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个问题太不浪费脑细胞了。跟媳妇儿都是律师,都是做商事争议解决的。
北京这个法律圈子太小了。去北仲开庭都能碰上,你说圈子小不小。有一些法律圈的朋友会惊讶地说你们两个竟然是一对。我的一些同学、师兄师妹是她同事,她的一些客户是我的朋友之类。混来混去,圈子里这些人可能跟我们两口子都有一些connection。
律师都挺辛苦的,周末一起在咖啡馆里加班也是不亦乐乎。两个人有共同的职业体验,能更理解对方在职业上的喜悦和不如意。有时候为解决一个案子想到一个方案,兴奋得睡不着觉,这时候有个倾听者或者旁观者多么重要。假如媳妇不是搞法律的,那兴冲冲地说半天,换来的可能只是一个扫兴的“哦……”
我组织的识君沙龙,有时候媳妇儿会帮我做些后勤工作,上次在沙龙里讲完“投融资对赌法律实务”,媳妇儿评价说“真帅”,嗯,同行的认可才是真的认可,你们说对吧。
法律这个行业,真是活到老学到老的行业,所以我们有相当比例的沟通是法律实务的探讨,共同陪伴,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共同分享,大概没有比这更好的相处模式了吧。
两个律师吵架是不是别有一番风味?这方面我明显更能运用一些实战技巧,比如会把吵后达成的一致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或者录个音,这样方便以后又吵架时拿出证据说“你看看,XX月之前你是这么说的”。当然,也没那么恐怖啦,每对夫妻都有自己的相处之道,保留证据只是无伤大雅情况下偶尔为之,我们都是争议解决律师,解决的途径不重要,重要的是解决争议。
有时候她会做白日梦:“我们以后一起开所怎么样,我做你的助理?”大多数时候我都顾左右而言他,这助理打不得骂不得,压力大了得哄着,工作干不完“老板”还得帮着干,我傻啊。
都说秀恩爱死得快,请问持此观点的朋友,证据呢?现跟媳妇儿已熬过七年之痒,正在第八年抗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