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精神病更可怕的怕是那些没有患病却偏激的人吧。
@时小茶 的回答里讲了一个精神病人发病时无差别攻击致人死亡的案例。就马上有人正义的发声,要追求批准患者出院医生的责任。
精神疾病治疗无法根治,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控制病情。当症状缓解,我们称之为“临床治愈/好转”。这样的患者难道因为无法根治就一辈子关在精神病院里?
病人出院需要药物维持,定期复诊,这都不是医生所能左右的。这样的病人病情复发要追责医生?你这肚子饿了是不是怪昨晚做菜的大厨没烧顿吃了永远不会饿的饭啊?车子坏了得怪4s店保养一次怎么不能管终身呀?
这样的偏执,永远比精神病人一时的破坏来的强烈,这样的人才是制度的破坏者。
之前急诊来过这样一个病人,一大家子弄来的。
打头是病人老婆,一副领导视察的派头,就差让我们跪迎了。我循例问下病情,女人开口说了句“他打我”就开始哭。我寻思,这,这个没法问了。
就问,有哪个比较清楚病情的呀。
病人妈妈,一精神老太太来了,开口“我儿子精神分裂症二十多年,被我用食疗看好了…”
我:…,无奈再转,
好在患者哥哥能讲一下,大致了解了。一精神分裂症,家里有点底子,虽然一直不服药,病情不稳定,也在公家谋了个小官平时怼天怼地怼同事。这,最近外面不怼了,开始怀疑老婆孩子给自己饭里下毒。
这时候,循例又问了家族史情况。病人嫂子提到病人堂弟也…被这位哥哥打断。
然后他说“他不是精神病!现在他们小区没人敢惹他了”
我:…
这,这一家子…
言归正传,精神病是否生育,精神科医生也没有决定权。只能讲清楚,风险在哪里,包括服药对胎儿发育的影响,孕期停药复发风险,亲代遗传风险。夫妻家庭清楚风险后果再慎重做出决定。
90年代以前,部分地区还能对精神病患劝建不要生育。(也就经济稍好地区)。至于现在(摊手)
但是同样,精神病患中无法避免的一部分抗拒治疗,病情不稳定,社会功能损害明显的。连正常生活,工作都难。讨论婚姻,家庭生活,真的很难。
有人说精神病人不配有人生吗?
当然不是!病情稳定。能正常生活,能找到彼此接受的人,组建家庭都是合理又正面的。
前提,是病情稳定啊。
希腊罗马伪史论,都已经够奇葩了。
还没过百年呢,没想到苏联伪史论的都有了。。。
希腊罗马伪史论,都已经够奇葩了。
还没过百年呢,没想到苏联伪史论的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