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这两家同时出场的情况无非下面几种:
一、FBI和CIA之间相互移交外国线人的时候:
按照美国情报机关的分工,CIA只能在美国境外从事对外情报活动,主要工作手段是策反外国公民,使其成为自己的线人,在美国境内则由FBI从事此类活动。
也就是说,在美国境内策反外国公民的工作由FBI负责,不是由CIA负责。
但由于FBI只能在美国境内从事对外情报工作,所以在它策反的外国公民要回国时,就必须要将这名线人转给负责美国境外的对外情报工作的CIA。所以,CIA有一个National Resources Division(国内资源部),它的职责之一就是接收由FBI策反的即将回国的外国线人:
比如一名俄罗斯驻美国的外交官被FBI策反,向FBI提供情报,但当这名俄罗斯外交官任期结束后要回到莫斯科工作时,FBI会通知CIA的国内资源部。
CIA的国内资源部会派人与这名俄罗斯外交官沟通,说服他在回国后转为CIA工作。
这实际上相当于再次策反这名俄罗斯外交官。但这一过程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愿的,要看这名俄罗斯外交官本人是否愿意。
如果这名俄罗斯外交官愿意的话,他的情报关系就从FBI转至CIA驻莫斯科的情报站,之后FBI不能再管理他,一是因为FBI不能在美国境外从事对外情报工作,二是因为FBI在莫斯科没有情报站,无法从事这类工作。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FBI肯定是要和CIA一起与这名俄罗斯外交官交流的,毕竟FBI和他更熟悉:
反之亦然,如果CIA驻莫斯科情报站在莫斯科策反了一名俄罗斯外交官,而一段时间后这名俄罗斯外交官要被俄罗斯外交部派驻到俄罗斯驻美国大使馆工作,那CIA要在这名俄罗斯外交官抵达美国后将其情报关系移交给FBI,因为这时已经属于在美国境内的对外情报工作,应该由FBI负责。
二、对外国叛逃到美国的人员进行询问(Debriefing)时:
前面提到过,CIA负责在美国境外从事对外情报工作,FBI负责在美国境内从事对外情报工作,但同时FBI也负责在美国境内从事反间谍工作。
而很多时候,从外国叛逃来美国的外国人(特别是外国间谍)所提供的情报既有关于外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内容(属于CIA的工作范围),也有关于外国间谍在美国活动的内容(属于FBI的工作范围),这时两家就有可能一起对叛逃者进行询问:
三、对恐怖分子进行审讯(Interrogation)时:
CIA和FBI都负责反恐怖工作,但有所区别:
CIA作为情报机关,主要负责搜集情报,预防恐怖袭击的发生,着眼于将来。
FBI作为执法机关,主要负责收集证据,侦查已经发生了的恐怖案件,着眼于过去。
对于同一名被审讯的恐怖分子,如果美国既想了解他所在的恐怖组织将来计划实施哪些恐怖袭击,又想获取他所在的恐怖组织过去实施的恐怖袭击的证据,那CIA和FBI就会一起对这名恐怖分子进行审讯:
四、对针对美国的境外机构的恐怖袭击进行调查时:
比如1998年,美国驻肯尼亚和坦桑尼亚大使馆被炸,则由FBI负责派人到这两个国家调查,因为这属于执法工作,是对已经发生的恐怖袭击案件的事后调查:
但CIA也要为FBI提供情报支持,毕竟国外是CIA的地盘。
这时CIA驻肯尼亚和坦桑尼亚情报站的特工人员会和FBI派来的特工人员一起工作。
五、当CIA内部出了鼹鼠(内奸)时:
由于CIA没有执法权,即使它发现自己的内部出了向外国提供情报的鼹鼠,也只能由FBI来逮捕鼹鼠。
但在逮捕条件成熟之前,相关的调查工作则由FBI和CIA两家一起实施。
CIA有自己的Counterintelligence Center(反间谍中心),负责调查CIA内部的间谍案,但没有执法权,到需要执法时必须要由FBI出面:
也就是说,如果CIA内部出了叛徒,不能由CIA自己来逮捕,只能由FBI来逮捕:
(FBI特工逮捕CIA鼹鼠Aldrich Ames)
如果FBI内部出了叛徒呢?还是由FBI自己来逮捕:
(FBI特工逮捕FBI鼹鼠Robert Hanss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