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时任俄罗斯总统叶利钦表示:在俄罗斯的对外政策上,俄罗斯对外情报局(SVR)的作用要大于俄罗斯外交部。
每当发生国际事件时,俄罗斯外交部都是通过电视新闻、报纸新闻等公开渠道了解情况,俄罗斯对外情报局则是通过在对方国家内部的线人了解情况,或者使用技术手段截获相关情况。
也就是说,外交部了解到的东西都是别人嘴上说的,对外情报局了解到的东西都是别人心里想的。
这就是间谍这个职业可以永远存在的原因,因为人们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是不一样的。
对方的电视新闻上说的、报纸新闻上说的、外交部发言人说的,都只是他们嘴上说的。
而他们的内部会议的内容、内部下发的文件的内容、密码电报的内容,才是他们心里想的,只有间谍才能获取这些。
至于为什么不搞暗杀和投毒?
情报机关也搞过暗杀和投毒,但都是在极端必要的情况下才会这样搞,因为情报机关的行事准则是find things out(查明现状),而不是make things happen(改变现状),也就是在绝对秘密的状态下获取对方的情报,而不是闹出动静来让对方查找你。
暗杀和投毒属于闹出动静来让对方查找你,所以自然不会成为情报机关处理问题的首选方式。
至于为什么美国和德国这样的盟友之间还要互派间谍?
如果你的盟友开发了一项先进的新科技,你要是搞到了,就可以省下你二百亿美元的研发费用,你去不去搞?
国家与国家之间只有利益是永恒的,盟友不是永恒的。
国家只是个机器,试图把机器人性化是没有意义的。
德国和苏联1939年时还是一起攻占波兰的盟友,1941年时就已经打得你死我活。
即使是在盟友时期,德国内部也有苏联的间谍,苏联内部也有德国的间谍。
今天是你的盟友,明天可能就是你的敌人,你别到那时候才后悔为什么之前没有在对方内部安插间谍。
至于为什么间谍被抓获后各个国家往往不承认?
一国承认了自己的间谍活动,就等于承认了派人到别的国家从事了犯罪活动,这要是承认了得是有多傻?
所有国家的法律里都是有间谍罪的,间谍行为是犯罪行为,承认了的话,就会被对方合理合法的制裁。
再说了,表面上不承认,不代表私底下不承认。
当天上午还说这些间谍不是自己派出的,当天下午就开始和对方秘密谈判怎么交换双方被俘间谍,这实在是太常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