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一个零回答。
今天是个有意思的日子,清明节假期前最后一天。监管机构连续做出比较明确的意思表示,体现了不希望中概股以后集体过清明的意愿。
证监会怕大家看不懂,详细讲解了这次修订说明,我们看看里面都说了什么。
主要是这么几个意思:
1. 调整了此前规定的适用范围。中国证监会在 2009 年的时候,有过一个文儿,名字叫《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规定了中国企业在境外上市的敏感信息处理的方式。但这个文儿的适用范围是去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比如去香港发行 H 股,但对于红筹、VIE 这些间接上市的形式,并不适用,这也是时代产物。这次修改,把适用范围扩大到了这些间接上市的公司,这点和证监会将境外红筹 IPO 纳入备案制管理的方向是一致的。
2. 很关键的一点修改,删除了「现场检查应以我国监管机构为主进行,或者依赖我国监管机构的检查结果」的表述。这条修订是干货,基本上给予 PCAOB 这样的机构全权 review 会计师的底稿的权限。但明确应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中国证监会表态会在此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也加了一条 disclaimer : 这个妥协不能以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为前提,提供或披露涉密信息需要按保密规定向保密局报批。但实操中真正涉及国际机密的企业其实少之又少,大多数公司只是想服从监管,本分赚钱,回报股东。
3. 明确底稿应当存放在境内,不得传出境外,但并不影响境外监管机构入境检查。相信最近四大开始紧张起来,PCAOB 的入境 inspection 很快就会开始,会给各事务所比较大的压力。
总体来说,信号非常积极,目前已经基本扫清了 PCAOB 对底稿审查的障碍,对中概股板块来说,是久违的一个利好,同时新的赴美上市的窗口也就打开了。
短期的问题应该是可以解决了,但中美关系的大方向依然充满不确定性。符合条件的中概回流,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依然是一个趋势。
无论如何,企业还是应该感谢监管机构的努力,以及在大国博弈中体现的承担和智慧。
监管的归监管,企业的归企业,增长也唯有增长,才能解决存量的社会问题。
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