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说辩证法就是看待问题既有好的一方面也有坏的一方面,这是不是辩证法呢?这当然是辩证法,但这是庸俗辩证法,这不是唯物辩证法。真正的唯物辩证法是,在对肯定的理解中包含否定的理解,从物质的自我运动中,从事物的暂时性上去理解。而不是什么好与坏这种主观的抽象名词中去理解,所以,唯物辩证法不会崇拜任何的现存的东西。
辩证法的精华浓缩起来就一句话:“存在即合理”。
一个老生常谈:黑格尔的这句话,指的是“一切存在,都是合乎理性的”
我们抛弃掉黑格尔这句话背后对“绝对精神”的推崇,而对它进行唯物主义改造以后,留下来的那一句“存在即合理”就是辩证法的所有精华所在。
什么是存在即合乎理性,通俗点举例:
就是当在客厅看到鞋印的时候,就知道有人走过去了。
当你明明曾穿鞋从家里走过去,却没有鞋印,就说明你妈把地擦了,而你要挨打了。
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三体》里史强的名言:“邪乎到家必有鬼”,就是你家不会有人在家还穿着鞋,客厅却有鞋印。大概率是遭贼了。
不存在没有缘由、无法理解、凭空创生、凭空变化的东西。
也就是说,辩证法的精华在于从历史到现状的运动和发展,以及从现状到未来的运动和发展。
这种运动和发展既可以是内在的,也可以是来自外在的,而普遍地表现为联系、矛盾。
列宁把对立统一规律作为辩证法的核心。然而如果不能从运动、发展的视角去理解这一点,就会像题主一样把辩证法理解为“正反面”却无法把它统一起来;而如果仅仅是把事物作为“现在”的存在,却不把它理解为“过去的存在的发展结果”,那么也就无法理解矛盾的正反面是如何作用、如何联系,又如何发展成现在,甚至于消解的。
辩证法的正反对立、矛盾与联系,必定导致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而事物发展的结果,呈现出来,就是“一切存在,都是合乎理性的;一切合乎理性的,都能够存在。”
题外话:
如果能够理解这一点。那自然也就能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中,关于社会形态发展和变迁的理论:任何的社会形态,在某一历史时期存在先进性,这种合乎理性是符合历史到“现在”的辩证法的;而这种社会形态在历史上的短暂性,并终将在发展中被取代,则是符合“现在”到未来的辩证法的。(这里指的“现在”是对于当时而言的“现在”)
列宁曾经和人抬杠的时候嘴瓢了,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自己的学说称之为“辩证唯物主义”(实际上是历史唯物主义),并引发了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这两个概念的学理性争论。
国内著名的马列主义学者孙正聿教授就此曾指出,有哪种辩证唯物主义不是历史的呢?
同样的,又有哪种历史唯物主义不是辩证的呢?
而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存在即合理”这个概念上,就凸出地表现出了二者的一致性。只有在历史中理解辩证法,才能够辩证地理解历史。
错,这个思路离真正的辩证法有十万八千里。
真正的辩证法是研究事物规律,围绕事物的发展来研究影响发展的要素,要素在主次矛盾上有转换,同时必须立足于现实条件。
真正弄懂辩证法的人,肯定会有钱或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