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微博有热门话题清朗活动的时候,我就写了一句话“赶紧把作家陈岚给封了吧”,得到293个点赞,22个评论,其中有20个是支持,1个中立,1个反对。也许是猝不及防,支持陈岚的还没准备好。
这个事情到现在,我可以比较肯定的是,作家陈岚绝对不会放过江秋莲,一定要让江秋莲精神崩溃,最好是精神失常那种,然后她就名声大噪,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如果作家陈岚成功了,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作家陈岚的行列,去寻找目标,打着“寻找真相”的旗帜去挑事,赚流量钱。
江秋莲要做的应该是把皮球踢回去,让这些人去举证,举证完,再挑刺,让它们再举。要么就不回应,该干啥就干啥。想到向太说的那句“我只是倒霉和她同名”,感觉向太就跟踩到屎一样。
这个话题曾经写过一次,评论区突然出现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江歌妈拿着善款放高利贷。
然后她所谓的高利贷的石锤证据居然是这张未公开的裁判文书
我就纳闷了,连信息都不公布的裁判文书,哪来的本事就一口咬定是高利贷?民间借贷纠纷和高利贷有本质的区别。
所以有人给我来杠。
我到现在也纳闷,这个20%是从哪里得出来的?
关键是我点开这个小丫头的主页,还一口一个法律法律
抛开事实谈法律,挺有意思的。
打码仅仅是因为知乎规则。
要江妈公开善款,简单,你提供自己捐款的证明,你就有资格说这句话。江妈不是慈善机构,不需要对吃瓜群众负责。
我的评论区类似的套路有,江妈拿你的钱买玛莎拉蒂,你也乐意捐?
这个问题依旧很简单,拿出证据。
所有造谣的人永远只能是虚无缥缈的“据说”“据传闻”,他们拿不出石锤而已。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有明确说明,明知是谣言,依旧传播者,等同于造谣。即便没达到犯罪标准,也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自己掂量一下发了多少条,够不够格去住几天了。
豆瓣这一关停,多少牛鬼蛇神都炸出来了。
“只要把受害人搞臭,我就不是凶手。”
我之前就在相关话题下面说过下边的倡议,但一直没有任何一个陈岚粉丝或者刘鑫(刘暖曦)的支持者响应。希望这次有她俩的活粉丝出来回应我的倡议:
我支持江秋莲女士,我希望作家陈岚或者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的支持者可以跟着我复述下面这句话:
“我们任何一方当中,无论谁收钱说话,都家破人亡、身败名裂、横尸街头、断子绝孙。”
就等你们了。
活的越久,见识越多越明白,弄死一个善良的人特别容易,因为只有他们最爱惜羽毛,坏人们只需要抓住这点往死里怼,就可以达到剖腹证粉的效果,一次不成还可以不停的怼,人性之恶莫过于此了!
特别同意的一点是,当一个人用道德绑架你的时候说明他是不占理的。
我曾经目睹过有人在我面前摔东摔西。刚开始的时候还有心劝阻,后来觉得特别的可笑。这不就是典型的恼着成怒吗。当别人提的点自己无法反驳的时候就用生气摔东西来转移话题。
以至于后期的我都变得特别焦躁。
但是现在我整个人都变得平和了许多,因为永远不理会垃圾人的挑衅,永远不自证,凭啥剖腹证粉,对方算个什么东西,小人跳脚个什么玩意儿。
一旦被对方代入吵架,就要辩证对方提出的事件。没关系,随便说,是与不是真与不真不用对对方解释做好我自己就可以了。
可惜能做到这点的并不多,起码江母不成,保护好他,守护住那份善良,需要社会施以援手,哪怕只是道义上的。别以为是施舍,这是我们欠人家的!
江歌案的意义在于如果这些人做了恶,却能不受惩罚的过上优渥的生活,那我们这些平凡人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我们天天提倡的共同富裕还有什么意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感谢江母,不论她的目的是什么,但她真的是凭借一己之力挽回了中国道德水平的滑坡。
守护好江母就是守护了社会的“善良”。
一是维护社会正义,保护善良之人不受伤害。二是守护公序良俗,打击肆意践踏道德,破坏人伦的社会败类。三是平息公众愤怒之情,净化社会风气,依法靠情防治类似事件再发生!
所以,每次看见类似的问题,我都觉得有义务怼回去!
原来一个人做得伤天害理的坏事换个名字就可以被抹掉。
很少关注江歌妈妈的事,也没有关注她跟女作家陈岚是谁是非。
直至我了解到女作家陈岚的真实身份。
我知道陈岚还是因为她把陈露送进了牢房,我当时只是想,这个女作家怎么不务正业,这么爱掺和。
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原来女作家陈岚就是10年前就恶贯满盈的炒作天才“深海女妖”。
2010年,“深海女妖”利用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炒作,为了炒作,强行抢夺婴儿,给无肛婴儿喂食,最终让婴儿在痛苦中死去。
利用一个残疾婴儿炒作,已经突破人性底线,人性之恶让人胆寒,手段卑劣,令人发指。
年轻人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
万万想不到罄竹难书的“深海女妖”竟摇身一变变身“女作家陈岚”继续用她卑鄙、拙劣的手段操纵舆论。
我一向反对行政干预舆论,但是对于“深海女妖”,我只希望尽快让她闭嘴。
有人说一码归一码,但是如果有人为了炒作曾做出过突破底线的事,她就没有资格再获取公众信任不是吗?
