在的法律一样,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古代对于未成年人,多少还是有些从宽。

第二,仗势欺人。这个很好理解,现代也有“我爸是李刚”。

第三,古代相对糟糕的刑侦和管控手段。那时候没有“天网”,再加上很多地方“皇权不下县”,真要跑路或者躲起来寻求庇护(比如老家宗族),比现代还是更容易的。

上述三条但凡占一点,都能显著提高杀人后的存活几率。

而刺秦不同。

秦舞阳终于回过神来,这跟闹市杀人不一样。

首先,这是在秦国。他的名声,人脉,靠山……离了那一亩三分地,在这边都用不上。

其次,这是在秦宫。闹市里的贩夫走卒会怕他,莫敢忤视,但御林军是干杀头的买卖的。他在闹市杀了人,尚且有机会趁乱跑路,而秦宫戒备森严,是插翅难逃的。

也就是说,不论行刺是否成功,他都死定了。

这就不是单纯的杀人,而是抵命。

没有退路。

这超出了他胆量的极限,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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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舞阳只是会杀人,不代表他不怕死啊。

敢杀人和敢去死是俩概念。

杀秦始皇必死,而且还会死的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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