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的直接对立面是消耗战,是大量遭遇战/大量不具有决定性的战斗组成的战争。对于海战来说,一般指的是袭击舰与反袭击舰/护航编队之间的战斗,指的是攻势布雷/巡逻中的交火,或者近岸高速编队的袭击/拦截等等。在30-40年代背景下,(纳粹)德国海军就不是决战海军。雷德尔彻底放弃了舰队决战取胜的思维。虽然德舰建造的舰队驱逐舰/巡洋舰和重炮舰仍然考虑与敌战斗舰队作战的需求,但是在战略角度上他的经济战策略强调扰乱对方海运通畅,增加护航系统的资源压力,而不是一次两次决定性战斗来赢得战争。反之IJN就是决战海军,虽然IJN同样强调潜艇和航空兵“截击”/消耗敌方优势兵力的作用,其远洋潜艇和岸基航空兵仍然要在大量小规模交火中削弱对方,但是最终舰队仍然会投入决定性歼灭性的战斗摧毁敌战斗舰队。
大多数海军当然位于光谱上两者中间的位置。在1912-1918年的背景下,建造慢速战列舰队扩充战列线的USN就比大量部署舰队轻巡洋舰,使用高速舰摧毁袭击舰/在北海运行的RN更加“决战”。以RN自身而言,1920-1930年间围绕着载机舰和重炮/鱼雷舰队构建的地中海舰队,就比前者赶到增援前主要依靠巡洋舰和潜艇迟滞敌军攻势的中国分部更加“决战”。
至于决战型海军“应该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以40年代海上战争的经验而言,答案其实是“和平年代以舰队行动备战,而随时准备战时转型”的样子··· ···
“决战型”海军,或者说“假设决战可以赢得战争”这个思维方式,背后引申的含义是“特拉法特加/对马”式的歼灭战一定会出现。这是不一定的。首先,歼灭战就不一定会出现,其次“特拉法特加/对马”式的歼灭战,那是更难以遇到。前者比如42年初的印度洋掠袭,IJN最终未能定位东方舰队将其在舰队行动中摧毁,最终自己被中途岛后实力此消彼长,再不可能摧毁盟军的印度洋海上存在。反过来地中海舰队也从未成功将意大利主力舰逼入决定性炮战中,尽管ABC对此心心念念视为要务。后者比如40年4月挪威行动后德国海军水面舰队几乎荡然无存,其轻型单位直到战争结束再也没有恢复到能够参与这一级别舰队行动的水平以后,但是德军仍然有能力继续完成2艘后续舰继续袭击行动,继续在大西洋之战中队盟军施加压力。塔兰托只为地中海舰队争取到了半年左右的优势,珍珠港8艘主力舰中最终彻底报废的只有2艘。实际上唯一真正“歼灭性”的战斗可能只有40年6月份法国请求停战后RN一系列反应的打击和44年落幕前USN莱特湾的行动。法军主力舰在一个月内几乎全部被击伤/击沉/结束武装,此后法国海军不再成为战争的相关项;莱特湾后IJN亦同。但是法国舰队的解体和政治形势关系更大,IJN的败局则早在菲律宾战役爆发前就已经确定了。其失败发生在美国船坞里,发生在南太平洋/太平洋地区此前的消耗中,菲律宾战斗本身只是为结果板上钉钉而已。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战斗之所以被称为“特拉法特加/对马式”就是因为早在特拉法特加前,直到对马以后,都很少有其他的案例可以算作其中。其罕见性可见一斑。
舰队决战/舰队行动确实是至关重要的。39年开始德国舰队无法决定性摧毁英战斗舰队,则其只能诉诸于能够突破封锁的潜艇和袭击舰进行战斗,让后者可以在主力舰队的屏障下调度资源系统性应对这些问题。42年初东方舰队无法在日间决战中对抗IJN编队,则在夜间搜索无果后只能让出东印度洋的制海权。在舰队行动中击败对手的重要性是极高的。
但是,正是因为决定性舰队行动如此重要,所以劣势一方*一般*不会盲目行动,歼灭性的战果也就很难出现。此时海军产能,水手池的大小,持续战争的资源和经济潜力仍然会以消耗战的形式决定战争的胜负。意大利海军并不是因为主力舰被15in重炮瘫痪或者被21in鱼雷击沉而战败的,意大利失去海上控制是因为其输掉了中地中海持续性的拉锯消耗。到42年底意大利海军的燃油储备,商船,驱逐舰/舰队巡洋舰到护航舰都被消耗到了极限,这不是一两次决定性交火的结果,而是无数次夜间雷击战,无数次的航路拦截/反拦截,潜艇袭击/反潜战等等的结果,是战前储备和战时产能的结果,而意大利海军在中地中海夜间绞肉机中彻彻底底输的干净。同理,IJN后期渔网级别的护航系统也不是大和能够解决的。1935年的IJN规模达到了USN/RN的百分之七十左右,三者彼此有优势项目但是完全处于同一重量级上。但是战争中,日本只完工了大概UK三分之一,美国六分之一的驱逐舰。其制海权丢失在中途岛的舰队行动中也丢失在南太平洋到菲律宾一路上无数次血腥的消耗中。
