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去西安,和几个朋友一起到老孙家羊肉泡馍店尝鲜。
服务员端给我一个碗,让我自己掰馍,我说我不会掰,吃现成的可以吗,服务员说很简单,用手掰就好,我说我不想掰,服务员说必须我自己掰,我说我花点钱买掰好的,服务员说花钱也得自己掰,眼看气氛激烈起来,朋友马上出来打圆场。
我很不爽的拿了个馍开始掰,掰完以后喊服务员,还是那位。
“这个不行,重掰。”
“为啥不行?”
“掰的太大块了,不好吃。”
“我就愿意吃大块的。”
“那也不行,必须掰成小小的。”
“我不掰了,就这样吃,不好吃是我的事。”
“你不按规定掰,我就不上汤……”
然后我就和服务吵起来了。
后来当地朋友说,羊肉泡馍是需要自己掰还要掰得小,一是羊肉汤汁入味,二是有利于谈恋爱的消磨时光。
当时我又没女票,消磨啥时光呀,馍在汤里泡久一点不是一样入味嘛,啥破规矩。
突然发现,因为我讲的老丈人的经历,在评论区引起了比较热烈的讨论,只是,我觉得有些朋友的评论有点“过火”!所以,在这里提醒几句:
1.题目是“你有过违反餐厅礼仪而不自知的情况吗?”看到这个题目之后,我就想起我老丈人给我讲过的他的经历,所以就说一说!其实对于我老丈人这段经历,我一直是当成笑话来听的!
我只是转述老丈人的描述,在发完这个回答之后,我还再次跟他确认过,实际上,虽然老板让我老丈人赶紧离开,但并没有发生什么!像店里人的目光,那是他当时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可能“闯祸了!”那时候他还年轻,可能担心在村里会出什么事情,所以,就赶快离开了!实际上,并没有出什么事情,只是,他意识到“自己有些事情做的不太合适”,有些心虚,仅此而已!请不要对于一些“风俗习惯”,或者一些并没有发生的事情横加指责!
2.合法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我们应该尊重!
老丈人后来也跟我说过,当时确实是忘记了,所以,他才赶快离开,人家并没有难为他!他已经退休了,他年轻时候的事情,那至少应该是30多年前的事情了!
现在很多的“清真餐厅”里会有很明显的文字提示:
只是那个时候,他可能并没有注意,也或许店里没有,完全是没有想那么多!
如果当时他看到了文字提示,或许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
希望各位不要因为我讲的这个笑话,而曲解了我讲这个事情的意思!
最后,“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是一家!”你可以友好的对我写的东西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发牢骚或者抱怨,但请不要“上纲上线”,之后如果发现有“不冷静的评论”,我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谢谢!
————————————分割线——————————————
以下为原回答:
老丈人给我讲的他的一次经历:
老丈人年轻的时候,厂里管午饭!这一天厂里做肉包子!但老丈人不喜欢吃肉包子!于是他决定去离单位不远的“回民村”吃碗拉面!
因为当时是凭票领包子,票第二天就不能用了!所以,老丈人赶饭点把包子领出来,拿着包子去了“回民村”!
他找了一家经常去的餐馆要了碗拉面!老丈人说,那时候年轻,一碗拉面不太够!于是他拿了个包子开始吃!差不多啃了一半的时候,老板走过来低声问我老丈人:“你这是什么包子?”
“猪肉大葱的啊!”老丈人一边吃一边说!
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发现店里的人看他的眼神都不太对了……特别是那个拿着大刀负责切牛肉的人……
老板板着脸跟我老丈人说:“你赶快走吧!带上你的包子……”
老丈人说他当时想到自己身在“回民村”浑身冒汗!把剩下的一口包子吞下,桌上放上10块钱,然后拿着包子就奔出了村……
老丈人说,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去过回民村……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不请自来。
很老实,我入网文坑比较晚,没看过他的书。刷知乎的时候偶尔能看到他的回答。
开始知道是个教写作的,后来又知道了他是个很厉害的网文作家。
对一个扑街来讲,有人愿意指点自己是极好的。何况那个人是圈里知名的大佬
像这种大佬级别的指点真的是可遇不可求,然而蛤蟆天天在网上免费教新人,这种人你追捧不追捧?
学程序的希望有个程序员大佬在旁边带着。
学开车的希望旁边有个二十年老司机在旁边看着。
写小说一样的。这放网络小说里就是妥妥的奇遇。你刷他的回答点点赞,就能从中偷学到东西。
而且很中肯的说一句,网文小说看似很大众,谁都能来评一嘴,可实际上给你写书评的人可能自己都没写明白。多的是外行指导外行。连节奏节拍都没搞明白的外行人,去追捧他们难道有好处吗
鱼龙混杂,我不追捧蛤蟆这种大佬,难道去追捧卖课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