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政府不够狠,买办势力还很大。
当年瑞德希韦进中国时,按说比现在要紧急得多,可是中国政府还是要求药企按流程办事,在中国完成临床试验,并且给药企开出条件:药价不许超过10美元一盒,合人民币60多块钱吧。如果不同意,我们国内药企就强行生产仿制药。当年吉利德不敢不从,但舆论已经在国内发酵,有说政府为了权力不顾人民死活的,有说政府地方保护的,等等等等。可惜当年瑞德希韦连临床试验都没过。当时可以看到买办势力之强,实验结果国内无人敢公布,任凭舆论发酵,说政府为了保护中医故意不公布实验结果等等。后来还是世卫组织看不下去了把实验结果公布了。总之,买办势力强到裹挟政府,让政府顶着巨大压力动弹不得,最后居然还是世卫组织拯救国家。
如今美国退出世卫组织了,中国没有外援了,国外药企加买办势力就肆无忌惮了。这次疫情对于西方特效药是既不必要又不紧急,但国家还是以紧急情况特批辉瑞药品,跳过临床试验光速引进中国、光速进医保了。价格辉瑞随便天价,国内药企禁止仿制。刚刚引进,全国就各地爆发,各路水军借机无限吹嘘共存,上海政府故意爆出防疫漏洞违反防疫手册还引以为豪……
政府只要稍微强硬一点,辉瑞就只能让步,奈何内奸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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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眼睛一闭一睁,一千多赞?
今天只要打开知乎,就是99+的消息。没法一一回复了,看都看不过来。
我看有些人不想谈政治、动机问题,想要谈所谓的科学。之前我还真想从科学的角度探讨一下这些问题:
美帝总能搞出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操作,反正我是看不懂,不知道会不会有专业人士答疑解惑。不过目前看,依然是集体装聋作哑。
谈动机就往科学上引,谈科学就没人看不吱声,这也是现在知乎的一大特点,见怪不怪了。
找到了几个当年的文章
当年就是各种谣言,是什么条件苛刻导致实验无法进行,啥啥的。最后是世卫组织“误发稿件”暴露真相了。
其实早就能猜到结果了,有效的话美国为什么不把当时那几十个病人全治好呀?后来美国疫情爆发,也没见这药有什么作为。
如今历史重演,在美国没什么作为的神药又一次登录中国,结果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还有,魔都的情况大家也看到了,各部门的各种离奇操作,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我要说没有内奸没有买办,恐怕都没人信了。
不说什么了,让子弹飞一会吧。
低价给你怎么算回扣?
因为中国不属于中低收入国家
联合国和世界银行根据人均收入,把世界上的国家分成四类,按目前的人口分配来看,前15%即是高收入国家,15-50%是中高收入国家,50%-90%是中低收入国家,后10%是低收入国家。
辉瑞根据这个名单和联合国下属的药品专利组织MPP协商,允许低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和一些在过去五年里刚刚进入中高收入的国家使用廉价仿制药,在这个名单里人均收入最高的是汤加,5200美元一年。总体上这样差不多覆盖了全球人均收入最低的53%人口。
而中国2020年的人均收入是10550美元,排在中高收入国家的最前面,按人口比例来算是15%-30%,离线非常远。
脱离贫困不需要救济,这本身应该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却被某些高赞回答讲成什么政府买办势力。我们的政府没有你那么不要脸,拿着白领收入去和穷人抢低保。我们希望的是未来中国强大了能够自研便宜的药,而不是去靠着体量和全球的底层人民抢辉瑞发给他们的福利......
更新:
看到很多评论在纠结于人均收入还有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问题,这里统一说一下
2. 世界银行公布的国民人均总收入系统中,中国2020年的人均总收入(GNI)是10550美元,而国内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差不多是一半。这个比例对大多数国家都适用,所以在比较国别收入的时候,使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GNI都是合理的。但是不可能拿中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去和其他国家的人均总收入比,这种是耍流氓的行为。
3. 中国并不是从一开始在现在的位置上,事实上中国由贫变富的时间跨度比我想的还要短的多。2005年的时候中国才刚刚从低收入国家变为中低收入国家,而2012年的时候从中低收入晋升到中高收入国家,现在已经是中高收入国家的天花板,已经快摸到高收入国家的门槛了。所以评论区里面提到十几年前中国禽流感的时候还可以使用廉价药,但是现在不行了。
我感觉 @刘镇锐 的回答是很有道理,至少是在理想情况下很有道理的……
我一直觉得,如果想好好讨论决策问题,就要明确不同的决策意味着什么样的社会,然后分开谈它们的代价。而很明显,就算禁止器官交易,由于这一需求客观存在,器官买卖黑市本身也必定存在,并且规模不小。
而另一种层面上,那些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人也确实会面临死亡威胁……
所以禁止器官交易的代价其实也是很大的——其实倒不如说,禁止任何资源流动的代价都是很大的。
所以我对这种东西的态度和“健康码常态化,大数据医疗”的态度基本没区别。把一些平常不被当作资源的东西划定为资源肯定会留下一大把作恶的空间,但这不是断定这种交易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存在的理由……
放到一百年前,现代金融市场里种种衍生品的交易会留下的作恶空间也会大到难以想象。但做好了制度建设之后,这种存在内秉弊端的东西也同样可以被判定为利大于弊。
至于刘的回答本身,我可以从中看出来唯一的问题是,强制假设对社会规范的盲目信仰不存在可能有些强到脱离现实了……或者说,把那些“宗教化”的因素拿开之后,会带来的改变恐怕会导致一些很基础的理论分析视角不再可用(比如韦伯的理论很可能直接就废了),所以在这样的假设下讨论问题可能会很有误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