问题显然在于平衡大规模舰队决战和遭遇战/消耗战的需求。“无法赢得舰队行动”,则在消耗战中会处于劣势;“无法应对持续性小规模交火的消耗”,则战斗舰队只能束手旁观。解决方法,在30-40年代的背景下,就是区分开和平年代产能和战时扩充能力。
一旦全面战争爆发,则产能可能会被各种问题影响。首当其冲的就是最复杂,最昂贵,建造时间最长的战斗舰队。1912-1918或者14-18年在欧陆威胁升级后,德国海军虽然仍然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和英舰一较高下,但是在完工数量上开始远远落入下风。同理,即便是大如30年代的RN,在间战后期再武装全面开始后也存在产能复苏不够快,海陆军争夺资源和产能的问题。30年代后期RN计划有12舰(3+2=5KGV,2+2(+2)=4(6)狮,以及39-42年发现产能富裕后的前卫),但是最终只有6舰完工,主力舰的产能被优先导向了战时紧急计划驱逐舰的两个分队,舰队/民船的造修等等。相比之下,USN在同期内计划了14艘(2+4+4(+4)=10(14)),但是最终完工了10艘。这里的差别是决定性的,而原因就是美国参战时间要晚27个月左右。美国全面动员军工产能爆发的时间点要等到43年了,此时双方完工数量的差异已经定论,因为UK无力完成39年计划开始的后续舰,美方后续舰的进度却没有受到影响。
所以战斗舰队绝对不能只依靠战时产能,必须在全面战争爆发前就进行准备。反之,需要投入消耗战的护航舰等等,则没有任何可能在战前就准备好。UK在战争爆发后动员了40余艘武装巡洋舰,和平年代海军不可能长期租赁这个规模的商船编队在旗下运行。战争爆发后数以百计的武装渔船投入了护航,搜救,反潜巡逻等等任务中,这同样也是和平年代绝不可能建造维护的编队,人力上就不可能。上至轻护舰/护卫舰级别的舰艇在和平年代最多只能保持骨架舰队,注定要在战争爆发后来进行扩充,这一点在30年代早期对两洋战争的计算中就有所体现(黑天鹅+花),到了战后到朝战爆发前新一轮备战(T12/T14+战时驱逐舰护航改造)时是完全相同的思路。和平年代维持一部分专业训练的护航舰(在T23/公爵级后这一部分也不维持了,只保留舰队护航舰),那数百艘护航舰和数千艘小型舰艇动员后再加入战斗,替换之的远距离专业护航舰更是需要再等到战时产能来完成。
所以,虽然“大规模舰队行动”和“持续性海上消耗战”的需求同时存在,但是这两者满足的方式是不同的。前者在和平年代就需要持续性投入。重炮主力舰编队,雷击舰队及其支援舰,最复杂的舰队载机舰需要十数个月甚至数十个月来完成,战时建造进度还会被进一步打乱,于是在和平时期投资。而轻护舰,摩托艇和Sloop/trawler,扩充必须等到战争爆发,经济全面战时化动员也完成以后才能实现,于是在和平年代则只需要维持基干力量和技术储备/产能储备。这两者的区别最大在于时间。
“决战型海军”,“应该”是什么样的?
如果按照40年代的经验来说,舰队“应该”在和平年代以决定性舰队行动备战,维护全面战争中无法完工/小规模冲突中足以满足要求的“战斗舰队”。同时维持足够的军民关系和动员系统,做好计算和计划,在全面战争爆发后能够快速及时地补充驱逐舰以下轻护舰/SoW/AMC/MTB这类消耗品。
注:(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无论看起来有没有道理,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经验都不应该直接套入其他年代。即便是天天左手线列时代右手蒸汽时代的马汉也承认古今海战是存在本质区别不能直接联系的。坚信纳尔逊式“重要的不是船和炮而是火炮后面的炮手”的结果就是菲利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