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台湾不给大陆居民发证
就算发了在大陆也没有法律效益
但就是想
抖个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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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两岸统一”和“大陆同性恋合法”
哪个会来得快一点?
如果你的另一半恰好是台湾人,你很幸运。
(纠错 好像湾湾的政策是两年后 登记双方必须都是台湾籍 !因为不太清楚细节 所以之前以为是一方台湾籍就行)
如果单纯想领一张纸,意义并不大,身边很多人从新西兰、美国扯证回来无非就是两个人心理上的见证一样。
微博刷到了这个消息的时候
我坐在马桶上 站了起来
可能很多人都会说
台湾合法了关你屁事阿
我却觉得还是隐约中一股力量觉得很感动很感动
作为亚洲第一个接纳这个群体的地区
首先它是中国的一部分 湾湾是中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作为仍然不思安稳的部分湾湾来说 它的思想进步以及任何政策上的变动都会成为周边国家瞩目的一部分 成为舆论焦点
那么这一次 好像是对我们有利了呢 对亚洲婚姻平权的革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了呢
我能不激动么
也有人说 大陆也同意了能怎样 你爸妈不还是不能去伤害?他们不同意不等于没用吗?
我觉得吧 这些人的欲望真的太过分了
美国建国几百年了 经济文化军事各方面能走到今天那是必然,婚姻平权胜利了也是必然,中国呢?我们很多母亲们还小的时候还没建国呢吧?思想你想能多开放呢?你要要求父辈所有的人都来支持才满意吗?一口吃不成胖子,都需要很长很长的过程给人们的世界观带来新鲜的适应感,比如我就敢说,如今九零后这一辈要比60后那一辈人接受婚姻平权的几率翻好几百倍!
我们做的就是等待,恭喜湾湾。
突然发现了这个问题……来强答一波。
太太台湾人,今年八月我们已经在高雄注记了。
像最赞回答里的小弟弟一样,我们也是台陆恋+异国恋(米兰/高雄)+同性恋。个中滋味有多辛苦只有自己懂。
五月份法案通过的时候我其实没太激动,但太太很开心,说时刻准备好了要和我结婚。因为我知道即使通过了,我作为大陆人也没办法去台湾注记,户籍限制要双方都有台湾户口才可以。
然而太太不死心一直在关注这方面的动态,直到今年7月3日台北市民政局发布了新的通知说只要其中一方在台湾有户籍就可以去注记了。
不知道我和太太是不是台陆同性伴侣的先遣部队哈哈,毕竟好多人还不知道这个新通知。
办理过程很顺利,工作人员态度都很好,不过办理结束后很快我就回国外了,真正想落户在台湾大概还需要等法案正式修完才知道。
目前来看我去台湾还是一样办理通行证……并没有任何政策上的特权(除了太太生病签字这些)
不过作为人妻心态改变了很多!!虽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但是能和爱的人有这样一个伴侣证我已经很开心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