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概念误读,这里应该用“地沟油”,这个“老油”用词不当。
地沟油,本案中指反复使用的锅底油,一般也叫潲水油。
地沟油含有大量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会破坏食用者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容易导致消化道疾病;因为它含有大量细菌、真菌,还容易造成食用者食物中毒,引发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严重不良反应,更为可怕的是,“地沟油”含有大量黄曲霉素,长期食用,极大增加了食用者罹患胃癌、肠癌等严重疾病的风险。
一般老油指的是把多种油料和锅底香料进行熬煮,香味渗入牛油,别有一番滋味。其实还是第一次使用的锅底油。
看看超市里卖的各种火锅底料,海底捞啥的,都是老油放凉切块装袋的产品。经过了非常严格的食品卫生认证。
请放心使用。
归根结底还是个成本问题。你去TB看看一包500g的火锅底料要多少钱,牛油多少钱一斤。然后按1斤底料,3斤+红油来算,你看一个锅底要多少钱。
我原来就想过。如果说经过回收洗油后的“老油”真的可以提升火锅口味,那大可通过工厂或者中央厨房规模化生产“干净”的“老油”。但是这个“老油”的成本只怕是“新油”的N倍。试问,你吃个火锅,锅底就要三五百,你还会去吃吗?
而且根据上面的计算。如果锅底价格过低,不弄些手段的话,就只能在口味上妥协。比如底料少放点,红油少放点。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火锅不好吃的根本原因。
个人是觉得除非整个火锅业集体调价。把锅底价格提升到120-150,可能才能吃到正儿八经的味道还不错的火锅。而且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光提升菜品价格或者减少份量来补贴锅底,弄的消费者也不爽。
判的好。一气呵成,雷厉风行。
只是湖南某主持人的火锅店,至今没有下文。土坑酸菜,也没有后续。还有很多很多,也就是停业整顿的结局。
为什么餐饮乱像屡禁不止,大概就是因为“厚此薄彼”吧。
如果任何一个在餐饮方面下黑手的,都判个10年,罚款1376万,当众道歉。看看还有几个胆大妄为的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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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判的合情合理,判的大快人心。
只是给人一种“这人背后没靠山”的感觉。
否则问题餐饮,那么多。为啥没受到这样的重罚,只是一个停业整顿的结果。
湖南某主持人的火锅店,现在有几个还记得。某大企业的火腿肠出现质量问题,不仅不道歉,反而讥讽顾客只是一个三本大学生。这意思就是有钱人都不吃这玩意儿,只有穷人才吃。一分价钱一分货,人穷就得认命,不能提出意见。
店大欺客啊。
这个火锅店,还是太“小”了。
这个判例很好,但我想,能不能推广,有时候,那些大厂也要罚一下。不能光拍苍蝇,不打老虎。
笑抽,火锅店能有多少人吃,双汇酸菜有多少人吃?
那是什么让惩罚如此倒挂呢?
销售额137.6万,罚款1376万,还要判10年。店开了19个月目测盈利不到30万,毕竟前期投入在那里,结果要被罚上千万,实在觉得有点量刑过重了。
几年前知乎上面就有关于老油火锅的讨论,我记得还有不少重庆成都人,说就要吃老油火锅才够味,说明这个现象很多人也是心知肚明。
估计很多火锅店也是这么操作的,只是还没有被曝光出来,这个惩罚性的罚款,就是为了杀一儆猴吧,只是我真的有点同情这只鸡,很多恶性犯罪都没有罚的这么狠,谁能帮我科普一下插旗菜业最后怎么处罚的,这不罚几个亿再判几个无期,难以服众。
老油火锅,1376万
脚踩土坑酸菜,多少钱?
记得若干年前,因为禁止使用老油以后,所有火锅店都因此开始加收锅底费。
当然,可想而知,假设火锅店黑心一点,当然是既收锅底费,也不给你用新的料。
屡禁不止,说明应该换工作思路。比如要求火锅店必须在顾客用餐结束后,当面向锅内投放药物对油脂进行处理。这样就没办法回收了。
无论十年徒刑还是1360万的罚款,单独拿出来都是非常重的处罚。
何况两者加起来?
我觉得这个处罚是否超出了合理必要的范围?
《让子弹飞》里有这个桥段叫“杀人诛心”。起初我不懂什么叫杀人诛心。后来我明白了,杀人诛心是让被杀的人死的明白,才能不产生怨气,否则就是给自己造业。
所以这个10年有期徒刑+1360万这么重的处罚,被告人会是什么心态?
我不是做餐饮的被吓到了。不知道餐饮业,特别是成都餐饮业的人士,如何评价这件事情?
愿世界和平。
雷霆雨露,莫非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