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心痛的,因为装载机撞死人之后,警方才决定直接击毙。如果一开始就能动手,那个骑电动车的路人根本就不会死。
只是,这不能怪武警,我想他们比我们任何人都明白,控制不住装载机的话,很可能会要出人命。路上的小汽车、电动车、行人,在这种机械面前就是一撞就烂的西瓜。
但是,他们不能开枪。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这样开枪击毙一个操控装载机的司机是不是合乎程序。
我记得很多的案件里,嫌疑人拿着枪或者刀,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警方都会直接击毙。而这件事里面,犯罪嫌疑人掌握着事实上远比刀枪恐怖的东西——装载机,但是警方却不能果断处置,大概是在我们的认知甚至法律体系里,装载机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工具,当它成为疯狂街头飙车杀人的武器时,根本没有先例可以参考进行处理。
我也明白,警方一旦提前开枪,免不了会在网上被扣“为什么不打轮胎”“司机开车在街头散心被击毙”等烂帽子,甚至还会因此受到上级的责难惩罚。
而用一条无辜的生命,作为击毙犯罪嫌疑人的完美理由,这个代价,太沉重。
希望这件事能让国家警醒,完善某些紧急事件的处理机制吧。今天是装载机,明天是挖机,后天是压路机,总不能每次都到死人了才能动手吧?
而且这次只死一个人,说来真算是非常幸运的了。
谁家附近没几辆挖机大车,今天是山西,明天万一是我们家门口呢? 今天被碾压拖行,躺在路边流血在痛苦中慢慢死亡的是一个我们不知道姓名的陌生人,明天是我们亲近的人,或者就是我们中的某个人呢?
最后,开枪的武警非常专业,开枪时装载车旁边是一辆装了二三十人的大巴车。他采访时说如果一枪不能致死,那么被嫌疑人脚踩着的油门可能松不开,很可能造成大巴车上乘客的伤亡。
然后他瞄准,在犯罪嫌疑人身体左倾时,开枪。
在那之前,为数众多的武警、公安开着脆弱的汽车去包围、引诱、拦阻装载机,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向你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