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有身份证号,以此作为线索找到被告的“住所地”,到对应的人民法院立案,法院不予立案的原因,我认为是,具体法院无法确定其是否有管辖权,只不过外在表现为要求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而已。
估计同行们都没听懂,遑论普通人,立案人员要把这个向普通人解释,真累死了。
1.身份证号无法反应真实的住所地,因为不论你户口去了哪里,你的身份证号都会伴随终身,再扯远点,身份证上的地址也未必就是真实的住所地因为可能没有及时变更,要我说,户口本和户籍档案才最可靠。
但身份证复印件已经比身份证号可靠多得多了,并且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对的。
2.如果题主是在自己所在地(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立案,法院就没有理由拒绝立案了,题主无需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比方说你只有对方的电话,你可以考虑随便编一个被告的地址,即便你所提供的电话无法联系到被告需要公告送达,毕竟有被告准确的身份证号,也不用再花其他钱。
这也是提示其他人,如果不得不做公告,就必须要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以确定是明确的被告,立案是第一步,能不能顺利送达更关键。
律师可以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及保密协议(视具体要求而定),以姓名、身份证号双重验证的方式(如果是户籍人口,可仅凭姓名)调取公民的户籍或居住信息,个人确实无此权限。
如北京,只可以调取北京地区的,我所知,上海杭州地区可以调取全国范围内个人信息。扯远一点,北京的话,凭律师介绍信,工商信息里是没有股东个人信息的,但听说东北有。
还有更麻烦的,有微信号,没有任何其他身份信息了,如何到腾讯公司调取信息,据说要持法院调查令到深圳当地才能调取,还没碰到过这么麻烦的案子,希望有这方面经验的朋友可以详细介绍下。
如果题主要打的官司,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管辖,被告是企业的,网上打印工商登记信息即可,是自然人的,就必须提供被告住所地信息,有准确身份证号的,是给律师提供了线索,如果身份证号都没有,诉讼成本一下子又高出一大截。
与自然人交易的,千万保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光记个身份证号吧还小心点别被蒙了。
这里放一个骗子的套路,故意提供虚假身份证号增加原告诉累,是真坑啊,都长点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