刘鑫逼迫她的目的达到了
她就是想让江秋莲崩溃
就好比:
你跟对方讲道理
对方即使从逻辑上很难反驳,TA也只会笑嘻嘻地说:
哎呀,跳脚了,破防了
这就是流氓打败君子
其实你们自己每天钱花在哪里
如果是从支付宝或者微信或者各种银行APP走的
那还有记录可查
但是江秋莲和我们情况不一样
自从江歌去世以来,找上她的人太多了
有律师,有想帮她的好心人或者社会团体
也有刘鑫韩素陈岚之流
她不聪明,只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
她没有公关团队,一直帮她发声的全都是普通人
难免力不从心
不管以什么方式,总之她表达了愿意让法院调查她资金流水去向的意愿
可以调查她。
当然,请别忘记刘鑫一直在试图通过挑出江秋莲的问题,没问题也要硬找问题
来逃避承认自己犯的罪行
舆论忙于为江秋莲辩护的时候,刘鑫害死江歌的真相就会越来越模糊
我至今怀疑,刘鑫是刻意引导江歌走向死亡的。
毕竟从现在一系列行为来看,她颠倒黑白的功夫,确实厉害得很。我们根本不知道她曾经跟江歌说过什么,江歌是不是傻乎乎的信了她的某些话,最后掉进她的陷阱里
刘鑫是一个应当记录进历史档案的人
等她去世后,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医学生物学精神心理学的专家们可以解剖观察她的大脑
看看那些脑组织是如何排列组合,才能创造出这样一个怪物
是否与常人有异
(PS:刘鑫同党别曲解我的话,我提议的是你死了以后解剖,又没说你什么时候死,反正一定会死的嘛。爱因斯坦不就因为过于聪明死后被解剖大脑了。我把你大脑的价值跟爱因斯坦相提并论,多看得起你呀。)
这个作家陈岚可谓是展现出了一种精致的坏。
首先这里需要阐明陈岚故意混淆了一个概念,把个人收到的捐款和慈善机构收到的捐款混淆,借此误导公众。
在2016年的两会期间,我国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法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对于法案中的个人求助情况做出过这种解释。
“个人求助指个人因为自身或亲属遇到困难而向外界求助以募集资产。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滥用善款等行为,只能对受捐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无法通过法律对其加以制约,也无法很好地维护捐赠人的权益。”因此,慈善法对于个人求助的态度是“不禁止,不调整”。”
且不说针对江歌妈妈提出质疑的陈岚是否曾经对于江歌妈妈做出过捐助,从而有一个质疑资金去向的资格。
从法律层面来说,江歌妈妈即使真的将捐助的款项用于支持她个人的奢靡生活,她也无需受到法律上的惩罚,也没有义务向网友出示资金去向。
以上是法律角度。
从理性角度来说,江歌妈妈只是一个普通人,面对一些专业的拥有众多会计的慈善机构尚且算不明白的账,一个普通人又怎么可能掌握如此复杂的会计知识,花费如此多的时间精力去对每一笔流水进行记录收支,留存票据呢?
你总不能让她个人去打一次车也问出租车司机要一张发票吧。
所以说陈岚所提出的这种质疑是一种经过精心包装的“坏”,普通网友乍一听可能会觉得这个要求非常合理,但是实际上这种质疑既没有法律的支持,在实际操作的层面,普通人更是几乎,没有可能做到。
关于陈岚,她自己也有运营一家“慈善机构”,也曾因为善心款项的用度问题遭到多次质疑,在她要求江歌妈妈公开捐款支出情况之前,是否可以烦请她先将自己的慈善机构善款支出透明化,公开化以做表率呢?
陈岚假借慈善,公益之名借机炒作营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7年河南眼癌女童王凤雅事件中,陈岚就介入其中,在网上大肆造谣,宣称王凤雅的父母在收到善款后并未将其用于救治王凤雅,而是重男轻女,用所捐得的15万元去救治儿子的兔唇,放任女儿病情恶化,直接导致了王凤雅的父母遭受到网暴。
结局是经警方调查,确认王凤雅家属最初筹款目标是15万元,但是实际上只收到了38638元的捐助,且这些钱基本都用于救治女儿王凤雅,最终结余1301元,也交到了太康县的慈善会。
事后陈岚被王凤雅的家属告上法庭,最终败诉道歉。
和这次的江歌妈妈事件何其相似,陈岚再一次闻到了人血馒头的味道凑了上来。
也是希望网友们保持理性,不要被人借着当枪使。
否则当人潮散去后,倒在地上的六子到底吃了几碗粉,你们还在意么?
怎么看评论越来越不对了?刘媛曦这种人渣要翻盘了?她是终于抓到清白人难说清的那点了,再买水军蹭流量。这主意如果她能想到早就想到了,现在八成是谁在背后给她做了咨询吧,挣这个钱的人不比在台前的这些小丑阴险么?
江哥妈妈要坚持下去,坏人张口一句话都能致命,好人却要用万般言辞自清,这真是世道。
捐给她不就是给她用的吗?
不是给她改善生活的吗?
如果不是这样的,那那些捐钱的人是怎么想的,想要这些钱用在哪里?
专门用来打官司吗?
这个质疑好奇怪。
聪明人靠统计数字和洞察来得出结论。
平庸的人仅依靠统计数字来获取信息。
笨蛋成天看个案小作文来悲鸣或自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