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初中政治课中“法律常识”部分的内容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如果当事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就法定继承顺序规定如下:
关于继承份额,《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下:
综上,结合本题,如果题主弟弟生前没有立遗嘱或设立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弟媳肯定是有资格继承题主弟弟的遗产的——只不过她要跟公婆、子女均分题主弟弟的遗产(老人和未成年人的生活来源保障,会被纳入考虑因素,而在份额上有所倾斜)。题主作为姐姐,没资格继承遗产。
以上说的是遗产怎么继承,这里面还有个关键的问题是:哪些是当事人的遗产。
就这个房子来说:
如果题主弟弟生产立有遗嘱,那么遗嘱的执行顺序优先于法定继承顺序。但他也只能处理他的个人财产。如果这个房子不是他婚前全款买的,那么即使他在遗嘱中说这套房子由题主继承,这也是不行的——因为这房子并不完全属于他。得把共同财产中属于弟媳那部分分出去才行,剩下的才能按照遗嘱执行。
如果你弟弟生前没有遗嘱,没有债务,这个房子没有问题,那么你弟媳是在继承人之列的。
结婚证是一个很神奇的本子
真的很神奇
神奇到什么地步呢
神奇到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因为结婚证可以共享所有的财产,就算亲爹亲妈来了都抢不走
神奇到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因为结婚证哪怕相互伤害量刑也都是最轻的
神奇到哪怕一方被灭门,另外一方也有权出具谅解书
就是什么神奇
所以题主的弟弟过世了,我们很抱歉
但是你弟弟的遗产,全部都是你弟弟媳妇的,全部都是
如果真的打官司闹分遗产,最后的分配结果大致如下
你弟弟媳妇先拿走一半
然后剩下的一半你弟弟媳妇还有权利拿走一半
如果你弟弟有孩子,孩子可以从四分之一中拿走一半
如果还有父母健在,那么父母从剩下的八分之一拿走一半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那么剩下的兄弟界面分剩下的十六分之一
好了,分配完毕
给她闹屁啊,赶紧去房管局备案,说这个房子有争议,然后让你父母查过去的帐,查他们在这个房子里的出资比例,固定证据,我想你弟弟的房子大概率你父母是有出钱的,如果你弟媳妇没有出钱,那就对不起了。
老公尸骨未寒,就盼着快递过户房子,你弟弟也是悲哀。
大家好,我有个弟弟去世了,留下个房子,可惜他媳妇没跟他一起走,请问我能上去争点啥么?多了不嫌多,少了不嫌少。
大家好,我弟弟有套房子,弟弟被他媳妇那个小妖精克死了,我能要求偿命的同时,获得房子作为精神补偿吗?
挺急的,口水忍不住……
吃绝户坟还吃出法律优越感了。
佩服佩服。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对继承顺序做出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配偶、子女、父母;
(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依照这条法律来看,你的弟媳不但有继承权,而且比你更高一个等级。
以前单位有个男同事,英年早逝,留下妻子和两个孩子,大的那个男孩上初中,小的是女孩上小学。公婆有自建房(城中村如拆迁价值很高),小两口在外面有两套商品房,一套贷款还完了,一套正在还贷款。男同事还有个姐姐。男同事父母大概60岁左右。
丧事办完不久,姐姐怂恿父母争房产。男同事妻子说公婆的房子她替孩子放弃代位继承的权利,她不打算再嫁了,夫妻感情挺好也怕再嫁孩子受委屈。如果不放心,可以把房产全公证到他们孙子名下。那两套房子都是同事夫妻自己的钱没啃老。当爷爷奶奶的同意了。但是不知道这女儿是怎么鼓动的那俩老人,反正后来打官司几乎反目成仇。
这个姐姐,因此事在当地名声极差(弟弟去世抢侄子房子太缺德了),这俩老人,一致被认为是蠢货。
……——……
家里远房亲戚,也是儿子不到40去世了,孙子当年高考受影响没发挥好,上了一个中等985。后来儿媳又买房子(写孙子名),爷爷奶奶还给添钱,去世后逢年过节儿媳也会来探望。孙子上大学爷爷奶奶给钱,过年时候孙子给爷爷好几千说是自己做家教挣的。
这家也有女儿,也是当姑姑的。以后养老肯定是女儿主力,儿媳毕竟年轻再嫁是很有可能的,孙子肯定会留大城市发展。
但人家也从来没有争过房产,和上面一样,老人有城中村自建房,夫妻在外买有商品房老人首付赞助不少。
……——……
再回到题主,这种情况得看实际情况,你弟弟有没有孩子,买房时你父母有没有出钱,这些都要考虑。
房子肯定有你父母的继承份额。最简单的,按照法律流程走,可以让弟媳按照份额把钱给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