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虽然虽然小,但是却折射出了以下几点国内的社会现状:
NGO组织以及公益事业在中国发展的困难; 以及民间力量在多年大政府社会背景下,先天的不足,孱弱与劣势;最终造成国内NGO的当下现状,与其在救助的专业主义目标上差距甚远。 而这三点,足以让所有有志于发展公益事业的,但是又不准备进入公务员序列的人进行借鉴。
同时,这个事件也值得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思考,新的一届政府为什么要进行“简政放权”,让许多官方半官方组织回归民间性质?传统政府“父母官”的文化,与政府本身先天由纳税人供养,追求政治目标(宏观)与个人仕途(微观)的特点是否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在现代社会分工细化的现状下, 如何确定公权力的边界?(即使是是公权力进行救助的事件)
对于吃瓜群众,某些“小透明”以及一些带节奏的大V来说, 为什么致力于维护“国人”权益的民间组织,进入到公共舆论之后,总是会卷入到类似于“敏感而不可描述的事件当中”?本来一个单纯的救助事件,是谁带节奏,带成了NGO与政府的对立?政府全面控制救助与慈善,通过将事件泛“政治”化,来缩小民间救助机构的试错与成长空间,真的是你们愿意看到的么?
最后,事件很精准的反应了中国当下的“囚徒困境”。泛政治化所带来的动员能力确实是其他机构所不能比拟的。在大政府的背景下, 无论是拆迁,上访,维权,医疗纠纷,甚至慈善,对个体高效率的解决问题来说,泛“政治化”是当下的社会现状当中的最佳策略。 但是由于政治化给法院,律师,拆迁方,医院,以及在本案当中的NGO,从长远带来的影响,包括这些组织对于政治动员能力的依赖,以及相对于公权力的弱小以及自身不专业,会不会最终伤害到社会群体的每一个人?
NGO所谓公益,都是等价交换嘛。利益不均当然会吵起来。真心对待陌生人,那是圣人了,哦,现在的说法是“圣母病”。妹子被党的NGO和美帝的NGO抢来抢去的,也挺惨的。
女权运动,一般分成真女权和田园女权,平权和特权,温和和极端等。这些分法不科学,浮于表面。应该按经济来源,把女权分成NGO和自发性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