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任何一个6岁以上、智力正常的小学生都知道,从时速小于10KM/H但是大于5KM/H的自行车后座上跳下遇到任何外力影响,落地姿态都会发生不可逆的变化,最终结果很有可能是摔个狗啃泥。
我觉得任何一个上过小学自然课的小学生都能理解外力是引起物体运动的因素这个概念,任何一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生都能意识到从车窗里跳出去的这个行为的受力过程是极端复杂的,任何一点微小的疏忽都会造成脊柱损毁,重则当场毙命、轻则高位截瘫。任何一个上过初中物理课的人都不会做出这么差的行为决策。
还是那句话,义务教育课本上有的,那都是现代社会生存的最基本常识,不好好学,吃亏的是自己。对于这种因为无知而导致的死亡事件,应当建立实名制的反面典型档案库和题库,将死者的姓名和事件编制成应用题材料,通过全国推广+重复训练的方式明白无误的告诉中小学生:不好好学习,真的会死,而且会死的很惨。
女孩有义务系安全带,司机有义务提醒女孩系安全带。没系,死了,这是第一个问题。
如果系了,高速行驶途中,直接解开安全带是危险行为,应当提醒乘客系上,继续行驶即使没有出事故,司机也要被罚款(我们这一般是罚一百不扣分),所以此时乘客执意不系安全带,司机应当立即靠边停车。(当然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司机不会做此选择,因为如果每次都严格合法操作的话,他可能挣不了多少钱了。但不做这样的选择就有隐性成本,一旦发生严重事故,司机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上,有一个没有系安全带的人从窗口跳出去了,即使她是自杀,司机也是有责任的,这个过失致人死亡也很难逃掉。过失致人死亡,在这样的情景中几乎是兜底罪名(司机完全不作为,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所以这个刑拘并没有提供任何信息,即使司机全程开车,一言不发,眼观鼻口关心,见到女孩儿摇开窗户,解一下安全带,身子探出去而不紧急刹车,也够判一个过失致人死亡。
请各位注意,从来如此,不代表是对的。某些普遍存在的违法违或违规操作,在不出事故时都可以被容忍,一旦发生事故都要担责的。一个人一生从未犯罪,并不代表这个人一生从来都是遵纪守法,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很幸运,他的所有违法或违规行为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任何严重后果。
作为开货车的货拉拉司机,来解释一下女孩家属质疑为什么当事司机为什么不按货拉拉规定的路线走。
我现在开的货车
首先,我要说明一下,货拉拉根据用户下单的发货地址和收货地址来计算两点之间最短的里程,系统并不管那条路是否货车禁行,那条路是主干道还是次干道,还是羊肠小道,只要是车能开的(小车能走,未必货车就能走),就会作为系统规划的最短里程来作为计价标准,就是货拉拉用户下单时可以看到的收费总里程。下面以我们重庆的位置来以图具体说明一下。
发货地址和收货地址如下图
我们看看货拉拉系统计算的收费里程是多少
我们再来看看导航的路线,你会发现一个问题
最短的路程的是32公里,怎么都比货拉拉计算的里程多3公里,那么我们有一个疑问,货拉拉到底规划的哪些路,可以29公里就可以走到了?
不管是货拉拉用户,还是我们货拉拉司机,都不知道货拉拉到底是怎么规划线路的,对于用户,对于司机,都是一个谜,你不知我不知,只有系统知。但是系统又不告诉我们,我们接到一个订单,点进地图,只有收货点和下货点,至于系统规划的路线,没有一个货拉拉司机清楚。货拉拉司机,最常抱怨的是货拉拉公司故意这样设计的,吃掉部分里程,让用户少花钱,司机多免费跑路。像在重庆这样的山区,会出现实际路程与货拉拉系统计算的里程相差十多二十公里的货车订单。请看图。
再看货拉拉系统计算的里程
我们再来看看实际路程,这里会出现两种情况,小客车线路与货车线路不一致的问题。
先看小客车线路,这个与货拉拉规划里程是相符的,但是到了货车就不一样了。
再看看货车线路(这里要提一点,40公里那条线路没有避开货车全天禁行的双湖路,避开禁行路程会多几公里,而且那条路太复杂,绝大多数货车司机根本不会走,还是以51公里那条路为主,绕城高速要收过路费只有在限行时期才会选择)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货车为什么比小车多那么多里程,还路程大不一样?
