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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市民举报「民警过年期间公车私用去买烤鸭」,官方回应「系处理完公务后为值班民警购买晚餐」? 第1页

        

user avatar   nogirlnotalk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

知乎的氛围还算好,可微博上那个骂声一片哦...


当前的警民关系是整顿出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你以为我要和你回忆猫鼠一家亲的九十年代?为非法强拆为虎作伥的两千年初?

不,咱就回忆这几年:

17年,广东中山查处地下赌场(老虎机为主),连带发现当地公安系统涉案254人。25个分局11个涉案,有些分局七成民警被打点;

14年,巡视组去河南,回来后,“郑州城区公安干警队伍中腐败多发”、“信阳存在买官卖官”、“新乡市公安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这些结论直接登在大河报上。

咱不举地方的例子了,举不完。那些喜欢装外宾的,不妨自己搜一搜当地的公安系统,看看过去几年都发生了什么。

18年启动专项整顿,公安系统俩月内下马了20多个局长副局长。打黑除恶声势浩大吧?第一个重点任务不是去打黑社会,而是“打伞破网”。

黑社会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你觉得哪个系统最多?


有人说,这位举报市民大冬天蹲那看着民警买烤鸭,居然蹲了半小时,“有病”。

我希望这样“有病”的人多一点。

20年全国至少有39名公安局长下马,要感谢那些“有病”的人;

新闻事发地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去年刚下马一位副市长,整个内蒙古当下都在专项整顿煤炭领域的腐败问题,我觉得巴彦淖尔市此时更需要这样“有病”的人。


微博上还有些骂声,说这样会“寒了警察的心”。

反过来了吧?

没有社会监督,让害群之马与勤恳廉洁的警察混在一起,才是真正寒了他们的心吧?

监督不是只有自上而下的吧?监督还是有自下而上的吧?如果民众不能从自己生活观察的角度,对特定警察发起质疑,那必然会导致疑虑被安在所有警察身上。

这才是真正的寒心。


咱不能这么二极管。

十年前说到警察,那一定是腐败,一定要给钱。你也不能怪老百姓的朴素认知,因为交警无理由罚款创收,当年是上过新闻的。

而且上了好几次,因为地方就是不改。

现在整顿了,也好起来了,却变得不能批判。不是体制不接受批评,而是有一群人蹦出来,不许你批判,质疑你批评的动机。

咱是这几年整顿后,就集体上了天堂?就所有人飞升成了圣人?就再也不会有腐败?

去年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96万起,给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2.54万人。

我觉得,还是在路上吧?


巴彦淖尔市这次举报,应该得到支持。

通过举报,我们知道有民警大年初三还在加班,处理警情。7位民警春节期间的大餐,只是三只烤鸭;

记得吃蔬菜;

通过举报,我们知道有市民是关注公车私用的,是对行政部门有要求的,而且还是按照常规流程到督查室举报的;

扪心自问,现在有几个人看到公车会思考有没有私用的可能?

通过举报,我们还知道整个反馈流程是有效的。专职部门会进行核查,地方媒体也愿意配合报道,管道是通畅的。

最重要的是,这次举报,一定会给其他放松思想的地方公职人员敲响警钟:别乱来。群众在盯着,组织也在盯着。

这有什么可骂的呢?


总之,那票急不可待要废掉自己监督权的人,我搞不明白。

你们就是坚信自己没资格参与社会治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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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马言、执勤民警和市局督查室都在正常履行自己的义务。

倒是在网上骂民警、骂举报人的网友,你们居心何在啊?

市民马言发现民警开公车买烤鸭,合理怀疑存在公车私用嫌疑,他没把这事儿发到微博上,而是走法定举报程序反馈给了督查室。至于反映给报社,也没毛病啊,正规纸媒一向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是接受党和政府领导的机构。

虽然我觉得执勤民警大过年的出完外勤顺道买个烤鸭并没有什么错,但我也不觉得市民马言合法行使公民监督义务有错。

他没有义务核实有什么隐情、有什么苦衷,那是督查室的责任。

事实上,我觉得马言非常可敬。

这事儿要对比着现在的键政大V来看才能咂摸出味。键政大V敢骂特朗普,敢骂资本家,敢骂工贼,那算柿子挑软的捏。

马言不是键政大V,但是他在监督公权力,挑的还是最硬的政法口。

现在键政爱好者的主力是20岁上下的青年,十年前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最严重的时候你们才十岁,还不到关注公共话题的年龄。

