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因为绝大多数“主要国家”都是不支持这项谈判的。
《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2016年度表决发生于2016年12月5日
@四海之内 提到10月27日,我查了一下联合国网站的记录,应该是发生在12月5日,决议号A/RES/71/47
http://www. un.org/zh/documents/vie w_doc.asp?symbol=A/71/PV.51
要慢慢翻,在半中间。
表决票数是137票赞成,34票反对,12票弃权。我们来看看表决记录吧。
赞成:略
反对: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比利时、保加利亚、 加拿大、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 尼亚、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以 色列、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 摩纳哥、黑山、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 大韩民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斯洛伐 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土耳其、大不列颠 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
(简而言之就是绝大多数欧盟国家 韩国 俄罗斯 土耳其 美国 加拿大 以色列)
弃权:安道尔、亚美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中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芬兰、格鲁吉亚、印度、日本、巴基斯坦、塞尔维亚、南苏丹
(简而言之就是亚洲拥核国和部分欧洲国家以及中国人民的好朋友南苏丹)
从表决记录可以看出,发达国家除了新西兰、瑞典、奥地利、瑞士、爱尔兰以外全部反对或弃权
被认为拥核的国家全部反对或弃权
最大的区域性国家集团欧盟几乎全票反对,世界前十大经济体只有巴西赞成,综合各种军力排名来看,前20名中除了巴西沙特等个别国家外再无赞成。
那么问题来了,所有主要相关方态度没人把这次谈判当回事,这次谈判的意义呢?何况中国也算仁至义尽地投了个弃权算对得起第三世界兄弟们。于是这次谈判就会变成一百多个根本没有任何核能力的国家决定例行禁止核武器。
接下来的投票还是很有趣:
71/48号决议是“再次下定决心采取联合行动彻底销毁核武器”,几个被国际承认的核大国毫不犹豫地投了赞成,国际不承认的朝鲜、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等投下了反对或弃权。后面的核不扩散条约执行的相关决议也是同样的投票结果。
其他大家关心的投票结果(以下都不是条约本身,是督促执行的决议,简要写成条约):
反弹道导弹扩散条约,伊朗反对,中国和拉美左翼国家以及海湾国家弃权。(我们要创汇啊创汇)
禁止使用,销毁杀伤人员地雷条约,中国赞成,中国周围一圈国家全部弃权,伊朗沙特叙利亚弃权。(你用得我用不得?)
打击非法中介活动条约,朝鲜一票反对,俄罗斯的主要盟友弃权。
每年例行的以色列相关决议大礼包,美国以色列加拿大帕劳密克罗西亚联邦坚定地站在一起,偶尔拉到巴拉圭洪都拉斯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