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西安地铁那事时,我在新闻底下就评论过,谁对谁错先放一边,保安的行为是否越界?
再看深圳地铁这事,保安有权利让其他乘客让座吗?
在其他乘客和他意见不和的情况下,他有权利勒令人家去警务室吗?人家犯了哪条法了?
人家那句崇洋媚外不带任何脏字,就算带了又怎么样?你不是JC,你只是个保安,人家还不敢说你两句了咋的?
自从疫情出现后,很多所谓的保安、社区之类的团体,都开始拿着鸡毛当令箭。去年武汉疫情的时候,有小区保安甚至不让业主回家,而且那个业主还是奋战了很多天的医生。
保安是物业公司雇来的,物业公司是服务于业主的,保安的权利凭什么凌驾于业主之上?
城管曾经被骂的体无完肤,就是因为他们的行为越界了
城管这两年消停点了,保安又开始嚣张了
真当自己是阿sir了?
来看看微博的操作
直接禁止讨论话题,深圳地铁的官微也关闭评论了,又一次证明了我几天前的另一条回答
媒体掌握话语权后就可以随意让人民闭嘴了,不仅保安在越界,互联网平台也在越界,一个平台都开始掌控舆论风向,操纵民意了,还有什么是不敢干的、
深圳的事情为什么总是这么糟糕?
我有抖腿的习惯,所以我支持深圳地铁保安。
第一次发现我们抖腿一族原来有统战价值。
不是攻击这个保安与他的学历和见识能够这么成熟的一套一套观察入微,以他的悟性是不能自己悟出来的。绝对是他的领导群体,现场教过多吃次
而且看这位乘客的口音。要不年纪太大,要不不是大陆人。 一听进警务室就怂了,换个年轻一点的,不要说女性了,一个男性都把他怼的要死。去了警务室怕什么,这位鸡毛当令箭的小保安能有好果子吃,而且可以要求一并带上这位外国友人去
让你们再给地铁保安喊冤啊,拿着鸡毛当令箭,说的就是他们,还支持他们打人,等他们有权打人了哈哈哈,挨打的就是你,当你自己是洋大人呢。
没有什么事情,是毫无缘由的。
对深圳地铁保安的职责不清楚。在北京地铁上,的确碰到有巡视安全员(非保安)要求其它乘客给老人让位置的。即使老人表示不需要让座。
在北京公交车上,也遇到过售票员要求给带孩子的人让位置,当坐在橙色座椅(老幼病残孕专用)的人(都很年轻)不愿意让座,售票员语调越来越高,语气越来越不耐烦的。
所以,深圳地铁这位保安到底是仅仅针对外国人提供特殊待遇,还是习惯性要求照顾老弱病残孕,可能还是要看这外国人的具体情况。
很多真相都是在细节中,不是写几个外国人、颤抖、表示不用就能讲清楚的。
有没有可能是该保安(无论什么理由)习惯性对外国人提供照顾?
有可能。
但目前看到的信息,还不足以确定这一点。
一口咬定就是保安跪舔外国人,又何尝不是一种媚外呢?
我们小时候的学校教育强调:对外宾要有礼貌。这个所谓礼貌包括,礼让外宾,外宾优先。后来随着改开进度,上海这个地方,洋人越来越多,学生们就越来越不把洋人放在眼里。而这个保安呢?他一生中第几次跟洋人打交道呢。所以我推测:不是这个保安自发地崇洋媚外。而是这个保安【基于他受的教育】,在做他认为对的事情:为__争光。
我愿将这个案例称呼为7054案例。
第一,该案件简直与灯塔国案例完美重合。
1955年12月1日晚上六点钟左右,一名42岁的黑人妇女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坐上了当时公交车设立的“有色人种”座位,此时一个白人上车后发现并没有座位可以坐,白人司机詹姆斯·布莱克以命令的语气,挥舞着手臂要让这个黑人妇女和她其他身边的几位妇女让座,仿佛黑人仍然是他们白人的奴隶。
在听到这样的语气后,这名黑人妇女岿然不动,导致双方产生了激烈的争执,司机布莱克大声怒斥:“你为什么不起立?”
这个黑人妇女傲然回答道:“我凭什么起立??”
经过了一番激烈的争执,司机布莱克决定使用“文明”的手段,报警“逮捕”这位不守规矩的黑人妇女。
深圳地铁这位安保人员也试图将不给白人让座的乘客带去警务室,可见东西方文化确实有共通之处。
第二,该澄清简直是一个认罪书模板。
该安保人员表示在列车巡查时发现一名外国乘客双腿不时抖动,认为其身体不适(因语言不通无法确认),故询问附近的乘客是否方便让座。
此处采用的均为该安保人员一面之词,发生冲突是双方,地铁里全程监控,你都不采用,你采信他红口白牙说的。。。显然不妥。
另外该澄清中表述为:安保人员认为……询问。
我请问,安保人员有没有那个专业能力去“认为”,
有没有那个权力去发起“询问”?
乘客有没有权利,不去搭理你这个非法询问!!!
事件中,由于安保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沟通能力差,造成乘客质疑并误解崇洋媚外,无法控制情绪发生争吵。
是谁无法控制情绪?谁主动开始争吵?
针对当事安全员在事件处理中的不当行为,我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严肃处理是什么处理?
我们不敢相信的是,我们居然在自己的国土上被我们同肤色的安保人员歧视。
大家好,不请自来的洗地文作者前来看热闹并不嫌事大,决定煽风点火一把~
同样的,人也会受社会风气及公司制度影响
南京彭宇案之后(虽然是彭宇在歪曲事实),彭宇“否认”自己有过错,但法官还是要彭宇承担40%的共计4万5千多的赔偿,最后真相大白也挽救不了已经开始歪曲的社会风气,因为某些人发现讹人是零成本啊~
武汉日本人丢自行车事件之后又告诉大家:表面上你不想舔“洋大人”,但制度会逼着你去舔,因报案的是“洋大人”,有人认为这属于国际聚焦的问题,你不舔的话会掩盖不了当地偷盗案难破的问题,不破这个案子的后果就是上上下下都得挨板子。
你特事特办把自行车找回来了又跑出来另外一个问题:别的公司或部门以你的做法作为参考也对“洋大人”特事特办,默认“洋大人”就享有高人一等的特权。
假设彭宇案没有反转,证据指向于谁无过错法院就判谁无责任,那么还至于出现后续的那些牛鬼蛇神?
假设自行车案不大费周章的去搞,而是一视同仁的办,还至于别人有样学样?
我在物业话题下说过很多“不合法”的案例,按照法律规定在充电桩这一事上物业可以不拜消防的码头时却偏偏要拜,无非就是消防是物业公司的爸爸,爸爸打儿子不一定要跟儿子讲道理,你不听话了就得冒着看爸爸爽不爽的风险。
没有哪个公司能硬杠有关部门,只要在舆论上闹出了大幺蛾子让当地政府丢了脸,我敢保证税务、消防、安监、环保、劳动之类的能排着队来,就算这个公司扛住了,回头也能在别的给你安排一下。
您呀,还是多担待些~
除非“洋大人”是华裔,华侨都不行,更别提黑命贵了!
身体适不适,只有自己知道。一个外国人没有资格替身体的主人指手画脚、像教师爷一样自作主张。
地铁保安只要会用翻译软件,在外国乘客主动求助的时候笔谈就足够了。给多少工资,做多少事,不需要掌握实用口语,更不需要为了其他乘客主动引发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