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和检查是两个不一样的东西。
检查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
检验,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
白话说检验是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血糖血脂、感染指标、血型、心梗心衰标志物、凝血功能等项目组成。
检查就是超声、CT、磁共振、骨扫描等。
那这里面哪些适合互认呢?
毫无疑问是CT、磁共振,这两项检查是医疗花费的大头(当然你说petCT也是,问题是小医院做不了),结果对阅片医生的依赖性不大,专科医生可以通过自己的判断来就片子做出诊断。
接下来就是检验,检验看似都一样的结果,但其实一级、二级医疗机构与三级医院的检验能力不同,质控标准不一,检查检验所采取的方法也不一样,所以同一个人的血,不同医院做出来的结果就是不一样。
那问题来了,A县和B县为什么检测出来的结果不一样呢,主要是试剂不同、仪器不同、检测方法不同,绝不是因为两个医院院长的小舅子不是一个人。
解决的办法,就是全部集采,绞杀小舅子。全部采用一套标准,互认就自然简单了。
那最后,我个人最反对的就是超声互认,咱不说别的,发一个我写的旧闻
超声的信息是碎片化的,检查结果中往往也会带有操作医生的主观倾向性,需要医生利用这些碎片化的检查结果在大脑中重新构建合成一个图像。
一张彩超上只有两三张图像,且都是主诊医生站在自己诊断倾向的角度留存的,后面的医生只能被动接受。
而与之相对的,是在一些大型医院的大型科室,会在自己科室养几个超声岗位,来帮助临床医生做判断,由此也能看出超声的个人因素影响有多大。
所以,CT,MRI可以互认,检验走完标准化流程后也可以互认,
但超声就真的算了……
我们的政策,即使出发点是好的,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同时给患者做好引导,告知重复检查的必要性,这样不仅有利于临床工作的开展,对于解决医患互信也是十分有利的。
『视频:不要相信外院的彩超检查』
认真阅读了该文件原文,提出两点看法:
一、先说好的方面
检查结果互认,减轻患者负担,这个好处就不用多说了。
医生担心的问题是,外院的检查,如果不准确,甚至有错误,出了事,算谁的责任?
毕竟,大家都知道,各家医院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否则,为何某些大医院人满为患,某些小医院门可罗雀?
因此,文件特别提出了这个方案:
这个办法看起来不错,但如何实施,我们将拭目以待。
二、另一方面,文件中还特别指出了这一点:
第十六条,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
这几个字非常有意思,值得玩味!
什么叫做“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
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如果依据外院检查的结果,我的诊断治疗出了错,患者出了事,那就是影响了疾病诊疗,违背了该前提;
如果患者没出事,当然,也就没有影响疾病的诊疗。
那么,为了不出医疗事故,医生需要判断,外院的这份检查是否可靠、是否准确?
这种主观判断,有可能不正确,如果医生的判断百分之百准确,还要检查干嘛?
因此,如果医生认为,外院结果可能有误,要求再次检查,而再次检查的结果与外院结果相同,那么,这名医生会不会是医德败坏、一心向钱看?
如果医生存在上述担忧,不敢反复检查,出了问题,该医生是不是影响了疾病的诊疗,该做的检查不做?是不是因循守旧、不懂变通,所以造成医疗事故、罪该万死?
但是,四部委的文件是没有错的,怎么说都能说过去。
错误都在医生的头上。
因此,我表示坚决支持、坚决拥护四部委下发的该份文件。
雷霆雨露,莫非天恩。
可真会类比啊,花着男足赚的钱,还在装作受尽委屈。
小仙女根本没把男足当兄长,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用完就踹两脚的供养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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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是否合乎逻辑,是否合乎情理
《亮剑》这片子就没多少人喷吧,因为这个 片子里没有把日本人贬低得一塌糊涂
亮剑原著中也是有裤裆藏雷的,而且非常详细,可是就没有几个人吐槽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