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有意思,我小时候睡不着,我妈就给我讲了一个睡前小故事,是一个作家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然后我就对缠足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在此我凭记忆给大家勉强复述一下:
从前,天津港有户普通人家。那家的奶奶特别擅长给人家女儿缠足。大家都说她给别人缠的足呢,又小巧又好看,而且嫁到婆家以后,婆家称赞不绝。远近的大户人家都喜欢叫她给自己家的女儿缠足。
那家奶奶自己的孩子死了。她就带着一个孙女。孙女还没到缠足的年龄,活泼好动,像一个小男孩。
后来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奶奶决定给孙女缠足了。孙女怎么也不肯,天天在家哭闹,奶奶只好天天哄她,说你缠足了别人都会夸你好看的。
(心理阴影部分来了!!!)
奶奶怎么给人缠足呢?要缠几次。一般最好是从五六岁的女孩子开始。首先要用布紧紧缠着脚,靠布的压力把足骨压断。但是这样还不足以让足骨彻底变形。因此第二次缠的时候要掺着碎玻璃渣缠足,让足骨彻底溃烂、变形,最后一次就是要给伤口敷药,缠紧。如此反复,就得到了三寸金莲。
……(后面不说了)
总之,这篇文章讲述了三寸金莲的具体形象。我后来特意去找了图片看,看了两眼我就生理不适,快呕吐了。
妈的,我拥抱超模大姐姐们的大长腿美足不香吗???封建糟粕妖魔鬼怪快给我爬!!!
没有。缠足后的脚也不符合古人的审美,他们欣赏的是小脚穿的绣鞋,“灵、瘦、弯、小、软、正、香”的脚就是好脚,穿鞋好看。
清末推行反缠足运动,引发小脚和天足之争,并出现斗足活动。小脚女人往往在斗鞋时占上风,裸足时落败。
当时的反缠足运动蛮激烈。一些维护裹足的大家族当家人,却在统一裹足的时候送自己女儿诈死/伪失踪离开家族。那时很多宣扬裹足思想的人(包括男人和女人),不是喜欢小脚觉得小脚美,是贪恋既得的利益和权势地位罢了。
毕竟有的女人,凭一双好脚嫁入豪门,并将整个家族踩入脚底。纵然痛恨裹足风气,也坚决反对放足,怕自己失去倚仗后,在家中无立足之地。
缠足脚都畸形了,你跟我讲什么美感???
怕不是来搞笑的吧!
怎么缠足又想卷土重来了?
如果可以的话,男人们可以试试
如何把你45的脚,缠成15厘米
裹脚,不是用布缠着,不让脚长大。像现在的方西瓜人参果一样,按着模具生长。而是,把脚底板折断,再用布缠起来,这样只有一半的脚怎么都不会长很大了。
很多女童因此发热高烧,失去生命,缠过脚的妇女,再不能大步走路,再不能走远,只能像被剪了翅膀的鸟一样,呆在房子里,直到死去。
那是一段昏聩的历史,是对女性极度的摧残,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落后。试问:一个懦弱短视的母亲如何教出一个目光长远胸怀天下的孩子。所以才有了中华民族的日益衰落,才有了落后就要挨打。
如果题主有兴趣,去搜一下怎么缠的就可以;如果是钓鱼,建议您把自己的脚趾头部分打断折在脚底板下,看看漂亮不漂亮,反正现在医学发达,发热也不会死。
这个世界上啊,总有人有不同的审美,而且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足,言论环境的宽松,社会对不同的审美观念也更加开放和包容。
但是,开放不代表什么样的畸形审美都可以被讨论,包容也不代表什么样的奇葩观念都可以肆无忌惮的去公开表达。
小脚这种东西,能够在中国延续这么多年,要说没有男人不喜欢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在古代,别说小脚,什么娈童,什么幼女,什么赠妾,什么同妻,这样我们现代人认为相当畸形的“审美”也曾在中国乃至世界风行上千年,甚至被古人认为是“雅事”。
但是,现代你再搞这些试试?虽然有这些癖好的仍然大有人在,但是这些“审美”已经过时了,已经触犯法律了!
