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福原爱出轨问题么?
我是一个受过专业法学训练的人,对于证据标准和证据规则有一定的认识。
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什么,那么事实证据必将无限趋近于“没有发生什么”,而不是趋近于“发生了什么”。
所以,当我要指控别人通奸的时候,我必然要把我的指控建立在坚实的证据基础上。
就是拍电视剧,也得有个亲密接触的照片才行吧?
对于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来说,我要提醒他注意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他老婆只能和他发生性关系,也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他老婆和别人发生性关系。
根据《家庭、国家与私有制的起源》,老婆这种事物本来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出现专偶婚之后才可能出现的东西,群婚和对偶婚制度下都不存在“老婆”。
对老婆性权利的垄断本身就是一个阶级社会的产物,而把爱情和垄断配偶性权利联系起来,则是更加晚近和现代的事物,中世纪骑士小说中的骑士之爱个个都是搞破鞋、勾引贵妇人出轨。
他对他老婆的观念本来就是被阶级社会塑造的,他是否认为他老婆和陌生男人发生过性关系,如果拿掉历史唯物主义描述了其机制和发展过程的社会观念,不过就是一个男人是否认为一个与他发生过性关系的女人与第二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的鸡毛蒜皮。
这种事情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
如果按照更加广义的“老婆”概念:
桥本环奈会有一个男人、
斋藤飞鸟会有一个男人、
杨超越会有一个男人、
赖美云会有一个男人、
6677虽然岁数小,但也是早晚的事儿。
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能够撼动历史唯物主义的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