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有一个还相当有名,这就是古巴的关塔那摩美军基地。
1898年,美西战争接近尾声时,美国从西班牙手中夺走全部古巴,将其纳为保护国,并在关塔那摩湾建立了“美国海军关塔那摩基地”(U.S. Naval Station Guantanamo Bay)。1901年2月,美国总统威廉·麦金莱签署《普拉特修正案》(Platt Amendment),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古巴实行军事干涉,并要求古巴让岀部分领土给美国建立军事基地和开采煤矿等。《普拉特修正案》作为附录写入了古巴宪法。根据这一法案,美国在1903年从第一任古巴总统托马斯·埃斯特拉达·帕尔马(Tomás Estrada Palma)手中获得一份租借关塔那摩湾部分土地的永久性租契,起始日期为1903年2月23日。
1905年,帕尔马再次当选总统,反对人士置疑选举程序合法性,进而发动起义。为支持当时政府,1906年美国再次岀兵侵入古巴,占领直到1909年才结束。古巴人认为《普拉特修正案》允许美帝国主义入侵其领土,因此1934年此法案废弃。同年两国签署一项新的条约,保留了美军对关塔那摩湾的租契,并允许古巴和其贸易伙伴免费使用此湾。租金原来为一年2000美元,以金币形式支付;1934年同时也改成相当于1934年4085美元的等值通货。除此之外还加入一项条件,规定只有当美国和古巴政府双双同意后才能废止这项租契,或美国放弃基地财产。关塔那摩湾海军基地驻扎超过9500名美军[1],截至2005年是美国唯一设在共产主义国家领土上的军事基地。
卡斯特罗上台后,除唯一一次外,一直坚决拒绝兑付租金,原因在于他认为这个基地是非法的。尽管美国和古巴之间没有外交关系,但美国同意将古巴的通缉犯遣返,古巴也同意将在关塔那摩湾犯罪的嫌犯押送至美国。
古巴人对美国占领自己的领土一直极为不满。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2条规定,如果一款条约是在一方威胁或强行施加的情况下签署的(在这里就是1903年美国将普拉特修正案写入古巴宪法),则此条约无效。古巴政府以此为据强烈谴责这款条约和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的存在。
1964年古巴政府切断了通向基地的水源供给,迫使美国首先从牙买加运水,后来又建立了海水淡化设备。时至今日,此基地能够在水电方面自给自足。美国在冷战期间岀于担心古巴袭击基地,在周围布满地雷,地雷带长达几十公里,是世界上最恐怖的雷区之一。如今只有两位古巴老人每天穿过东北门到基地工作,不过古巴政府已经禁止美军对古巴人的招募。
关塔那摩虽然主权属于古巴,但是治权属于美国,美国还向古巴付象征性的租金,字面意义上也是“租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