十年前我恰好在做餐饮酒店,你们想象不到公款吃喝支撑起了多少家高档餐厅。那时候我在山东最好的一家政务接待酒店(之一)餐饮部实习,门口停的全是鲁O的车。茅台一箱一箱搬,佛跳墙海参鱼翅这些山珍海味,怎么端上桌的就怎么端下来,因为顾客实在是都吃腻了。

我们拿海参、乳鸽、炸蝎子当饭吃,乳鸽只吃背上指甲盖大小那一块肉。吃得天天流鼻血。

后来一纸禁令,政务接待酒店哀鸿遍野。反应快的单位改作婚宴、生日宴、平价大排档,慢慢撑了过来,反应慢的半年没收入,直接拖死了。

现在CBD里人均100块左右的轻奢餐厅,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慢慢出现的。经营者和从业者都是原来做政务、商务接待的那一批人。

我早说过,海底捞的服务不过是把政务接待那一套下沉到了平民餐厅,其实并不算什么创新。给顾客煮可乐姜汤、给手机套袋、给大衣外套加罩了隔味儿,这些都是当年高档餐厅的标准操作。甚至于很多酒店管理集团都发展出了自己的「方法论」——有的叫「亲情服务」,有的叫「LOVE式服务」,有的叫「家人式服务」,我听过的最沙雕的叫「恋人式服务」,这个名字就膈应!服务员都私下调侃,我是不是该上去亲一下顾客啊?

公款吃喝跌倒,平民百姓吃饱。

回到问题,市民马言可能经历了那个时代,也亲眼见到公车私用禁令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的改变和进步。他履行公民监督义务,怎么反而成了恶毒?

举报是否属实,如何处置,这不是他的责任,是督查室的责任。

所以我说,市民马言、执勤民警和督查室都在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和接受监督正是吏治清明的特征,有什么喷点么?

当然,我希望督查室能是非分明,不要因为惧怕民意而乱判葫芦案,让自家兄弟寒了心。

接受监督是一种进步,身正不怕影子歪是更进一步。


user avatar   ling-jian-94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谁都没有错,就是个误会而已。执行任务回来路上顺路买个工作餐,当然是工作的一部分,车上既然有三个人,那肯定不会是非得三个人一起出来买烤鸭。但看到的群众误以为是专程开车出来买烤鸭也能理解,解释清楚了就行了。


user avatar   falcon7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首先,鉴于断章取义的人挺多,有一些话要补充在前面——监督公权力机关,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这点无可厚非。

其次,人车在外,“有警即处,无警回所”是基层所的常态,在食堂不开情况下,处警完毕回所途中顺道解决吃饭问题,是当时的最优解。

再次,很高兴见到当地警方没有凭单方面举报未经详细调查就草率处理当事民辅警。

这个事件,说穿了围绕两点展开——公民监督权和整治公车私用。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认为在这个问题开始讨论前,有必要界定一下公车私用的界线以及整治的目的在于什么。

顾名思义,公车私用的核心字眼在于“私”,“私用”即为己之私利,或私自动用。但在该事件中,公车是因处警而动,同时也是顺路解决单位人员吃饭问题以维持人员体力、保障单位正常工作运转,亦属公用。与此前亟待整治的为个人之私开着公车到餐馆饭点应酬有本质区别,一个是为公,一个是为私。

所以我认为此行为并不符合整治公车私用中“为私”的主旨,不能以“公车私用”的性质定论。警车作为公务用车的其中一类,处警只是其职能之一,而其全部的职能应涵盖公安机关的各项相关业务工作,例如押送枪支弹药、密级档案等,这都是为了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单位事务的正常运作。否则在安保执勤中,负责后勤的警务保障部门给执勤人员送饭送水也需要使用专门的私车是很不可思议的。

曾经的某个中午,因为处警错过了饭点,干脆没回单位,直接在外面买快餐,三个人花了45元,我买的单。在等待打包的过程中一名男子直截了当地走到我跟前发问:

“你们居然大摇大摆开着公车做私事?”