男人里面,足控不少(昆汀疯狂点头),古代绣花鞋也是很精美的艺术品,喜欢纤细而柔弱的女人脚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像缠足这种靠着胁迫、靠着暴力、靠着对女性的禁锢,靠着让别人痛苦所得的产物,即使真的能挠中某些人的痒处,也是不应该被社会所接受,不应该被社会所包容,应该被女人怒骂、男人唾弃的存在!
别说缠足后的脚有没有符合现代审美的,“缠足”这两个字都不符合现代正常人的审美!
不用管前期还是后期。
只要是缠足,管他娘的怎么缠,一律是垃圾审美。
公元2020年还有人觉得缠足后还有可能出现符合现代审美的脚?
来来来,看看这些曾经在人类历史中出现过的审美,你现在还能不能欣赏:
这是缅甸一些少数民族的长脖子,为了让脖子变长,他们会在女孩子成长过程中不断地往她脖子上加铜制项圈,把脖子撑得越来越长。
即便现在我们依然以脖子修长为美,但这样人为变“修长”的脖子你觉得美不美?
别说还是看脸,上图不美是因为是个老太太,看看这些妙龄少女,美不美?
再看看曾经在日本历史上出现过的黑牙齿,当时的日本人以牙齿黑为美,为此专门用铁液把牙齿染黑。
当时这种审美流行到什么程度,男女在结婚之前,专门要花很长的时间把牙齿染到漆黑,就是为了在洞房花烛夜,两个人四目相对,可以露出两口黑牙!
怎么样,很多人估计跟我一样,光想象一下,都觉得头皮发麻吧?
有当时的绘画为证:
我们再走远点,在非洲某些部落,他们以嘴大为美,为了让嘴唇变得更大,他们往嘴唇上加了一个盘,从而把嘴唇撑大,所以称之为“唇盘族”。
我不知道你们看到这样的嘴唇有何感想,反正我只会想到河马。。。。
怎么样,这些“审美”有符合现代审美的吗?
我很时候候都觉得自己是个变态了,可自从上了知乎,我还是觉得我因为不够变态而跟有的人格格不入。
裹脚跟这些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是生生把脚趾头折断,再压到脚掌下面,就算技术再好,也是残废,我找遍全网,最“好看”的缠足也就是这样了:
而大部分是这样的:
哪个变态能来给我讲讲,这样畸形的器官有什么美感可言?
还有更丑陋的,我就不放了,真的看一眼就觉得恶心。
所以即便是古代的那些变态,喜欢的也不过是穿着袜子和鞋的“三寸金莲”,要知道古代裹脚的女人睡觉都是穿着特制的鞋的。
古代那些酸腐文人在床上颠鸾倒凤时,手里把玩着他们所谓“盈盈一握”的裹脚,感觉自己牢牢把握的不仅是女人的脚,还有整个女人。
也对,一个脚被活活折断的女人,别说下地干活,出门为人,连走路都摇摇摆摆(这在酸腐文人看来叫弱柳扶风,我呸),也只能白天坐在堂上做个“女主人”的摆设,晚上躺在床上做性工具………
真正了解缠足这种陋习你就会明白它是对女性的摧残,不仅摧残她们的身体,更摧残她们的人格,从而彻底物化她们。
丑陋的不仅仅是女人缠过的足,更是这种制度本身。
而现在,竟然还有人试图为这种陋习洗地,真的,陋习就是陋习,无数仁人志士通过不断努力才把这种陋习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有的人还试图把它扒拉出来,抖搂两下,嘴里还念叨着,其实,你仔细看看,它还是挺美的………
这比丑陋更丑陋。
题主这种敏感名词足控恋童癖,其实明明很容易满足的。
淘宝搜一下女童凉鞋,足够这种敏感名词敏感动词到虚脱。
这还嫌大就只能搜女幼童凉鞋了。
啊,可爱。
女孩子真可爱,怎么都可爱!
