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了,但是加班人还是被困在了长假里面,工作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过有些人是精神气被困在了假期里,可有些人生活永远被困在了假期里,因为某些事情,他们快要死了。
要说谁在这场国庆假期中社死最快,我觉得必须是丽江石榴井女游客和古城本地的居民了:前者被扒了出来,不得不道歉,并且还说这件事情严重影响到了她的生活,老公也正闹着离婚;后者的饮用水成了别人的洗澡水,心里膈应,日常生活用水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女人说是因为她放了这么长的假,太过兴奋就没有控制好自己,然后一不小心掉进了井水里,并且还表示是真正给大家道歉(不是作秀)。但是,细心的网友发现,事情可能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难道还有其它猫腻?
事情发生在10月7日,一名女游客穿着泳衣在石榴裙中戏水,还时不时喊着做那事才会发出的“好爽啊”几个字。女游客的行为也是被人拍下传到了网上,然后迅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当地的有关部门也介入进行调查。
按理来说在景区内游山玩水是在为正常行为,不应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但怪就怪在女子戏水的那口井在丽江古城的地位十分特殊:一方面可以算是当地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另一方面也是当地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之一。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丽江古城居民自然不允许其他人污染水源。
事情很快得到了发酵,很多丽江古城的居民表示,自从看到这段视频之后,他们再也没有喝过。这里的井水不能喝,自然就要去别的地方找水源,这使得当地居民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当地居民如此,涉事女子的日子更不必多说,也是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因为破坏了别人的水源,她受到了全网指责,更悲催的是婚姻生活也受到了威胁,现在她老公更是吵着要和她离婚。
看到这里肯定很多人觉得这女的遇到了渣男,因为夫妻俩就要共渡难关,虽然女人做错了事情,身为丈夫的也不应该抛弃她,而是要帮助她纠正自己的错误。这样的男人才能算一个好丈夫,但事情可能真的不那么简单,男人离婚也并不完全是怕受到牵连而死,更有可能是被戴了一顶绿帽子。
我们可以先看看女人的道歉声明。她在声明中解释自己是因为醉酒了,然后不慎掉进了水井里,借着酒劲才在水井里嬉戏起来。可是当时女人穿的是泳衣,如果是喝醉酒后不小心掉进去的,又怎么可能穿着泳衣呢?
当然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女人穿的其实是裙子,只不过因为裙子沾上了水才紧紧贴在身上,看起来像是泳衣而已。这样的说法无疑是要减轻女人的罪行,也就有人附和:既然女人都已经道歉了,又不是什么大事情,就这样算了吧?
但是虽然网友们说可以算了,女人的丈夫又站了出来,网上又出现了另一种说法:女人的丈夫并不知道她去了丽江游玩,以为她是出差去了。原来女人给她丈夫说的是自己出差,结果却是穿着泳衣去丽江旅游,一般旅游都不会是一个人。
那么另外一个人到底是谁呢?如果是其他女性,应该会大大方方地告诉老公吧,但是很显然她老公并不知情,这就惹人深思了。不过目前为止,女人只说了她老公吵着要和她离婚,背后的真正原因我们还不得而知,但可以站在她老公的角度想想:
刷到了出差妻子旅游的视频,穿着还那么性感,嘴上还说着“好爽啊”,我想是个人都会怀疑自己头上是不是青青草原了。
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丽江的一个外号——艳遇之城,这个名头对那些年轻貌美且荷尔蒙过盛的女孩,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去丽江都是这个目的,只是确实要引起我们的怀疑而已,毕竟当时女子的穿着实在不像正常人的穿着,显得太过于性感了。
丽江为什么出名?
单身的为艳遇,结伴的为打炮,就这么简单。
结了婚的瞒着人跟异性去旅游,90%是为了打炮,剩下那10%还得看地点,要是去的是某某自杀圣地,除非你们是回不来了,我就勉强原谅你们,毕竟人死为大嘛。
有时候把,对于普通群众而言,这绿帽子也得看大不大,要是知道的人不多,情感洁癖不严重的,也就过去了,留个心眼日子还得接着过。
这女的一通闹,全网皆知。
男苦主这几天只怕看太阳都绿了。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评价的,不是很正常的反应吗?
我比较关心这名国女的老公给了她多少彩礼、房子有没有加女方的名字,离婚后会被吸走多少财产。
个人忠告:
相亲找对象建议远离喜欢“旅游”的女人
相亲找对象建议远离喜欢“旅游”的女人
相亲找对象建议远离喜欢“旅游”的女人。
尤其是西藏、丽江等文青圣地
这丈夫的怎么一点担当都没有?
妻子不就是私自和男性朋友一起去丽江旅游没告诉你嘛,多大点事啊!不告诉你不就是怕你生气,怕你不允许嘛,是因为在乎你的感受才不告诉你,这是因为爱你呀!
说的再难听点,妻子虽然跟男朋友把臂同游,就算有点亲热之举又怎么样,老婆还是你的呀,孩子也可以是你的嘛。男人嘛,大气点,跟一个弱女子计较什么嘛!
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她开心,要让她快乐的,要让她幸福的。你应该把她的快乐看成你的快乐,把她的幸福当成你的幸福,她快乐你也快乐!
爱一个仙女就应该不求回报,不计较付出,爱是宽慈,是忍耐,是忘记女方的不好,感恩女方的付出。怎么能因为媒体曝光女方的一时丑态而差愤离婚呢?
就算你要离婚,念在一夜夫妻百日恩,也请你净身出户,有小孩的话让小孩跟妈妈一起生活,让前妻的男朋友住在你以前的别墅里,和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毕竟,只有她幸福你才能幸福,不是吗?还有,别忘了按时把月收入的50%打到前妻账户上,保障她们一家三口的生活水平不下降,这也是你应该做的。
还有其他需要的再签个补充条款就好了。
女权:呸!渣男,女性连和“男性朋友”出丽江旅游的权利都没有吗?我看这丈夫是早就想离婚了吧!!
女子背着老公,与男友双宿双飞,旅途中酒后兴起,戏水撒欢,被媒体曝光导致东窗事发。
结果,女子得出的教训竟然是——
以后绝对不能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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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两句法律相关的:
1、女子算不算出轨?
难以认定。就算如视频所说女子是和男朋友一起旅游,但也可以理解为普通男性朋友,除非有进一步证据(如开房记录等),否则难以认定出轨。(注:出轨也并非法律概念,在民间通常指婚外性关系)
2、离婚时,女子算不算有过错? 丈夫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这比认定出轨更严格,要求“重婚”或“同居”,所以本案中难以认定女子有过错,丈夫无法要求赔偿。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丈夫得判一缓一,不好意思看错地址了
不道德的人,大抵各方面都不讲道德吧
国男就是这么没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