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商标本身就是表明应用于商业领域的标识,因此,“买”或“卖”两个字本身就代表商业行为,“不卖”两个字没有显著性。换句话来说,其他商家也可以不卖,并非你所独有的特点。
其次,“不卖隔夜肉”是比较性广告,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换句话来说,你是在向消费者暗示其他商家可能或正在卖的是隔夜肉,并且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隔夜肉存储的条件是否达到不能食用的条件。
最后,“不卖隔夜肉”的整体含义更接近于广告词,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缺乏显著性的名称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其本质上即是排斥绝大部分广告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否则会导致消费者的误导误购。
综上所述,这个商标申请肯定是下不来,哪怕是商标局偶尔漏网给你下证书了,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撤销掉这个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