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事主支个招,来个实用的!
如果在2020年前,还真没办法!
不过在2020年1月20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份意见:法发〔2019〕3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10.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要充分发挥网拍平台、拍卖辅助机构的专业优势,做好拍品视频宣介、向专业市场主体定向推送拍卖信息、实地看样等相关工作,以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竞拍。
事主是今年6月拍卖过来的!
那就委托律师,直接一纸状告这个物业的拍卖法院,理由此法院没尽腾退的职责。
多数结果是,法院派出腾退部门,两三下骚操作,干干净净的腾出房子来!
第二更
权威发布,腾退交付,毋容置疑!
2021年12月21日
法〔2021〕322号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
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
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由高级人民法院制定拍卖辅助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名单库并规范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开展拍卖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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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房地产领域20年
前第一太平戴维斯商业楼宇部负责人
掌管大宗交易投资、多个商业项目全流程操盘运作及售罄
房地产租赁、买卖交易问题咨询,大宗交易投资研判,项目操盘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