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吹嘘一个,算不上很高深
青年女性,狼疮脑病,诊断非常明确的进来,三天两头说胡话,连家里人有时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我们医院免疫病是拿手好戏,激素一上百病除
但我总觉得这个病人声音有点不对劲,带着一种微妙的嘶哑,当时科里所有人都觉得我幻听了
一个神志不清说话叽里咕噜的患者,连吐字都听不清楚,居然还觉得音质有问题
我就问她老公,以前说话是不是这样,老公侧耳听了半天,带着点迟疑说好像差点
我毫不迟疑的拖着病人去了耳鼻喉门诊,说给我看嗓子。病人百般不配合阿,撒娇卖萌都用尽了办法才愿意张嘴。
我在旁边瞅屏幕,镜子一下去,右边声带大大的一坨白蘑菇,都快到中线了……
(这是激素的常见副作用,真菌感染,只是位置太诡异了)
我们当时还正在激素鞘注哇(⊙o⊙)
后面不用说了,大扶康下去半个月,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
当时我们领导都佩服的问我怎么听出来的。我当然做谦虚低调状。
我是不会告诉他们为了学习诊断学,我在夜里听过多少次女性的呻吟声的。
出院后留下了两管脑脊液作纪念,这是缓解后的最后一次腰穿
再补充一个,还是这个科。普内,疑难杂症专科。
青年男性,皮疹+血小板减低入院,问病史的时候觉得病人说话比较娘。
我瞅了瞅疹子,不知怎么就福至心灵,上去给他抽了个血,打电话检验科,急查感染四项。
结果问完病史回来,全科的人都在看我,说你知道你那个病人什么病吗?
尼玛,检验科刚电话报警(紧急通知临床),HIV抗体强阳。
后面证实了,病毒载量18万+。正常是阴。
成为了我们科少有的一眼就做出正确诊断的范例。
噢对了,这个病人在问冶游史的时候是否认的。
领导问我,你是怎么问病史的?
我说就问有没有过不洁性行为阿……
领导怒,你怎么能这么问呢
我,一脸懵逼……
领导说,你应该详细问,有没有同性性接触,有没有口肛性接触,有没有带安全套等等,如此……这般……。懂了吗?
我,懂了,我还是个孩子
后来领导亲自问的,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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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工作,急诊收了个呼吸衰竭的病人,男性,40岁左右,病史没有什么特殊,但呼吸衰竭进展很快,而且入院CT提示间质性肺炎,没什么渗出影像。我们在想一个壮年男性,既往没有病史,发病这么急,进展这么快,莫名其妙啊。
这时主任追问了家属几句“平时干什么工作”~“没工作,有时候街边摆摊卖卖水果”。
“配偶呢?”~“早离婚10多年了,儿女也没跟着他”
“平常和什么人在一起啊”~“单身汉一个,没啥钱就去买水果,反正就是混”
到了床旁,主任强调了几句“1请检验科加急把输血全套做出来,2床旁隔离,抽血打针的时候都带双层手套,3一会儿气管插管带N95口罩,护目镜,对了,手上有外伤破损的人就不要安排管这个病人”
2小时后,输血全套显示HIV初筛阳性,后来确诊试验也是阳性。
追问老大怎么有那样的警觉,主任说“病史是一方面,其他的你想想:单身十多年的中年男人,忍得住?平常又是到处混,经济水平就那样,你觉得他有那个意识用避孕套?”
时间线上又出现了这个问题,就再补充一个病例吧。
跟带教上呼吸科普通门诊,已经好几个小时了,多数都是小毛小病,又饿又累又无聊。
进来一个年轻女性,主诉头痛流涕,想配点感冒药吃吃。一般情况下,门诊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要做的鉴别就是需不需要抗生素了,问了问鼻涕是脓性的还是清的。
鼻涕是清鼻涕,也没有咳脓痰的症状,血常规似乎都不需要做了。看着后面的排号还不少,想着尽快看完,按时下班。
带教随口问了一句,还有其他什么不舒服吗?
