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1 日香港公布增 1325 例确诊病例,另有逾1500 例初步阳性病例,目前防疫情况如何?
说曹操曹操到。
合理的推断,都不用预言的事。
至少广东省2022应该是完了,要一直和香港传过来的病毒作斗争了……经济增长率要低不少。
广东是经济大省,如果陷入这种困境,那么估计2022全国增长率会少大概一个点。
所以说,香港对中国重要吗?非常重要。
葫芦岛已经判了一个危害涉嫌传染病防治罪的大货车司机,一视同仁就好,不用太上纲上线对待港台同胞,不是已经证实确实有病还入境了吗,按照法律就好
看了几个香港答主的回答,无非是在说偷渡的都是内地人,香港人不回跑回来。不想争什么香港实力下没下降,只求不被港灿拉下水。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即日起持回乡证的香港居民一律禁止进入中国大陆地区。因公务、外交等特殊原因需入境的,按相关管理制度管控。
二、持内地身份证人员严格落实先预约后通关,擅自闯关者就地遣返,二次以上计入不良记录,按出入境相关管理制度惩治。隔离及确诊治疗费用自理。
三、取消对香港的防疫支援,包括不限于派驻医疗队、援助防疫物资、协助检测核酸样本、接收确诊病例等,香港自担全部防疫风险。
四、提高防范偷渡奖励,抓获一人奖励5万,交通工具20万。偷渡人员、协助人员、蛇头、窝藏人员均按危害公众安全顶格入刑,造成传染病传播的,根据经济损失追究民事责任,直接被传染人可向其追偿经济损失。
五、优化内地与香港物资运输路径,取消两地卡车通关,采取专列运输。由发货地-关口-收货地,调整为发货地-火车站-火车站-收货地,专列车站封闭管控。
暂时想到这些,其他措施大家还有什么补充。
(一更补充说明)
看评论不少同学反对第三条,估计多数人并不了解香港民间对内地人和防疫政策的态度。你们把他们叫香港同胞,他们叫内地人“北姑”“捞仔”,骨子里的歧视没变过。从2014年占中到近几年的修例风波,表面上看是一群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被怂恿,其实是背后父母们,也就是香港社会中坚一代的默许和支持。
疫情初期广东派医疗专家去支援,被香港医学界以语言不通抵制,香港市民更是对全民注射疫苗和检测核酸嗤之以鼻,觉得“中国防疫走火入魔”。如今近万例确诊,医疗资源出现挤兑,香港市民照旧聚会喝茶闲逛,向往“自由”。不管我们搭进去多少资源,都不会被记一点好,说不定反手丢一顶操纵港府的帽子,图啥呢?不如干脆彻底切割,香港人求仁得仁,守着他们的自由生活作去吧,谁死谁倒霉。
一定要严查!维护好内地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香港那边现在单日确诊已经飙升到5000例了。700多万的人口,单日5000例确诊。公共医疗资源被严重挤兑,很多已确诊人群长时间等待入院。而医护群体也有数百人被感染。
之前有两名3岁和4岁的儿童因为新冠死亡。最新消息是目前又有24名确诊患者死亡。年龄介乎36岁到98岁,14男10女。另外有一名28岁产妇患者生产后危殆目前在深切治疗部治疗。
在如此严重的情况下,香港某些人还是做出一些令人窒息的举动。比如有议员建议内地用无人机运输鲜活产品到港,把确诊病患送到内地治疗。要内地医护支持检测但不给住宿等等。
香港立法会议员建议把确诊的港人送到内地来治疗。脸真的太大了。
第二,他们想让内地医护去支援检测,但是不给住宿,每天往返内地和香港,每天工作14个小时,还要往返在路上,这是不把内地医护当人的节奏,这新闻看着令人吐血:
香港政府推行疫苗通行证,如果未接种疫苗,则不能出入相关场所。香港疫苗一直比较充足,但因为种种因素导致疫苗接种率不高,港府推疫苗通行证就是想“督促”公众接种疫苗。结果立刻有人入禀高院进行司法复核,想要推翻相关政策:
如何应对?
这是现在的中越,中缅边境:
不好意思,放错了
这是现在的中越,中缅边境:
其实排除航空的话,中国对外陆上通道并不多,这也是疫情爆发以来中国能成功控制疫情的其中一个原因:中国与世界实际是半隔绝状态。庞大的国土上对外的陆路交通口岸其实只有少数几个方向。
西藏有喜马拉雅山,西北是帕米尔高原群山,北方是地广人稀的蒙古,东面和南面是大海。
陆上邻国方面,尼泊尔,印度,巴基斯坦,不丹被喜马拉雅山阻隔;西北诸斯坦和阿富汗被帕米尔高原阻隔;蒙古地广人稀传播困难;朝鲜防疫情况比咱还好。
真正人员流动频繁,防疫压力大的就以下几个:中缅边境,中越/老边境,中俄边境,还剩下一个就是渔村了。
其实陆上防控难度真不高,该咋办咋办就是了。就怕顾忌政治影响不敢干,干出像某省那样给外人大开方便之门的事情。
从昨天开始很多人就高潮,说什么“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 “反向大逃港”。
我最开始还反驳一下,后面都懒得回了,你跟那些降智的没法说。
这些偷渡的有香港人吗?全是内地人,还是偷渡去香港的内地人。
每年入境处和警方都能抓一批偷渡的,来香港打黑工。一般是去工地打工,还有就是性工作者。
为什么他们要现在偷渡回内地?
香港疫情严重,但是去香港医院看病的都需要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医院有驻院警察,一旦发现逾期居留、偷渡会立即逮捕。
针对非香港居民,每日住院收费5100港币,他就算去工地打工,一个月辛辛苦苦的只够住院4天。
打黑工在香港是属于有明确判刑指引的,必须是即时监禁,并且以15个月作为量刑起点。如果一个内地人打黑工被捕,程序是先坐至少15个月牢,坐完被遣返回内地,内地看情况予以处罚,最低是注销所有出入境证件,一年禁止办理出入境证件。
香港疫情愈演愈烈,各种停工,不逃回来等着感染然后付天价医药费还是坐牢?钱也挣不到了。逃回来至少有50%的几率不出事,一切看命。
当然,总有些人估计非得说是来内地躲病的、治疗的,那就等公安把人抓齐了看吧。反正目前湖南和广州的都是内地偷渡过去的内地人。
总有些人觉得中国强大到不行,没人偷渡了,不说国外,合着香港每年抓到的都是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这15个人里一个香港人没有……
一伙大陆人偷渡到香港,赌博的赌博,卖淫的卖淫……
到底我们高潮在哪里呢~~~
我认为这种想法是非常不正常的想法,正确的做法是适应人类与生俱来肉食习惯。人类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肉食动物,早在古代人类驯化各种动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安全可靠的肉类来源。
经过一代又一代的培养,这些驯化动物可以说是越来越领会到人类的情绪也在主动去影响人类的情绪以避免被吃而成为种,这也导致了以牛为首的动物变得越来越“通人性”。
如果是某些所谓的“宗教信仰”或者生理吸收不了的原因而不愿意吃肉的话可以尊重,但是不能向外界宣扬传教,但是其他没有合理理由的一律认定为邪教。
不吃肉人的性格就会过于软弱,只吃肉人的性格就会过于急躁,两者都是属于典型的极端人士的饮食基础。欧美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左右极端魔怔人?就是因为他们要么就不均衡地吃肉,要么就只吃蔬菜,而中华均衡饮食所以文化一直保持中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