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人对待世间万物一向是多重标准的,题目谈到的“多样性”还有自然语言上的问题:
而且,人们对动物的遗传多样性存在大量误解。
将同一物种的不同种群个体混在一起自由交配,会增加共享的基因库的规模,通常会让后代的遗传多样性比上述两个种群高。
那并不一定有什么功用。基因组中的大部分遗传多样性是中性的,既不会提高也不会削弱个体生存或产生后代的能力。生物的环境耐性(包括疾病抗性)相关的基因,影响个体生存或产生后代的能力的遗传多样性,存在于基因组内非常特定的区域,与全基因组的遗传多样性完全无关[1]。
人们声称要“保护”的往往是“形态、行为上处于特定状态的种群”,不希望从其它种群引入的遗传因子与模因让该种群的形态与行为变得“不是我们想要的那状态”——他们并不在意那状态对动物本身来说是否有利于生存,更不用说“究竟哪种情况的遗传多样性更高”了。
例如,你会看到一些人声称扑杀流浪猫能防止“流浪猫与当地野猫交配并改变野猫的毛皮花纹”。将这称为“保护多样性”不如称为“我就是想要我这里的物种与众不同”。
文化、民族上的所谓“多样性”恰恰是“我就是想要与众不同”这个方向的。
你会遇到有人说“不应该干预世界上过着原始部落生活的人们,应该让他们保持原生态的生活方式以供研究和旅游”,至于那些部落里的人是否喜欢“原生态”下的生活状况、各种疾病的发病率与病死率、寿命,这些人是不操心的。
所谓“我们能让很多个不同民族的人混居在一起、各自保持其文化、互不干扰”,往往只是宣传。“各自保持其文化”是非同寻常地困难的,而且那所谓文化包含大量的渣滓。文化间的交流、融合、模因的不断变化才是常态。让生活在一起的不同民族的人们互相理解、认同、融合为同一民族,和让他们大搞隔离与对立、保持多个民族,你觉得哪一个对人们来说更好呢。
当然,不同民族的人混居在一起,既不融合又不成天打打杀杀确实可以拿来显示治理上的成功,但那也不止是政府部门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