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和FBI在组织建制上没有直接关系,都是美国联邦政府部门。
从职能上讲,CIA负责对外情报、反间谍和反恐怖。
FBI负责对外情报、反间谍、反恐怖和联邦案件刑事侦查。
在刑事侦查工作上,两者毫无交集,因为只有FBI有执法权,CIA没有执法权,不能从事刑事侦查工作。
在反间谍工作上,FBI负责国内进攻性反间谍工作(比如主动策反在美国境内的外国间谍)和国内防御性反间谍工作(比如对外国情报机关在美国境内的间谍活动进行调查),而CIA则负责国外进攻性反间谍工作(比如主动在美国境外渗透外国情报机关,策反外国间谍)。
至于国外防御性反间谍工作,既不归CIA管,也不归FBI管,而是归美国国务院外交安全局管,因为国外防御性反间谍工作指的是美国驻外使领馆里的反间谍工作,而驻外使领馆是美国国务院外交安全局的地盘。
从对外情报角度来讲,FBI负责在美国境内策反外国公民,搜集外国情报。CIA则负责在美国境外策反外国公民,搜集外国情报。如果FBI在美国境内策反的外国线人要回国了,则由FBI将其移交给CIA管理。比如FBI策反了一名俄罗斯驻美国的外交官,那么在这名俄罗斯外交官即将回莫斯科工作时,FBI则会将他介绍给CIA的国家资源处,由CIA国家资源处再次将其策反。如果这名俄罗斯外交官同意回国后为CIA工作,CIA国家资源处会将他交给CIA驻莫斯科情报站管理。FBI不能再参与对这名俄罗斯外交官的管理,因为一是违反法律,二是FBI在莫斯科没有情报站和间谍网,本来也无法有效管理这名俄罗斯外交官。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CIA名义上只能在美国境外从事对外情报工作,但实际上它也可以在美国境内从事一定限度内的对外情报工作。前面提到的CIA的国家资源处就是专门负责在美国境内从事对外情报工作的。
美国的12333号行政命令(1981年颁布,并于2008年更新)规定:CIA也可以在美国境内从事秘密对外情报活动,但必须要与FBI协调。而且CIA不能从事执法活动,不能在美国境内对美国人进行跟踪、监视、搜查、电子侦听等秘密活动(对在职及离职的CIA人员的内部调查除外),也不能为了搜集外国情报而针对美国人进行间谍活动:
但CIA可以在美国人自愿的基础上搜集外国情报,比如向从国外回到美国的美国人询问他们在国外时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前提是这些美国人必须是自愿提供情况的,CIA不能对这些美国人采用间谍手段。
而且CIA还可以在美国国内以假身份接近外国人,但在接近美国人时,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不能使用假身份。
在反恐怖工作上,FBI负责以执法手段来侦查已经发生的恐怖袭击,着眼于过去。
而CIA负责以情报手段来预防尚未发生的恐怖袭击,着眼于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