患者想了想:耳朵也不舒服,耳朵里面好像还有点流水。
听到这句话,神经突然就紧绷起来了。
追问外伤史,诉前两天被老公打了一巴掌。
让她赶快去对面急诊查头颅CT,果然,颅底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
这一巴掌可真够厉害的。
以下原答案
这个病例与其说是佩服自己团队的职业素养,不如说是病人运气真心好……
某天下午快下班了,肝外科医生打电话来说要转给我们一例休克病人。肝肿瘤术后三四天,术后发热38度多,中午发现血压下降,血常规未见血色素明显异常,白细胞偏高,予补液扩容后血压仍进行性下降,考虑感染性休克,由于使用了白蛋白制剂,过敏性休克不能排除。然而病房抗休克治疗无效。
患者送来监护室的时候,心率130+,血压60/30,嗜睡,引流管没有明显异常,去甲肾持续泵注效果不佳,病房使用了肾上腺素亦效果不佳。患者无其他既往病史,术前检查心电图心超胸片等均无异常。
无论如何,抗休克治疗的大方向是没问题的,于是为了评估液体容量,监测了cvp(中心静脉压力),然而患者cvp很高,与感染和过敏性休克的典型表现有出入。cvp测量的影响因素很多,数据不准确也是很常见的,于是为了更准确评估容量情况,立刻做了床旁b超看腔静脉充盈程度。就是这个举动,救了这个患者。
超声探头一上去,发现之前所有的推测都是错的。
患者是心包填塞。
于是紧急床旁心包穿刺,缓慢引流出血性液体(具体多少毫升我忘了),两三天后患者顺利转出监护室。
这件事诡异的地方在于,患者做的是肝脏部分切除术,术区在腹腔,且既往没有疾病史。为什么会在术后三四天突然出现心包填塞。(事后讨论大家认为可能和颈静脉置管有关,但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
最后,虽然感染性和过敏性休克很常见,但是一定要注意排查心源性啊!
这个答案当然是要给护士老师点赞!
在苍茫的急诊大厅里,狂风卷集着乌云,在喧闹和吵嚷之间,一个小孩子,咳嗽了一声。
护士奶奶一个箭步上前,抓住孩子,分开众人:“X大夫,这个孩子你先看一眼”
喉头水肿!!!
也许,有人会说这个病不难诊断,但在吵闹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高度职业敏感,守护着患者健康。
另外……护士姐姐~您这5.2的听力,我再也不在背地里叫您护士奶奶了!
对门邻居,一个上初中的小姑娘,一天感冒发烧,她爸爸就带她去门诊打针挂水。挂完水准备回家,因为小姑娘父亲是个领导干部,值班医生就礼貌性的送了一下,走到科室门口,小姑娘单脚跳了一下,谁都没当回事,唯独值班医生过问了下,小姑娘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医生就把小姑娘留下来做个了检查,跳的那只脚脚踝是骨癌,早期。得亏发现的早,化疗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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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回家问了爸妈,纠正一下,是骨髓癌,不是在脚踝,是脖子下面那块的脊椎里面的骨髓长了癌细胞,但是没有扩散,包裹在脊椎里,做手术打开脊柱,切掉了一部分骨髓还是神经什么的,恢复的很好。
如果是单纯的迷茫,倒是不错的,只是这个问题,很容易让我想到。
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的故事就是说古代有个人叫叶公,他到处跟大家说他特别喜欢龙,满屋子的龙的周边,还拉着附近的人去他家里看。
结果有一天真的龙飞来了,别人还在好奇,看看真的龙长啥样,他叶公跑的最快,躲到桌子底下,根本双手抱头,害怕得根本不敢睁开眼。
题主对文学的热爱应该如何体现呢?真的热爱是不用人说的,无法阻拦的,你自己就会有不断地看,甚至写的冲动,进而就去做了,也就是说热爱文学你就多看,通俗的,纯文学的,看的进去就多看,如果想写就试着写,不想写就继续看,就这么简单。
怎么热爱还需要别人教的吗?是不是不理解什么是热爱?
比如说我热爱音乐,我听到好的音乐我会感动,我会努力学唱歌,为了表达音乐,虽然还唱的不够好,但是我会学习怎么样才是唱的好。
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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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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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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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