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arPlay都没搞直接搞micar?
原因一:依靠垄断技术打造生态圈,已注定不适用自动驾驶
快速起步,依靠垄断性的技术或市场打造闭环的生态圈,是国内外互联网企业曾经的成功之路。几年前自动驾驶商业化起步时,国内外科技企业也是按照这一路线规划的。智能驾驶控制系统、智能车联网平台、核心控制芯片、内外部信息交互媒介等技术技术为核;智能检测、线路规划、目的地消费等将汽车的生产、使用、驾驶者关联消费等绑定在一个生态圈里;形成涵盖工厂、家庭、办公、用户生活圈的闭环业务链。
这个规划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早在2010年前后,国内外开始的智能家电大战也是这样的前奏。BAT纷纷推出自己的智能家电操作系统,并主动向各家电厂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以打造自身生态圈;小米和乐视依靠智能电视快速崛起,巨头反应过来后开始投资新建品牌。但最后大家发现,不但家电品牌无一融入互联网企业的智能家电生态,反而都做起了自身品牌的智能生态,甚至很多大型物业公司也开始打造自有的智能家电生态。毕竟“企业的价值核心是用户,决不能为了一时方便把用户送给别人”这一理念,早已因各大银行的教训被广泛的传播了。
多个行业的企业都在做自己的系统,也就意味着不会有一个真正能覆盖大众的智能家电生态,互联网企业最喜欢的闭环生态圈自然无从谈起。
回到自动驾驶领域,这一故事的前半部分已经重复的走了一遍。早在2014-2015年,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就陆续推出自动驾驶开源平台与周边服务;努力的和汽车品牌签署各种战略合作协议。但大多数汽车品牌的回复是“技术合作欢迎,但共享用户信息与核心技术数据绝对不行”;然后纷纷开始了自己的自动驾驶生态研发。前半部分一样,再不改变那智能家电故事的后半部就会开始。
大生态梦破碎,是海外自动驾驶陷入低潮的原因。而国内自动驾驶却纷纷加码,自建或投资新品牌,投入更大成本来打造自有生态,是因为国内自动驾驶马上就要迎来一个新爆发的市场——
原因二:自动驾驶链条不止有汽车还有基建,万亿市场已经打开
提到自动驾驶,我们的关注点大多会落到车辆本身,去研究车辆的路况识别、操作控制、风险规避、法律责任。但要普及自动驾驶,所需做到的远比这些多。
自动驾驶要有畅通大带宽的网络支持,以即时获取周边视野外的实时路况;要有城市智慧交通调度系统,用更强大的算力与数据来支持辖区内车辆行驶安排;要实现行驶线路上密布的车辆状态感知,为安全行驶加上一道保险;要有高速专用车道,让自动驾驶与有人驾驶分开;要有广泛的专用停车场管理,让车辆能够自主前往停车位或找到主人。而且一切,并不是汽车厂家能够解决的,而需要国家级的大规模新型基础建设。
中国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在进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国,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化发展都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国内新基建的总投资达到1.2万亿元。而这个市场,国内的互联网巨头们早已深度进入。
仅以与自动驾驶直接相关的领域,阿里巴巴的ET城市大脑已经进入30多个城市、百度ACE综合解决方案在多个城市的智慧交通项目中标;腾讯以乘车码为起点,在5G驾驶员应用上有多项实践。
十四五期间,新基建的规模与先进技术使用都会更进一步,竞争也日益激烈,如果其中一家企业的应用平台在已有车辆上广泛部署,那无疑会对其赢得基建订单有很大助力。而一旦车辆与基建的系统打通,也意味着影响更长远的竞争开始了。这就是——
原因三:行业标准制定已经提上日程,增强话语权将赢得未来
如前文对智能家电发展的总结,多个行业大量厂家都推出自有的生态系统,彼此数据不通操控不通,让家庭智能化遥遥无期。为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相关部委授权下信通院成立了数字空间组,拉着科技、家电、物业等行业企业开始就家电数据、智能建筑数据、智慧城市建筑建立统一的数据传输与操控指令传输端口进行探讨。
而国内的自动驾驶领域,类似统一数据标准的制定更加迫切,根据交通部《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在2025年前国内就要完成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天地一体的交通控制网建设;能够提供按需获取的即时出行服务;成为数字交通领域国际标准的主要制订者或参与者,数字交通产业整体竞争能力全球领先。
而要完成这一目标,国内需要在更早的时刻,交通专网、高速公路管理网、城市交通管理网、各企业的车联网、5G、自动驾驶车辆管理系统等,均要有可相互融通的数据与控制传输标准。这一系列标准事关未来自动驾驶与整个交通新基建的话语权和巨大的经济利益。自己拥有的自动驾驶车辆厂家也能加入到标准组中来,在标准制定时的话语权也会进一步提升。