这个涉及到货车限行问题,重庆的渝航大道,渝都大道(原叫机场路),是全天24小时禁止货车限行的。所以说,货拉拉系统规划的路,与货车能走的路,相差甚远。这个问题,在众多大城市,都存在,比如上海的高架路,郑州的高架路,都是禁止货车的,货车不得不选择其它路走。
这里也解释一下,为什么货拉拉用户会遇到一些司机因为绕路要求用户加钱的原因就是上面所说的,司机绕路太多觉得太亏,损失太大要求用户补上,而用户又觉得司机是故意绕路而不愿意加钱,所以出现用户认为司机乱收费。
因为货拉拉的计费方式是以货拉拉系统计算的里程向用户展示的费用,根本不是像打网约车一样,按实际的行驶线路和里程来收费。
同样的原因,也会给用户造成一种货车司机胡乱绕路的错觉。
所以,希望大家明白,网络上叫车拉货,不能以网络上叫车拉人来比较,营运的小客车是自由的,哪里都能去,哪条路都能走,但是拉货的货车(指真正的货车,不是拆了座位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的客运版面包车),地方限行政策对货车约束得很严格。事实上,在一些城市,因为小客车限号行驶问题,客运版面包车拉货也面临着要绕路躲避限行的问题。
这里还衍生出一个问题,就是货拉拉系统规划的里程经常会少于导航的实际里程(导航一般都是走主干道),对于司机来说,找客户加钱越来越困难(客户投诉面临扣行为分和封号的处罚,还要退钱),所以很多司机会选择抄一些不太寻常的路走,这与很少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穿梭的用户来说,就是在瞎跑。用户开车因为不熟悉都是走主干道,超出了司机的对路熟悉而随便穿的认知。
比如,在重庆,上江南立交天天堵到爆的海峡路,严重堵车时我就很少走,经常堵超过一个小时,我受不了,我都是在大石路立交下道走大石路、金山路、辅仁路、江南大道,然后走立交桥再下海峡路,刚好躲开堵得走不动的那段路。有用户跟车,就会觉得我莫名其妙地乱开,我一般都会提前解释一下。
司机不走常规路线,一般就是两种,一是在计算怎么节约里程来节约油钱,二是为了避免拥堵。一些路对于拉的货来说比较危险,我也会选择绕路去避免走这些。比如拉玻璃,颠簸的路,会把小心肝吓得扑通扑通狂跳,我尽量不去走,摔烂了赔钱的话,要哭的。
因为我不是长沙人,对长沙路不熟悉。但是看到有人提到岳麓大道少红绿灯,可以开得更快,当事司机选择了走更快的岳麓大道,而走那些小路不走主干道,是为了节约里程,一个三四十块钱的订单,对于货拉拉司机来说,等得太久,加不到钱还要去堵车耗时,又要绕路,司机心情肯定很不爽。司机抄近路,走车少人少的路段,忽视了晚上九点多一个陌生男人的给一个小女生带来的恐惧感。这可能才是问题的真正所在。那个司机没注意,我经常晚上开着货车穿梭于重庆的大街小巷,有繁华路段,有偏僻路段,还有农村的路,我也从来没想过坐在副驾驶的人有没有在担忧自己的安全问题。想想三年前,一个晚上十一点多,一个女生,坐在副驾驶座,拉她的家具行李回她綦江通惠的农村老家,她有没有担心过我把车开到对她安全威胁的地方。
也想起了前年,一个女生花50块钱在来往拼车上预约了我的顺风车,从垫江县城到南岸茶园,晚上九十点的一路上她坐在后排,心中有没有过恐惧感。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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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些大家的疑问:
1、事发车辆是什么的问题。很多人说这车是面包车,不受限行影响。很多人对面包车缺乏了解,面包车有客运版的,也有有货运版的。客运版窗子都是玻璃,货运版驾驶室后的窗子全部或部分为铁皮,很好区分的。如下图:刚在路上拍的。图上为客运版,图下为货运版,都是新能源类型。
再看看新闻上关于事发车辆的照片,对比一下,就知道是货运版的。货运版窗子是铁皮的,本身看不穿,货拉拉才敢把广告贴在窗户位置。
