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生物实验的可重复性很低,甚至在事实上不可能重复,造成相关论文复现困难。
你可以考虑“某个团队在地球另一面观察那里特有的物种取得的数据,你要怎么获取”“某个团队在某个物种灭绝之前用最后的种群做的实验、用一只特定的天才个体所做的认知能力实验,你要去哪找实验对象”“某个团队投入大量经费和人力收集的海量数据,你要怎么搞经费,就算搞来了经费又怎么去搞一样的样本群体”之类。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趋势一致就是重复验证。一次两次做不出来,你可以说是对方做实验的技术太差,要是大量的实验室都做不出来,“在统计学上连趋势都不一致”,别人怀疑你造假是理所当然的——实际上,我们平常说“A论文的结论被B论文证实”的时候,也不会要求两篇论文从同一个角度出发、拿完全一样的材料和方法来做,你可以有不同的假设或实验目的,使用不同的材料或方法,最终得到在某个方面相同或相似的结果。
道德委官员所说的“重复二十年(前)的实验,无论结果如何,都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可能是想表达“过去这个领域没有定论,所以实验做坏了也敢把错误结果当成正确的给报出来,现在可就不敢了”——毕竟,“学术造假”的定义需要“有意造假”,你“不小心做错了实验”或“水平不够、瞎做的以为没问题”,都不算是学术造假。但这句“重复二十年”云云的适用范围是不能随意推广的:生物学界同一个东西反复横跳并不少见,做过了的实验完全可以再做。
生物科研领域的成果转化为技术的路途遥远,且本身的失败率极高。对造假和甩锅有利的是,成果转化失败可以归结于其他原因,例如产业机器的性能有问题、操作人员学历不够、统计工具有问题、统计学有问题、统计学创始人的人品有问题。你不需要为此负责。如果你觉得造假快要被发现了,你可以主动撤稿,在撤稿公告里说“因为我们后续试验无法复现,所以很遗憾地撤稿”——读者往往看不出来你到底是因为什么而无法复现。
相对的,在大学和实验室里,如果你的文章能在高影响因子的期刊上发表,你往往会更容易获得名利。无论中外,你都可以看到凭借发表文章拿到资助、评上职称、得到更好的工作机会的情况。
结果是,在生物领域,你造假的技巧越高,为此承担后果的可能性越低,引起一些专家不断造假、成为造假领域的专家,进而导致“你不造假,在同行竞争中往往要落后,甚至连研究经费都拿不到”的情况,引起恶性循环。造假的实验数据,你自己做一遍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复现是很正常的,除非你跟着一起造。
在文章造假方面,发表的文章出了问题,你还可以先怪期刊的排版有问题,再怪来自他人的数据有问题,然后怪数学工具有问题并追溯到统计学的创始人的人品问题——反正你没有问题。“图片误用”这个借口,在这一系列甩锅大法里是比较低级的:很难归结为期刊排版错误,更难以归结为来自他人的数据、数学工具和统计学创始人的问题,你都很难解释“你的学生”是怎么“无意地将错误的图片翻转、旋转再使用”的。如果你先让所谓“最高规格的学术审查机构”使用这种低级借口,再说该机构下的判断便是最后的判断,那么你被大众唾骂的时候就不要吃惊。
不要忘记“图片误用”的那几位大拿受到的惩罚之轻微。这有明显的遮遮掩掩、纵容包庇的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