我也一本正经直接甩了个一二三四:

“1.我们也是人,是人就必须吃喝;2.我们处警错过了饭点,所以现在必须解决吃饭问题;3.不吃饭就没力气,就影响保卫人民和维护秩序的效果;4.我花的是自己的钱。”

男子哑口无言片刻,突然转进如风:

“你什么态度!?”

我:

“我的态度没有问题,你觉得有问题要去投诉我是你的自由。”

正好此时快餐打包好,直接拿了上车就走,丢给对方一个潇洒的背影以免说多错多。








回到这个事例,年初三,几个“故意”不回家去跟家人过年的民警聚在一起、“特意”穿上警服、“专门”开着警车、“大摇大摆”地在街上买烤鸭、“明目张胆”地公车私用。

对某些人来说,其实他们很清楚这些疑点的背后证明的问题并没有举报中的那些龌龊,但他们仍是以一种理中客的表现上纲上线贯彻着他们自以为的“正义”,一口一句大道理,却对具体实际的问题避而不谈。

毕竟比起那些大权在握、不必值班备勤、即使值班亦不用穿着制服、可以个人动用没有任何喷涂识别的公务用车、然后一头钻进私人会所里的真正公车私用之徒而言,这些曝光面和曝光几率更大的底层公务员要容易捏得多。

从正常人体恤基层民警的角度——大年初三,饭堂师傅不上班,处警回来路上顺手买个烤鸭给所里同事们解决吃饭改善伙食又怎么了,叫花子都有三天年呢。在这个杀人犯都要求被温柔以待的社会,难道就不能给那些过年过节常态化在岗的一线民警、辅警留一丝丝的宽容?

至少,我作为一个有体恤心的公民,我更希望见到这些陪不了家人甚至连食堂都没有热饭的守夜者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烤鸭,然后四肢发热地去保护我们。啃着毫无营养的泡面手软脚软地去应对风险去履行职务去完成工作的他们会让我更不安心。

我也更希望他们“三人警组同时在街面遇警即处、无警则回所吃饭”,这样见警率更高且反应更快。

若非要先回所里换个便服换辆便车拎着对讲机出去买等有警时再赶回所里换衣服换车召集警组出发,那耽误的时间和贻误战机算谁的?

引用港警刘sir的话作个结尾——


user avatar   hongshushuo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件事情有几个关键点:
第一,民警正月初三,因为食堂阿姨休息,没有晚饭,用公车买烤鸭,到底算不算公车私用?

举报民众认为算。就是因为他认为算,他才举报的。

而官方的态度则是回避,不敢说这算公车私用,不敢说这不算公车私用。

整个通报,只敢说情况属实,但如何定性,如何处理却是只字未提。这种情况通报也够奇葩了。

而这正反应了,当前基层民警,乃至基层公务员工作所面临的困境。


第二,高赞答案里说公民举报监督是公民的权利,公民不应该收到任何指摘。
乃至民警、督查室都没有错。

知乎果然是理客中的平台典范。

但问题是那么错的是谁呢?

基层公务员和民警小伙伴们看到这个新闻已经是一片哀嚎,噤若寒蝉了。

平添了一份苦水,心里是哇凉哇凉的。

是基层民警乃至基层公务员在矫情,受不了群众们的监督么?

恐怕未必吧?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委屈、心酸与不甘。

也直指问题的核心:包括纪律监督等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政策制度性建设的缺失。

以及对于加强监督后相关权利保障的缺失。

其实文件政策不仅仅约束公务人员,其实也是保护公务人员。

首先,以事件当中的公车私用为例,哪些情形是公车私用,哪些情形不是公车私用?目前没有完整的法律制度和文件来明确,只有在各个通报案例里有迹可循。

公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是公车私用没问题。大过年的没有饭用公车买烤鸭算不算公车私用呢?

既然没有法律规定,那么就会有相关机关进行自由裁量。

自由裁量这个事情,基层民警和公务员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湖南津市纪委对市教育局与中小学办公室进行“突查”,发现“作风问题”有三,一是“文件柜出现小说、散文、时事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二是“抽屉里有烟、咖啡、零食”;三是“盆栽超过两盆”,于是通报全市

想必大家对于这条旧闻还不陌生吧。“办公室有零食,盆栽超过两盆”而被全市通报。

其次,与责任相统一对应的权利。

如果大过年没有饭,用公车买烤鸭应该被群众监督举报。

那么大过年的值班出勤,应不应该有加班费呢?应该不应该被通报表扬呢?