2、限行问题。既然确定事发车辆属于货车,那必然受货车通行政策的限制。网上有长沙市的货车限行政策:https://m.sohu.com/a/442640608_750024。
但是,事发车辆是新能源货车,国务院是明令禁止对新能源汽车限行的,这包括新能源货车的轻卡、微卡、货运面包车。新能源货车一般限行的路段和区域极少,对于早晚高峰是没有限制的。但是也要看地方政策,长沙的新能源货车限行政策我不了解。
3、货车的安全问题。货车首先保障是货物安全送达,这是拉货的,不是拉人的。货物的各类千千万,包装和运输的方式也千差万别,所以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各不相同。比如拉玻璃、拉石材,害怕特别坑坑洼洼的路面,货车更必须慢速行驶,强烈的颠簸,很容易使玻璃破碎,石材断裂。运送这两种货物的都要经验丰富才行。而对路的选择会更优先选择平整的公路。
比如我拉的托盘,都不敢踩急刹,托盘倾倒会压扁下面的货物。压扁后,厂家就不收货了,后果很麻烦。而这托盘货也不能固定,对路线和驾驶技术要求很高。(这车货货值几十万,而运费才货拉拉在重庆的起步价135。)
货拉拉可以要求平台注册的拉货的车按照平台指定的路线行驶吗(如果有,如果以后添加了这功能)?货拉拉平台做不到,司机也做不到,这里因素很多。a) 限行因素,最简单的是客运版面包车和货运版面包车的限行差异,燃油车与新能源车的限行差异,不同的车辆类型,路权不一样,能走的路不一样。b) 货物因素,货物的运输要求决定着司机选择怎样的路线,司机为了遵守平台规则不可能要钱不要命。c) 司机要躲避一些检查,特别客运版面包车拉货,交警会罚司机的款。d) 司机要挣钱,他要选择他认为最合适的路线跑。现在运价低,只有跑得快才能有机会多跑两趟,一天堵在路上,货车司机会发疯。e) 货车(真货车)司机要赶限行时间。全国的货车闯限的处罚标准都是3分100(深圳例外),驾照总共12分。司机在赶限行时,不得不选择更快的路走。我三个月前那个燃油货车,一天都在赶限行时间,真的好累。
4、关于货拉拉司机服务不好的问题。货拉拉一直强调要求司机帮用户搭把手。但是搭把手的边界在哪里?每个用户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有些人觉得东西轻,帮忙提上楼并没有什么错。有人觉得他自己一个抬不动,叫司机帮忙抬,也是司机应该做的。有些人货叫司机帮忙,但是有些人货多还叫司机帮忙。都不想出钱,谁又愿意干体力活。现在下力的人,比跑车拉货收的运费还高。年轻人从事搬运这种体力劳动的人已经微乎其微了,都是五六十岁的人在干,市场供应稀缺,收费贵,是理所当然。
只要钱到位,搬得动的,对于我来说,下力也不介意。一手老茧,早已忘了细皮嫩肉是啥子样子。
司机已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也就是说以警方目前持有的证据
1.没有微博传言的车内控制猥亵/强奸/试图强奸,否则应当是强制猥亵罪+结果加重犯或者强奸罪+结果加重犯。
2.没有参与女孩跳车过程,没有实施实质性伤害。否则应该是涉嫌故意伤害致死。
3.司机有责任,从责任严重到中等到轻微分别是
(1)最严重:言语性骚扰出言不逊导致少女恐慌跳车。但是最近的女孩好心情证据发生在跳车6分钟前,逻辑不通。
(2)中等:双方出现争执/误解,司机的发言/行为构成了女方跳车的因果关系。
(3)轻微:“不作为型”过失致人死亡,如少女激情跳车时本有能力制止,却放任跳车结果发生。
微博断案目前来看基本坐实扯淡了,现在已经进入刑事通道,我个人相信官通,只是希望不要让舆论裹挟法律。
而女方家属及相关媒体则涉嫌诽谤罪,现在案件水落石出,女方家属开始撇清关系了,通过非官方渠道发言,声称是双方产生争执,预防事件反转反噬。
也就是说女方家属在联合媒体发动全网暗示司机性侵的时候,是知道事情真相的。为了更多的赔偿,不惜让司机社会性死亡,背一辈子黑锅。
