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精神病都挺神的。
他们不拿胡萝卜和黄瓜砍人,知道拿刀。
他们不去派出所、军事基地砍成年人,知道跑学校砍孩子。
一出门就犯病,一在家病情平稳如鸡。
所以“精神病”们砍了人,不要去问医生他是不是精神病,而要去调查他最近是不是炒股亏了,跟人结仇了。
精神病成为免死金牌,被多少罪大恶极的人奉为“救命稻草”。
也许他真的有这个病,但是他出现在校门口,又是持有刀具,我深度怀疑他并没有当时精神病发病或者说他是有目的的报复行为,也就是说他当时很有可能头脑清晰,应该在当时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应该可以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只是事后产生了精神发作,从而认为他疑似精神病。
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还是对于精神疾病的这些具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人来说,目前来看,社会还没有形成针对这类精神病人的救助手段和救助程度,存在空白。如何更好的对精神病人加强鉴定、管理、医治、收容是一个漫长且系统的社会工程。
需要加强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的确定和管理,切实做好监护人的职责,从而加强监护人需要承担的监护责任,从一方面抑制精神病人在完全丧失或间接丧失能力下可能产生的不利于外界的危险行为。
精神病人也有被枪毙的义务。
不排除运营商不达标,但你可以先排除自己这边的错误做法。
测速建议用http://speedtest.net,它也有app端。
不建议无线测速,推荐电脑千兆网线直连光猫或者路由器测速,这样能排除无线传输这一步的波动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