短期可以加大新基建订单的获取可性能、长期可增加自身在自动驾驶中的话语权。科技巨头们纷纷进入车辆制造也就有了足够的收益,更何况——
原因四:自动驾驶技术局部应用开始普及,抢占用户是互联网企业本能
虽然真正意义的自动驾驶距离我们还很远,但自动驾驶的一些技术已经开始逐步运用。自动辅助驾驶功能、智能座舱、车辆安防、车况检测等都已广泛使用。虽然并没有占据很高的成本,但其信息化系统已经可以记录分析用户的驾驶习惯、生活圈范围、家庭成员等数据资料,进而在未来竞争中向现有顾客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服务内容,形成品牌粘性。反正未来肯定要大规模发力,那么早期深度绑定一批用户就成为符合互联网企业本能的举动了。
结论:无法成为下一个苹果或安卓,那就先挣钱抓用户
传统汽车厂家不会把自身的核心资产(顾客数据与车辆运行数据)共享出来,自动驾驶领域就无法出现苹果或安卓这样的生态巨无霸,因而国际上对自动驾驶项目的估值开始降低。而另一方面,国内新基建带来的订单与未来自动驾驶标准之争开始显现,科技巨头们自己造车,依靠庞大的国内市场打造稍小的自主生态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想造车没问题,就看怎么造。
我就怕他造个红米汽车出来。
5%的利润要求还设不设?是不是还追求极致性价比?
要是还按照红米手机的打法,价格是下来了,但事故隐患怕就上去了。
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便宜、舒适、好看可能远比安全性来得更紧要。就像当初日本汽车超过欧美汽车的营销逻辑一样。
但正因为这样,才更加担心。
人并不是自由越多越好,人还是需要被限制一下的,因为人有贪念和短视的痼疾。
把选择权全部交给消费者,一味发挥消费者的意愿,恐怕会劣币驱逐良币,导致市场逆向成长。
最后受损的仍然是全体消费者。
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造车势力乱成了一锅粥2333
年轻人的第一台电动车就要来了么?
小米以及雷军个人参与了造车新势力小鹏的的投资,现在收获颇丰。
另外小米在湖北武汉设立了企业跟研发中心,武汉可是造车配套齐全的工业大市啊。。。
话说供应链成熟了?
不过历史上看,雷军从不做无把握的事情,这一点进军造车我虽然想不明白但是还是先持肯定态度。
小爱作为市场上比较成熟的智能语音系统已经日趋成熟,雷总难道想要利用小爱的优势么?
做强软件+代工硬件=小米造车?
不过就历史的小米战绩来看,我还是很期待的。
至少可以期待一下价格品质还不错的新能源车!
民族通讯企业能养猪,小米造车有什么新鲜的?
改行养猪、造车,三种可能:
1、被卡住核心环节以后,向其他领域发展,求生。
2、炒概念圈钱。
3、不差钱,什么赚钱投什么。
大家觉得是哪种可能?
目前来说只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并没有规定拐卖男人罪,但是如果一个一个大男人被拐卖了,而且该男子受到了拐卖着者的伤害,这就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另外如果拐卖者对该男子进行拘禁行为,将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拐卖者未对男子实施上面的两种行为,该男子只能自认倒霉,拐卖者没有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里面包括饲养动物太吵或者很浓烈的异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方面:为了防止伪造签名,或者指印模糊的问题,签署正式法律文书的时候,会采用签名+按手印的双重保险方式
单位方面: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是否约定的是“签名且盖章”或“签名并盖章”,这就需要签名和盖章同时具备的,一字之差。
目前来说只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并没有规定拐卖男人罪,但是如果一个一个大男人被拐卖了,而且该男子受到了拐卖着者的伤害,这就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另外如果拐卖者对该男子进行拘禁行为,将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拐卖者未对男子实施上面的两种行为,该男子只能自认倒霉,拐卖者没有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里面包括饲养动物太吵或者很浓烈的异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方面:为了防止伪造签名,或者指印模糊的问题,签署正式法律文书的时候,会采用签名+按手印的双重保险方式
单位方面: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是否约定的是“签名且盖章”或“签名并盖章”,这就需要签名和盖章同时具备的,一字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