如果严肃不处理女方家属,今后暗示某人性侵,发动网络舆论用来达成各种目的,会成为常态现象。不仅社会治理受到严重威胁,女性就业就学也会面临用人方面的躲避和疑虑。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了,虽然我这人一向是不喜欢凑热闹的,何况在这种群体狂欢的事件中说真话,是会挨骂的。但本着为社会负责的态度,还是写一写吧。
我想说几点:
一、任何人,应该只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这责任应该是有限的,是法律所预先规定好的。他不应该为自己没有做过,或者法律并没有限制的事情负责。
一个司机,如果与乘客发生了口角,他也应该只为这口角负责,就算他绕路了,也应该只为绕路负责。而不应该为乘客的自杀负责。
我们先用最大的恶意来观察司机,我们假设司机用了最恶毒的话来骂乘客,我们又假设司机故意绕路,我们还假设司机在辱骂的时候还口吐芬芳的用上了与性有关的字眼。请问,他就应该为乘客的自杀负责了吗?
骂人该怎么判?应该为听者的后果负责吗?或者应该因为“该不该骂”而有什么不同的责任吗?上次有一个老头因为别人劝阻他吸烟,骂了几句他就脑溢血死了,大家是什么态度?难道因为你没有死,骂人就没事,你死了,骂人就成了谋杀了吗?又或者说老头吸烟在前,所以该骂,所以死了活该。乘客没有吸烟,所以不该骂,所以死了就要司机负责吗?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随心所欲的法律。
绕路该怎么处罚?如果核实了司机确实故意绕路的,这也有相关营运规定,或者服务规定来处罚,我估计这事就算最严重的也不过是进行经济赔偿,或者吊销执照什么的。就算司机是故意绕路,也不可能为乘客的自杀负责。
法律不是用来给法盲们做出气筒的,法律应该是公平的,一个人不应该为他没有做过的事情负责。即便是一个人有过错,他也只应该为自己的过错部分负责,而不是无限连带责任。
司机可能的骂人,和司机可能的绕路,与乘客脑补自己要被侵犯,与乘客非要跳窗自杀,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这就好比,假设今天你老板借了1000元钱给你,然后你拿着这1000元钱去买了彩票,然后中了500万,不能因为买彩票的钱是你老板借给你的,就证明这500万应该归老板所有。老板借1000元给你,他的债权只限于那1000元,不能因为这1000元变成了500万,他的债权就会发生什么变化。同样的,司机就算是骂人了,就算是绕路了,也与乘客的自杀没有什么关系。
另外,还有人指责司机见乘客跳车没有制止。我要说,首先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乘客跳车之前司机有阻止的可能,这里的可能至少包括两个要件,其一是司机能明确的知道乘客确实是要跳车自杀。其二是司机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来制止乘客自杀。
上知乎的人都知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意思就是怕人看漏了,或者忽略了。我们假设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突然明确的给你说他要自杀,你的第一反映一般不是打110,而是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就算是明确的说出来的自杀,一般人也不会马上采取什么措施,更不要说乘客十有八九根本就不会告诉司机他要跳车了。
其次,就算是乘客清晰明确的表示了自己要跳车,而司机没有制止,司机也是无罪的。
