嗐……
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知不知道「打口碟」这玩意。
说白了就是洋垃圾,国外的CD造多了卖不完,于是扎上眼打上口,当成废塑料卖给中国的回收商。
然后就有神仙从这里边淘出还能播放的,收拾收拾卖给音乐爱好者。
那个时代,这些垃圾塑料是一代青年人的音乐启蒙,是无边无际的高墙上的一扇小窗。
墙的这边,是过审的合法音乐,窗的那边,是披头士,是枪花,是鲍勃迪伦……
打口碟这玩意吧,买到什么货跟抽奖似的,质量也没准,伤机器,中大奖了的话播着播着碟裂了也不是不可能,说到底这玩意其实就是废塑料,我们知道,我们都知道。
这东西的买卖也不合法,显然侵犯版权不说,还█████,██会抓。
卖家要抓,买家运气不好也要抓,这玩意不比偷车贼,一抓一个准的。
我们知道,所有人都知道。
所以为什么不去买正版CD呢?
废话,要是买得着正版CD谁闲的蛋疼去淘打口碟啊?
人人影视和其他一众字幕组汉化组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打口碟贩子。
他们不在了,我很怀念他。
大学期间的《行尸走肉》《生活大爆炸》《绝命毒师》我都是在人人影视看的,一集一集追,一集一集看,他们伴随了我的青春。
每周固定在片头秀恩爱那对,你们还好么?祝前程顺遂,一切安好。
(赛太公他们一切都好,万幸)
当然了,我们并不是没有想过看正版,有正版我们肯定支持。
想当初搜狐买下了一大批美剧的版权,我们欢天喜地准备看正版。
然后没播多久就被下架了。
苹果的Apple Books和iTunes Store电影商店也不可用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无比希望有一天,我们不再需要打口碟贩子,也不再需要字幕组,信息可以自由地流动,国服的人可以和世界服一样看到他们想看的文艺作品。
如果有那一天,打口碟贩子和字幕组会自然消亡。
然而他们被干掉了。
那一天没有到来。
我不知道那一天还会不会到来。
嗐……没用……
和 @阿pp 聊了一下,对人人影视字幕组有了一个更全面的了解,更新在前面。答案最后有 @阿pp 的答案链接,大家也可以移步查看
但作为非业内的用户,视角难免不同。在这里补充一下:
以上,答主自认为和原答案不矛盾,所以原答案没改。如果你无法接受,还请收回点赞。
根据警方通报,粗略算一笔账:
20000余部(集),以约400元/部(集)的报酬雇人,成本约800余万
涉案金额1600余万,利润仅800余万。
注册会员数量800余万,平均在每位用户身上获得的利润仅1元。
这是犯罪嫌疑人?这是字幕届的药神啊!
我是签到签成永久金至尊的,而且2013年原先的网站关停之前就是人人影视的用户了
人人影视的优点在于:及时、字幕质量高、无删减
这基本上也是很多国内正版视频网站无法做到的。
为了规避侵权问题,一般国外电影在院线上映期间字幕组都会把资源下架。
但即便这样,仍旧不能回避侵权违法的事实。
“人人影视字幕组”违法事实是不容争辩的
而且这基本上会是一起公诉案件,根据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
1600万元构成数额巨大,基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为什么这样一起法律上看起来特别恶性的案件会引起网友集体哀恸呢?
2018年,文牧野导演徐峥主演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引起了观众的广泛热议
电影中正版药与仿制药的冲突就像是正版视频与盗版资源的矛盾
如今网友愤慨的是,影视届的“正版药”要么被挡在了国门以外,要么被克扣了疗效
“求药心切”的网友只能求助于“疗效卓越的仿制药”。
合法吗?不合法。
合理吗?合理。
其实但凡国内的视频网站或电视台可以及时地看到无删减的正版引进影视,并且配有高质量的字幕翻译。
人人影视这种盗版网站的生存空间就会小很多
被打击的时候也会赢得一大票正版用户的拥护
就像是《我不是药神》中,最后“抗癌神药”进了医保
这才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结局
药神最后,十里长街众人送程勇入狱
虽然梁某、丛某、王某未必会受到网友这般待遇
如何看待「人人影视字幕组」被上海警方查处? - 阿pp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42643176/answer/1713127743
居然用“摧毁”这词,外国人不知道怎么回事的,还以为人人影视是什么基地组织
每次大明态度缓和,释放善意都是这几手:
1.知识产权,打击山寨盗版。
2.跟进大放水,房价物价起飞给对面绿纸换工业品买单。
3.增加文科留学生,引进外国留学生,女性出去男性进来,和亲。
我要来略微唱个反调。
太长不看版:
1. 这次被抓进去的人和字幕的翻译、制作没有关系,他们在团队内的角色就是利用字幕赚钱,并将利润占为己有。字幕组团队里没了这些人,不但不会影响字幕制作,反而可能让字幕组未来发展得更好。
2. 原人人的大多数实际负责字幕制作的组员都没有受到影响,各剧集的字幕也在持续制作,只是近期你想找到他们可能会稍微难一些。
微信上有一篇文章和我的观点基本一致,而且作者的文笔比我好多了,引用的资料也比我详实,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
========下面是详细版回答========
我支持包括人人影视字幕组在内的所有网络字幕组无偿翻译、分享的行为,我向参与字幕工作的所有人致以最高的敬意。
但我反对人人影视字幕组过去10余年的实际运作模式。
这次事件之后,「人人」的牌子可能会倒,但仍然在网络上活跃的字幕翻译志愿者和团队并不会倒。
========补充一些内容=========
关于中欧贸易协定。有答主说此事与中欧贸易协定有关,那纯属瞎猜。
关于字幕组的盈利。引用一位高赞答主(他)根据新闻报道内容的简单估算(如下图),人人在过去3年内扣除各项运营成本后的实际利润不会超过800万。当然这只是比较乐观的估计,我们再砍一半,假设3年盈利400万好了。如果把这400万分配给所有字幕志愿者,每人每年连5位数都拿不到。如果实际情况如此,我相信全网没有人会反对人人。可现实是,这3年几百万的盈利被顶层的十几个或几十个人分掉了。
我本人过去几年在知乎上回答过一些关于人人字幕组的问题,只要提到字幕组挣钱的事情,就会有人人的志愿者来骂我,说他们根本不挣钱。这些人是在撒谎吗?不是,他们真的以为人人不挣钱,他们真的不知道人人的顶层有一些人真的在挣钱。
评论里有人来现身说法说我没有考虑运营成本。我在回答里已经明确说了,扣除必要运营成本(其中包括为未来运营预留的资金)之后才算是盈利(利润)。字幕组的利润理应分给绝大多数参与字幕组工作的人,不管总利润是几百万、几万还是几块钱,只要这笔钱被小团体自己分掉,就是贪污,就是中饱私囊。
而且这些逢人就说要考虑运营成本的人,他们只会说“运营成本比你想象得高”,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一说运营成本到底是多少。运营成本总不会是个无底洞吧,不管多少,不管精算还是估算,总得亮个数字出来吧。成本不公布,收入不公布,还要我们相信你们在赔钱,在用爱发电?