但凡逢年过节这些重大节点,基层民警和基层公务员全部都是要24小时排班值班,并且没有一分钱加班费(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劳动法》,故公务员没有加班费,公务员有调休,但实际上基本得不到有效落实)

大过年的食堂阿姨都回家过年了,而单位没有饭,开公车去给大家买饭,到底算不算公务呢?

基层民警的正常的吃饭算不算公务需要呢?

只讲责任不讲权利。这就有点耍流氓了。


第三。民警过年开公车买烤鸭,群众举报监督。拍手叫好,群众做的对,是法制进步。

公务员涨工资福利待遇。这个不好,公务员不都一杯茶水一张报纸没啥事儿么?我们这么累为什么不给涨工资福利待遇?

大型双标现场。

我赞同严格管理。但于严格管理相匹配的应该是明确的行为准则规范和应有匹配合理的薪资福利待遇。

只讲严格管理,不讲对应匹配的明晰法律规定和应有的福利待遇。

这就有点耍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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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评论区的留言统一集中回复下。

为啥一定有地方错了?就不能大家都对吗?
很不能理解明明是皆大欢喜的一件事,为何会变成这样。

只能是两败俱伤的一件事,怎么可能皆大欢喜呢?

先说基层民警和公务员。大过年的值班没饭吃,本来就够郁闷的了。

开公车去买烤鸭还被举报了,将心比心,是你郁闷不郁闷?还能欢喜?做个人吧。说点人话吧。

这种事情被举报了,就要配合调查,就要找谈话,就算最后什么事情都没有,虚惊一场算是好的。

这期间得有多少天吃不香睡不着,反过来考虑自己哪里错了?


一点也没看出来困局,我就信一句:嫌不好你倒是辞职啊。

有些人的世界观似乎永远停留在小学非黑即白的阶段里。

公务员就不能觉得不好?公务员觉得不好了就一定要辞职?

不过是一顿饭、一只烤鸭,就算民警错了不过是一个处分,这种处分也就通报批评。一个通报批评的处分就值得辞职?公务员没那么脆弱。背着比这个还大处分的公务员多了去了。

但这种小事儿,会影响公务员对于事情的态度和想法。

我也解释一下为什么会”两败俱伤“。

不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么。这一套东西还有人能比基层公务员玩的更6的?

不就是不让过年开公车买烤鸭么?

没问题,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步行买烤鸭去可以了吧?

中间遇到警情了怎么办?

步行回去取公车,然后赶赴现场可以吧?

这个路途少则十几分钟,多则几十分钟而已。

对于基层民警来说不过也就是多走几步路,多饿一会,不至于辞职。

但十几分钟,几十分钟,对于大过年报警的老百姓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的逃脱,可能是经济财产损失,甚至可能是老百姓因此而失去生命。

这个时候老百姓又要骂了吧?

可是这跟基层民警有啥关系呢?步行回去取车还不对了?


有些人的世界似乎只有高兴工作和不高兴辞职两个选项。

然而,现实里其实有很多选项。对于一件事情,大家努力往好了干,多为老百姓考虑考虑是一种工作方法。

而寒心后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是一种干法。

无非就是倒逼政策而已。

有的人不过是挨挨骂。

但有的人却可能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从这里引出最后一个观点:当上面政策不合理,不顾基层实际情况的时候,利益受损的却一定不是官员

我们以明朝为例。明朝是历朝历代里对于官员廉洁程度要求最高,严刑峻法最为残酷,例如剥皮实草。

同时明朝官员的俸禄又是历朝历代里最少。

结果明朝的官员腐败程度也是最高。

制度性矛盾归根结底要通过制度性措施来解决。而不是靠个人或者公务员的自觉和道德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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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avatar   lancelu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还是那句话,不论举报者的动机是什么,不论你有多么看不惯举报者的行为,不论你甩出多少证据或者语言去反驳应对举报者,