司机的职能是开车,他需要为自身安全和车辆安全负责。虽然他也需要为乘客安全负责,但是请注意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那就是乘客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则,比如头手不得伸出窗外。乘客非要跳车,司机不可能为他跳车的后果负责。这就好比假如一个乘客非要用安全锤自杀,也不能怪司机车没有开好一样。
从司机的职责角度出发,他不但不应该制止乘客跳窗,还应该全神贯注的控制车辆,直到平稳停车为止。
假如司机真的放弃控制车辆,转而去阻止乘客跳车,这反而是违反司机职责的操作。
所以,企图因为司机没有及时制止乘客跳窗来攻击司机,完全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二、假设司机有侵犯的想法,会怎样?
前面说了司机不应该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负责。肯定有人就要问了,如果这司机是因为想找个偏远地区来侵犯乘客呢。
我要说,如果是这样,那么性质就彻底改变了。你这种怀疑,就是要控告司机犯罪中止。
所谓犯罪中止,意思是司机原本是想要侵犯乘客,但因为乘客跳车死亡导致无法继续侵犯。这是重罪,你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
要控告司机意图强奸,或者其他严重侵害人身安全的罪名,不是单凭一张嘴就行的。大致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要证明司机是有主观恶意的。也就是你得证明司机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别用什么“乘客都死了”来搪塞,你得有人证物证。
2、要证明司机是有采取相关暴力手段的。嘴炮最多只算一个佐证,不能算什么重要证据。
很显然这种证据是不存在的,否则司机第一次就不应该被释放,第二次也不应该被套一个“过失致人死亡”这种不伦不类的罪名。
三、法律这东西无论是过严还是过轻,最终的结果都是全社会买单。
法盲们总是有一个幻觉,总是觉得法律越严格越好,就算一个人没有犯法,只要让他看着不顺眼了,最好也是抓一个杀一个。他们总觉得弄死了别人对他是有利的。
所以他们希望通过舆论来推行他们的幻想,他们遇到这类事件总是希望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结果就是,全社会都为了这种错误的幻想来买单。
比如之前有学生因为老师的责罚而跳楼。且不说这个老师的责罚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就算真违反了,他也只应该为他所犯的过错而承担责任,他没有直接把学生从楼上推下去,他不应该为学生的跳楼承担责任。但是社会的戾气不管这些,他们一致认定老师就是杀人凶手,要求严惩老师。结果就是,现在的老师们根本不愿意管学生了,你爱学就学,不学拉倒。老师就是一份职业,上班时间就照本宣科,下班就回家休息,你家长要关心学生就自己辅导功课,你自己去教育学生吧。
结果呢,也有因为家长的教育导致学生跳桥的。这时候社会的戾气们又去骂家长,有意思吗?
再比如说之前的顺风车事件。滴滴公司的名声现在确实不好,但我还是要说,滴滴只是一家中介公司,他收取中介费,他的责任只限于中介服务是否完成。如果你交了钱而没有享受到服务,你应该把滴滴和司机一起告上法庭。但是滴滴公司不是一家安保机构,也不是一家谍报部门。它不可能为司机是否有犯罪意图而负责,它也不可能为营运过程中是否可能遭受犯罪行为负责。这就好比你不能因为出门可能遭遇车祸就把所有造车厂告上法庭,人家只是造车,人家不负责开车,也不负责交通指挥。社会戾气们把责任强加给滴滴的后果就是,顺风车没了,所有依靠顺风车谋生的司机下岗了,所有需要顺风车服务的人都失去了这一项服务。
不要以为你的胡乱指责只会毒害他人,这种乱法行为最终害的是所有人,包括你自己!
