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之鉴:美国口味禁令导致青少年吸烟率上升
受(FDA)影响,美国已有部分地区采取了口味禁令。
然而禁令实施以后,走私贸易和黑市交易越发猖獗,大量不受监管、质量堪忧的电子烟通过黑市流出,麻萨诸塞州仅2021年便缉获了超20万余件走私的电子烟产品,这些产品严重威胁了用户们的身心健康。
更令人意外的是,口味禁令实际却导致了青少年吸烟率上升。耶鲁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1年的研究发现,在美国旧金山口味禁令实施后,18岁以下高中生吸烟的比例是其他地区学生的两倍。
在研究作者、耶鲁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阿比盖尔·弗莱德曼看来,禁令只限制了青少年购买,却没有从思想上根除青少年的吸烟动机,尤其很多青少年本身就吸烟,口味禁令迫使他们重新用回卷烟。
图注:研究显示,口味禁令旨在限制青少年接触电子烟,却最终导致青少年吸烟率上升。
弗莱德曼教授表示:“我理解决策者推行电子烟口味禁令用心良苦,但若因此增加了青少年吸烟率,间接促使未成年人使用卷烟,一样会对公共健康构成威胁。”
全球控烟领域的领军学者康斯坦提诺斯·法尔撒利诺斯发表了相似的看法。他认为,适当监管下的口味电子烟是有效防止疾病、拯救生命的工具。口味禁令对社会有害无益,既会滋生犯罪,也会威胁到消费者的安全。更严重的是,这样的政策会让更多人去吸烟。
事实证明,电子烟的监管很重要,但如何监管更重要,对口味电子烟一刀切显然是不明智的。如何在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的基础上,满足成年人的替烟需求、口味需求,才是更合理的监管方式。
关于烟草行业,一切讨论的出发点首先是:“吸烟有害健康”,应尽可能让非烟民远离香烟,让已经形成尼古丁依赖的烟民,尽可能减少因为吸烟对身体造成的伤害。说白了,就算站在最没有人性,一心只想赚钱,不关心他人死活的资本家立场上,他也不希望给他贡献利润的消费者,太早挂掉了,不是他多么有人性,只是他还没赚够。
烟草行业之所以一直能够暴利,一个很决定性的原因,就是尼古丁的成瘾性。世界卫生组织(WHO)已将尼古丁依赖作为一种疾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ICD-10,F17.2),属于“精神与行为障碍”疾病中的一类。医学研究发现,仅凭毅力戒烟的吸烟者中,只有不到3%的吸烟者能在戒烟后维持1年不吸烟。还有研究发现,吸烟者在戒烟成功之前,平均会尝试6到9次戒烟。多数尼古丁依赖患者知道吸烟的危害,并有意愿戒烟或控制烟量,但经多次尝试后往往以失败告终,部分吸烟者甚至在罹患吸烟相关疾病后仍不能控制自己,无法做到彻底戒烟。概况来说,烟瘾本质上也是一种毒瘾,完全戒断很难,所以烟草商会不断的从你身上赚钱。
传统烟草虽然赚钱,但毕竟危害还是很大,仅在中国,每年就有1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在这么干下去,就有点竭泽而渔的意思了。所以,烟草行业为了续命,一直在研发各种降焦减害的替代型产品。于是,就有了现在我们说的电子烟。
按照新国标,电子烟的定义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 ”这里面包括使用烟油等液体雾化物产生气溶胶的雾化电子烟和使用固体雾化物产生气溶胶的固体电子烟,二者的共同之处是里面都添加了可被汽化的尼古丁。所以,电子烟本质上还是一种尼古丁输送装置,让有烟瘾的人,通过一定频率的抽吸,维持其血液中的尼古丁浓度,避免身体出现痛苦的尼古丁戒断反应。而相比通过燃烧产生气溶胶的传统香烟,电子烟这种方式伴随尼古丁吸收产生的其他有害物质会少很多。这方面国外有很多权威机构的论证,大致可以总结为:电子烟可以相比传统香烟减害90%左右。因此,对于烟民来说,电子烟的出现肯定是一件好事。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不让生产水果味的电子烟了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初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有更多口味选择,是这些未成年人选择电子烟的最主要原因。“蒸汽果汁”的口感,让很多未成年人或者非烟民,在不知不觉中沾染上了一辈子都很难戒掉的烟瘾。
因此,从控烟的角度来说,这肯定是一个正确的决策。在美国,雾化电子烟口味也被限制为烟草味和薄荷味。
统计局工作人员也不过是公务员,没有受到过经济训练,所以他仅仅是给予统计,但是并没有解释能力。他所说的是“全员劳动生产率”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世界普遍通用所说的“劳动生产率”是单位时间内的产出,具体的说是每小时经济产出(output per hour worked)。
我们可以对比下这两个概念,统计局声称的“全员劳动生产生产率”是生产总增加值除以就业人口,意思为单位劳动力平均产出;普遍所用的“劳动生产率”是单位小时产出,所以实际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应该除以平均工时。由于中国人每年平均工作时间大概是2200小时,美国则为1750小时,所以实际上他的统计数据还要高估了,所以这个值应该为6%左右。由于我国处于后人口红利期,人口赡养比例较低,就业人口比例依旧高于平均水平。我国现在约有7.75亿人就业,而美国只有1.5亿人就业;同时我国就业人口工作时间都更长,分母更大的情况下分子就更小,所以实际上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和技术领先国家(美国)要比经济水平相对更低。
这个情况不仅仅出现在中国,在日本和韩国也是如此,普遍估计韩国的劳动生产率仅仅为美国的50.2%,日本则为65.4%。西班牙本身经济水平和韩国相近,但是工作时间远远少于韩国,实际上这意味着西班牙的劳动生产率远高于韩国,而根据OECD的估计西班牙的劳动生产率则为美国的74.5%。
即使如此,这个数据很明显是过分低估了中国的经济水平。理由有两个:
一个可靠的方式是使用尽可能接近现价的不变价计算单位,并且使用购买力计算,例如OECD本身选择的是constant prices 2010 and PPPs。考虑到这两点我们做估算的话,中国的人均GDP按照购买力衡量现在大约美国的25%,中国的劳动生产率的可靠应该略高于美国的20%。所以,普遍的估计为中国的劳动生产率略微高于美国的劳动生产率的20%,一个比较精确的说法应该是21%。
从某种意义上,即使是21%的数字,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应该是被低估的。因为中国的经济规模应该大大高于现在已经测算的规模,在过去5年中国就已经更改了3次统计测量方式,每一次都提高了经济规模。即使如此,潜在的经济规模依旧存在,所以经济水平的低估意味着劳动生产率被低估了。
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中国官方声称的劳动生产率增速远远高估了,因为中国政府高估了自己经济增长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