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问题想起了之前遇到的一件事情:
当年在展览公司工作的时候,公司上了一个新项目——“某行业展会”,当时是找了一个该行业比较有权威的协会合作(据说是老板的关系)!计划是一年一届!
第一届展会的时候,公司和这个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由行业协会这边负责组织其中一般的展位,以及“专业观众”的邀请工作,剩下的交给我们公司负责!当时是这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老板一起去签的协议!
事情比较顺利,当年的展会情况很不错,结束之后,公司开始筹划“第二届”!
在第二年谈合作的时候,可能是双方考虑到“是关系户”,而且第一届展会合作的也很不错,所以,第二年并没有签合作协议,而是双方口头约定,依然按照去年的合作模式继续搞........
可是没想到的是,第二年,这个行业因为各种原因不是很景气,协会那边没有按照前一届展会的合作模式,组织相关企业来参与.......
结果,展会规模大大缩水,现场效果非常不好!这引起了公司这边招募的参展商的不满,有人带头闹事,要求退款,最后公司不得不先行退款,然后找协会协商责任分配问题........
没想到,协会那边“不认账”,说他们已经尽力了,这是我们公司组织不力........双方扯皮推诿,最后不欢而散.........
其实,“婚姻”是什么?
个人认为,“婚姻”实际上是恋人之间签署的一份“合同”!在国家法律保障下,双方自愿签署的一份双方都具有平等权利,也都具有平等义务的“合同”。
我们暂且抛开是否“扼杀人性”先不谈!就说“没有婚姻制度”会怎么样?
我们且不说“未婚先孕”“遗弃”甚至“乱伦”这样的问题会大量出现,就说题主提到的“钱”的问题——请问题主,如果没有婚姻制度,两人结婚了,一旦感情破裂要分手,2个人生的孩子该谁养呢(别告诉我,没了婚姻制度,孩子也不生了........)?2个人之间的财产该怎么去划分呢?
所以,个人认为,婚姻制度不但不是扼杀人性的制度,还是保护人性的,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护“安定”的一个好制度!
当然,对于“不想承担责任”的人,婚姻制度确实不符合他们的要求!但是,并没有说一定要“强制结婚”啊!包括题主在内的很多人可以选择“不结婚”的!至少现行法律没有“强制结婚”的说法不是吗?
只是以后真的出了问题,千万别赖别人!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