另类的“民族主义”
温和派以前搞了那么久,也没让国人地位提升一些,反而自己号炸了,该死刑的还是死刑了,外国人也并没有付出什么代价。你再看看这次,所以我说了很久了,搞同样的东西,一部分群体就是不行,而另一部分群体,永远的成功了。
那难怪这个上古文明衰亡了
谁希望中国完蛋?
除了美国,当然就是类似于丰县官员这样的中国人
如果中国烂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再过几辈子也不会为人所知,而且还习以为常,甚至自动给他们洗白
所以中国人民的对手有国界可分的一部分敌人,还有一部分是自己人
中国能否强盛,很大程度上要看会不会识别出这样的内部渣滓,还有如何处理这些渣滓
所以别有用心的人就会故意的利用国籍来个神神兔兔对立,来个把水搅混
年轻人请不要上当
美国完了就是完了,中国做的不好的地方该骂一样骂
要记住敌人要用阶级分类,而不是国籍分类
故意把阶级问题转换成国家问题的,不是蠢就是坏
罗天大醮的篝火晚会见识过他的禁制术法,让人印象深刻,上图,过百赞上视频。
…………………分割线…………………
抱歉了各位,我要食言了。
编矣匿名不能上传视频,之前想着取匿的,现在不行了。老爷子又把我们召集过来了,不过这次没说什么事,只是交代我们最近随时做好准备。我们也不太敢问,不过好像不是因为唐门这件事。这次见到他们几个后发现大家都变强了,萧霄的事对大家打击挺大的,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什么线索。接下来我们就要没日没夜地训练了,老爷子专门安排的,指导我们几个的都是平时难得一见的长辈。近期都没时间上编矣了,这次任务后再来和各位聊天。
再次对各位说声抱歉!等这次任务过后一定取匿传视频,或者直接发gulogulo。
ps:我怎么可能是藏龙那个死胖子,他那天拍的全是玲珑,第二天一早就被花儿她俩打了。
题主无非就是想用这个提问来黑明嘛,什么叫感觉宋朝汉奸没有明朝汉奸多?无非乾隆皇帝编了本《贰臣传》给了你一大批有名有姓的汉奸名单让你有底气走到哪里都拿这名单怼人罢了。
我也不和你列什么名字,我估计你列的名字里你真正知道姓名事迹的不到三分之一。
宋末蒙古南侵事迹
以上地方守臣,或逃跑或投降,我只选取了一部分,要想找还有更多,蒙古南侵时这些地方官就不是汉奸了?他们的不抵抗堪比张学良拱手送东北,江上诸城无一抵抗,无一重臣坚守,真是千古奇观。说完地方官再来说中央官员。
在临安陷落前夕,京城重臣纷纷出城逃遁投降,朝堂为之一空,谢太后任命吴坚为左丞相时朝中文臣只来了6位,着实凄凉。
时任左右丞相王爚,章鉴相率逃遁,重臣如留梦炎、陈文龙、黄镛、刘黼尽皆遁去。
同时临安城陷,降元北迁官吏多达数千人,就比如临危受命的左丞相枢密使吴坚,还有贾余庆,谢堂等等。阿里海涯不过破了临安,皇室还有宗亲在外,传檄一下,各郡守臣就争先恐后去投降,晚明京城一破,官员尚知拥立新皇继续反抗。另外北迁之时尚有饱读诗书忠义的数百太学生,仍然选择北行降元。
论据已毕,最后反问题主:你是怎么感觉出大明汉奸最多?宋,清,民国汉奸少的?
希望以后能带上脑子思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