我又看到有些回答和评论里很多人信誓旦旦地说,愿意为人人付钱。其实过去几年来人人字幕组长期对外公布捐款渠道,真的有不少人已经为人人付过钱。但是这笔钱去哪了???
在人人翻译字幕的同学们,有人能站出来说一句自己分到了捐款吗?
你为人人捐的钱,最终还是流入了少数人的腰包。这事就好比,你把献爱心的钱捐给了某红色线条交叉的组织,你的出发点完全正确,但是应该得到这笔钱的人并没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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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如果某个组织依靠业务取得利润,那利润在其内部怎么分是私事,外人无权干涉。
b. 如果某个组织对外宣称不盈利或不以盈利为目的,那它可以通过募集捐款的方式维持运营,但以这种模式运营理应定期对外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
人人的运营模式是a和b的混合体,它的确有一些业务能带来收入,在此基础上,它又以不盈利为名义募集捐款。人人没有公布过其收入是否能抵消运营费用,也没有公布过捐款的使用去向。
人人自己不公布账目,我只好希望警方在此案的调查中帮大家算算清楚,抓的这十几个人到底是暴利剥削志愿者还是自己贴钱维持运营。如果是前者,他们死不足惜;如果是后者,网络上的星星之火肯定会重新燃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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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街边碰到一个乞丐。乞丐说他身上的钱都花光了,一天没吃饭。你想帮助他,但又怕乞丐是骗子,怎么办?
你带他去买食物,或者你买来食物送给他,吃不下的肯定是骗子。
在字幕组百花齐放的那个年代,所有人都在用爱发电,一般的运营亏损,管理员往往就自己出钱垫上了。只有在亏损比较大的时候,管理员才会在字幕组自己的论坛上发个帖子,号召字幕组的粉丝支持一下。许多当年主流的字幕组,都明确表示过,既接受捐款,也接受直接捐赠服务器和硬盘等硬件。(比如风软的这个帖子)
但人人就不一样了,人人在自己的捐赠页面上只写怎么捐钱,根本不提捐物的事情,而且还接受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捐赠。( 历史存档页面 )
看明白了吗?人人就是那个嘴上说着自己没吃饭,但不讨饭只讨钱的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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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一段招黑的话:为什么网络上的主流舆论反对回形针但支持人人?
同样都是打着内容传播的旗号夹带私货(人人并不比回形针干净,甚至可能更脏),回形针主动告诉你,他们在挣钱,并且挣了好多钱,所以你不喜欢他们;人人对你撒了个慌,明明挣的钱和回形针差不多(甚至可能比回形针还要多),却一直在哭穷,说自己赔钱,你就对他们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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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本人为自由译员,既做过无偿盗版字幕,也做过商业正版字幕,在人人内部也有熟悉的朋友。
作为原人人影视字幕组成员之一,感觉好难过。。。组内每个小伙伴都不计回报地付出,哎
Invictus Maneo.
如果付费的,是没剪过的,不付费的,是剪过的,那么我非常愿意付费。现在的问题是:正相反。
很快勃勃炫耀的内容就会从烘干机变成网飞节目。
很多人说,我觉得没引进正版,就不该抓盗版,等引进的时候再抓。
但问题是,
第一,这件事上,你如何认为,并不重要;法律如何认为,才是重要的;警方也绝不会按照个人认识抓人,只会按照法律来;
第二,盗版工作者凭什么当你的工具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还随时可能进监狱?既然你承认需要盗版工作者的工作,难道不能先承认他们应该有相应的人身保障吗?否则动不动就进监狱,谁还敢给你盗版?
第三,正版天然是受国家控制的,没有签署国际版权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即使花钱也是盗版,那么国家自然会利用这一点要求进行内容控制。你幻想的情况,即国家严抓已引进的盗版,不抓未引进的,是纯粹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提出的,在国家层面上是不可能存在的。
有这个警力,去多抓一个偷电瓶车的贼都更有意义。
我个人认为单纯的文化产业犯罪,是不如治安犯罪问题严重的。所以在治安仍然有欠缺的基础上,绝不赞同将公共资源挪用到这些更没有意义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