只要举报者是按照合规合法的流程、渠道去举报,没有乱搞乱闹,没有瞎编乱造,没有逾越国家给定的解决问题的框架,那么举报者就应当是理直气壮的,不应被指责的,受到国家保护的,并且是应当被全社会鼓励的。

反过来,只要警察也是在纪律框架内行动,那么同样也是堂堂正正的,受到保护的,不应为了片面舆论而让位。

如果有人觉得规则不合理,那么可以探讨,然后依照流程制度改进规则,无论如何,只要规则存在一天,遵守规则的人就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



user avatar   xia-fu-b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事件恰恰说明了公务系统的透明化

可以接受监督和质疑,同时在面对监督和质疑的时候又能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这是公务系统办事效率的体现、是虚心接受民众监督的体现

而举报的人也没有问题

有了疑问和猜测,向正规媒体反映,这不很正常吗?

难道不允许有疑问和猜测,有疑问和猜测要自己调查到证据确凿才能反映吗?

这是民众又不是侦探

只要提问是合法的,回答是合理的

我们就要鼓励有监督有疑问

哪怕这种疑问的真相是误会,也不能去禁止和责骂

如果用误会的果去禁止疑问的因

就会导致舍本求末

当遇到真的有人公车私用的时候,反而不敢有人提出质疑和举报了

我们也都是民众,难道各位都是圣人?

即便是做题家,也不能禁止别人有疑问吧?

真不知道骂这个举报人的网民是什么心态

公务部门行得正坐得端,何须屈尊畏谗言

更何况是这种民众本来就有的监督权呢?

不是任何事件都有对立面的,更不是任何情况下一方不是坏人,另一方就变成了坏人


user avatar   shang-guan-r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什么叫进步?这就叫进步!

舆论监督,不是用一些乱七八糟的标题捕风捉影博人眼球,而是走正规的监督渠道。

人民警察接受群众监督,严肃调查,还原事实。

涉事民警爱岗敬业,团结友爱。

这是阳光社会,文明执法的典范,我认为这种事越多越好。


user avatar   yan-shan-bei-gu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怎么看?好事啊

这说明民众监督起了作用,公车不能私用的规定深入了老百姓内心,而不是和以前一样,对公车私用司空见惯,这是制度上的进步。

至于警察上班买烤鸭,这不是合理范围之内的事吗,有什么可争论的?

老百姓觉得不合理,提出质疑,没有问题。

警察上班顺路买点吃的,也没有问题。

出个通告说明一下,监督纠察机制的正常运转,不挺好的吗?

搞不懂,为什么要指责吃瓜群众。

当然,如果矫枉过正,因此处理了辛苦工作抽空吃饭的民警,那就扯淡了。

总之,老百姓的合理质疑没问题。

警察同志顺道买个鸭子更是合情合理。

希望处理的也更合情合理。

最后,希望这样的事成为常态,实事求是的对待和处理所有这类事,那就更棒了。

我希望中的场景是,有一天,我看见警车或者公车停在路边买鸭子,我觉得可能是公车私用,随手举报下。

然后一天后收到通告,昨天是几个警察加班辛苦,顺路买点吃的,没有违规。

看完后我恍然大明白,原来如此。

通过我的举报,有关部门既解开了我心中的怀疑,同时排查了疑似违规行为,嗯,同时,我感到我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多好。


user avatar   yue-bai-q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这事既不怪群众,也不怪警察。

我觉得本该有的状态就是,群众合理监督,警察公报情况。最终民警一家亲。毕竟偶尔谁有质疑谁说话,最终解决质疑就好。

但是现在网络各种不是说警察不好,就是说群众不好。警察偶尔买个东西怎么了,警察也是人呀!在不耽误出警的情况下,购买一下过年食物,毕竟人不吃饭,怎么能行呢,对吧?合情合理呀。而群众看见觉得有疑惑的事情,进行质疑,我也觉得没什么问题。毕竟敢于质疑,这也是一种监督权的合理利用嘛。最终事情好好解决,彼此明朗不就是目前最好的结果吗?为什么还非要说谁的不对谁的对呢?谁都没问题。

监督权合理使用,公报合理解释。群众与警察都无问题,过年期间大家也都有所了解,人家民警他们要轮流值班。也都不容易。大家都多一些包容,少一些猜测,但该质疑时质疑,该公报时公报,民警定会更加一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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