但是我们正常人会欣赏幼态的小脚丫的同时,也盼着孩子健康长大。
而不是和某些敏感名词一样,希望大家都被人为地停止生长。最好形成风气,满足他敏感形容词的欲望。
呸。
哎哟我都不能理解是谁想出的点子在历史上祸害了这么久中国汉族女性
太反人类了我看着头皮发麻
会提出这种问题的,多半是看了一些明清小说的香艳描绘,因此对古代女子的“三寸金莲”心神往之,然后一搜索相关图片,实在见之欲呕,不免大惑不解,大失所望,对不对?
甚至因此怀疑:「正因为现代社会反对女性缠足,所以但凡涉及此话题下,才故意让那些可怕的、畸形的、不符合现代审美的图片,四处流传,以此让大众心生厌恶」是不是?
其实这也没什么丢人的,青春期荷尔蒙过剩,人之常情。
而且宋朝以后,确实有很多古代文人,对这种残害女性身体的习俗,不以为耻,反以为美,啧啧称赞,遗存于流传至今的许多文学作品中。
不必举那些二三流的古代小说了,就以四大古典名著为例:
元末明初成书的《水浒传》里,描绘的北宋末年情形,除了梁山上的扈三娘、孙二娘、顾大嫂这几个女将,其余各个登场普通女子大都是“三寸金莲”:
除了人尽皆知的潘金莲外,其余如张都监的养女玉兰是“绿罗裙掩映金莲”,宋江的小妾阎婆惜,是“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宋徽宗的情人李师师,也是“轻移莲步,款蹙湘裙”……
而成书明代中期的《西游记》,作者吴承恩更是个深度缠足控,在他的笔下,历史根本没有缠足习俗的唐朝初年,居然已经是人人缠足,甚至居然连塑像上都从来赤脚的观音菩萨,居然连西去取经路上的各国女妖精,甚至西梁女儿国的女王,都是莲步款款了:
……所以,某位老先生看不下去《西游记》原著,主张删改掉其中诸如此类的恶趣味糟粕,再推而广之,其实也不是全无道理……
但是必须纠正一个常识性错误,就是人们熟知的,各类惊悚老照片里,那种腿骨弯折、脚趾畸形的【断骨式缠足】,其实历史上非常晚才出现,基本上是清朝开始后才大规模流行,彻底戕害了女性的行走能力,让她们只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彻底沦为男性的附属物。
而从南唐李煜开启的、北宋时小范围流行于贵族女子间,南宋、元、明各朝逐渐流行、扩大规模的,其实是所谓的【新月状缠足】:
李煜令宫中舞姬窅娘以帛绕脚,令脚型纤细,脚骨弯曲,脚趾外翻翘起,上翘若新月状,以为美观,
因为脚掌和脚趾的骨骼,并没有和清朝缠足那样断裂,所以这种缠足法,虽然肯定会带来一定痛楚,本身并不影响窅娘这类训练有素的女性去跳舞,也对步行没有太大影响。而且一旦放足不缠,脚型也会迅速恢复。
比如靖康之耻时,宋徽宗之女柔福帝姬逃到南方,战乱逃命期间不再缠足,就迅速变得和寻常民间女子无异,还因此被怀疑其身份。
明朝宫廷招选宫女,入宫后要集体解开纨布,放足,让宫女们可以迅速步趋行走,接受宫中贵人的各种指令。
这都足以证明,这种缠法下,脚的发育是可逆的,肯定造成了类似今天部分穿高跟鞋过度的女性类似的脚趾变型,和长期的脚部疾病,或许还要更严重些,但还不等于是真正的足部残疾。
而宋明时期文人墨客们,包括《水浒传》《西游记》等古典小说津津乐道的所谓“三寸金莲”,也并不是说,缠过的脚真的只有三寸长了,而是给此类缠足女子穿着的特制弓鞋,前三分之一呈翘起状态,使得女子翘起的脚趾能够更舒适进入,这样鞋子落地的平面部分就变小了,只有三寸余长,可置于男子掌中,供其观赏、调笑,以为乐趣。
笔者上述说法,绝不是空口无凭,更不是给宋明各朝的这种戕害女性身体、只为男性取乐的陋俗去洗白,而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已经有各类宋明古墓的出土文物为证明了:
此类出土弓鞋的长度,大约有18~20厘米。
而现代中国女性的脚部尺码,33~40码,对应的长度是21.5厘米到25厘米。
而宋明古墓出土的女尸,要么是没缠足,要么也只是脚趾部分向上弯曲,这些都足以证明,至少在清朝以前,令我们现代人触目惊心的各类缠足图片和老照片上的那种缠法,绝非普遍现象。
当然,不排除类似青楼这种风月场所,或者少数贵族官僚男性,对那些完全沦为男性玩物的妓女和女奴,已经开始了变本加厉、一味追求脚部纤小的摧残,最终发展出了脚掌完全断裂,脚趾弯折缩于足心的【断骨式缠足法】,并在清朝以后大规模盛行。
这种残酷缠法,彻底令脚掌残废,而且停缠后难以恢复,彻底废掉了女性的奔跑和快速行走能力,只能缓慢行走,而且走不了多久就疼痛难忍。
华夏民族流传数千年的各类女性舞蹈,也因此失传断层。前朝李煜令窅娘缠足做新月舞,《西游记》里“缃裙斜拽露金莲,几回踢罢娇无力”的女性蹴鞠,都因此成了天方夜谭。
清朝入关后一开始下令严禁缠足,但和剃发令不同,并没有真正认真的执行过,很快到了康熙帝大规模笼络汉人士子的时期,就废除了。
那些一边剃了秃瓢、留着金钱鼠尾的汉人败类们,心安理得地安享“新朝雅政”,一边却疯狂折腾起自家女人,自欺欺人“不忘故国”,——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
而清朝皇帝虽然一直禁止入宫选秀的八旗女子缠足,对此深恶痛绝,但其实另一方面,他们同样对那些被当做玩物的汉人女子的缠足,喜闻乐见。
康熙帝就很喜欢捉一堆癞蛤蟆,扔到汉人缠足宫嫔的脚面上,看她们惊慌失措,闪躲扑跌,以此为乐。
乾隆帝六下江南,一路享用地方官进献的大批汉人女子,“夏雨荷”们不要太多,有个陆氏女子连汉军八旗都没进,最后因抚养新君嘉庆帝,追封仅次于皇后的皇贵妃。
咸丰帝更留下了尤其喜好汉人美女的“三寸金莲”,在圆明园“天地一家春”的轶事。
很多现代人看了相关图片的疑惑,断骨式缠足后的裸足,明明如此畸形、丑陋,为何竟能令古代这些达官贵人趋之若鹜?
首先,黑白老照片的拍摄效果落后,远不能和现代彩照相比。而彩照上的那些老太太,早已上了年纪,少说也有八九十岁了,这个年纪的老人,皮肤自然谈不上还有多光泽、紧致。
而对这些帝王、官僚、贵族男性来说,畸形的小脚,可以满足他们各种不可言状的变态欲望。
从小缠足的女性,娇弱无力、楚楚可怜的模样,更能令他们有极大的征服感和满足感,或是因此雄风大振。
更重要的是,让女性不良于行,从生到死的活动空间,只有一个院子四方天,极大满足了愈发劣质和堕落的士大夫们,对“贞节义烈”的变态追求,所以即使那些自诩君子、不好女色的道学家们,也对缠足大加赞赏,不遗余力大力提倡起来。
清朝之前,“新月式缠足”的流行范围,不过全国1/3地区,以小康以上家庭的妇女为主;
而到了清朝末年,“断骨式缠足”已经推广到了全国各地,甚至那些常年劳作、下地干活的底层劳动女性,同样被强迫缠足,只因若不如此,根本无法出嫁,和不从事生产的上层妇女相比,显然她们所收到的痛苦更远过之。
至于女性因此一生缺少运动,也令她们的骨盆狭窄,生育变得更加痛苦,产妇难产率和死亡率居高不下,就根本没人在意了。
而且,长达二百多年的摧残,令清朝女性纷纷产生了类似“斯德哥尔摩”式心态,将缠裹、保养一对小金莲,当做了人生头等大事,视缠足至断掌、趾折的地步,当成了身为女性的天经地义,然后再将其种种“心得”,一代代传授给自己女儿,甚至哪怕是当时才华见识最优秀的女性,同样不能免俗。
比如清朝女作家陈端生所写的《再生缘·孟丽君传奇》,其笔下女扮男装、出将入相、才华功业不让须眉的孟丽君,竟缠着真实大小只有“两寸六七分”的小脚,(这能走路?更别说从军打仗了),外加白布层层缠裹,然后外穿男式鞋袜冒充男性,更因此被脱靴验身、查验她真实性别的几个宫娥大为羡慕赞叹。书中提及“金莲”的词句不下数百处,皆是作者的欣赏赞美之意。
相比之下,倒是曹雪芹这个男性作者笔下的《红楼梦》,虽写闺阁女儿事,却再没有和前朝吴承恩那样,对金莲、莲步去大书特书,而是尽可能回避了,或许也有明、清两朝的缠足,其实残酷程度大不相同的缘故,实在于心不忍。
而率先对缠足持批评、抨击态度的,大力呼吁放足的,同样是少数已经觉醒的先进男性。维新变法前期,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发起了“不缠足会”,率先给自己的妻女放足。
虽然清朝统治者对八旗女子的缠足还在坚持严禁,但是另一方面,其实她们一样因为所谓“爱美之心”,想出了变通法子,就是把缠足禁令变通为“禁止断骨式缠法”,而同样常年用布条去缠裹足部,令其尽量纤细,即所谓“旗装脚”或者“刀条儿”,其实倒可以说是,部分复古了清朝之前汉人女子的缠足方式。
根据出宫宫女的回忆,慈禧太后这个高居帝国顶端长达半个世纪的女性,一样常年缠着“刀条儿”,每日沐足时,对脚部护理和保养十分细心。虽然她也在清末新政中,于1902年再次下令举国严禁缠足,当然肯定针对的是汉人女子的断骨式缠足……
相对开放的南方沿海各省积极响应,「闽粤缙绅之家,妇女不缠足者,十已七八」。广州城「放足者十有八九」,此时官方政令仍以劝诫为主。
而民国建立后,和剪辫运动同一时期,开展了更大规模的禁止缠足运动,中上层的城市妇女率先放足、也不再给女儿缠足了,视为新女性进步的首要前提。
众多上层男性和先进知识分子,不再视小脚为美,而将之视为落后陋俗,择偶观念更倾向于未缠足的新女性,更直接断了缠足风气蔓延的根源与基础。
当然,几百年流毒不是那么轻易能消除的,在各个落后边远农村,缠足陋习依旧有大量遗存,虽历时数十年,依旧未竟全功,今天网络流传的那些惊悚照片里的受害老人,多半诸如此类。
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在秦汉以降两千年后,再次实现了国家政权下至乡村,才彻底终结这一陋习,彻底拯救了广大中国女性。
而时至今日,某些人出于各种无聊动机,或者纯粹给古代男性欺压、玩弄女性的变态行径去洗白,鼓吹什么「古代缠足=现代高跟鞋」,如此谬论,就如将吸烟和吸毒对身体的危害混为一谈,实在不值一哂。——西方欧美文明的弊端,我们要清醒认识与反对;但绝对不是反回到落后封建皇朝的立场去。
最后,回到正题,清朝断骨式缠足后的图片,哪怕用最高明的ps技术去美化,想要得到“比较符合现代审美的图片”,也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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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非要觉得这种图片,竟比俯拾可得的各类玉足美腿图更好看,只好说:审美观太异于常人了。
对照:现代足模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