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个反调,作为一名遗老魂玩家(自称),我还是认为上级召唤确实设计比较失败,关键在于背离了动漫和ocg的设计初衷。接下来我会用和这里大部分答主不太一样的视角切入审视上级召唤,希望能给大家说明白吧
首先,上级怪兽看似是要俩怪,其实是两怪+一次关键的通招权,而通招权是比手卡稀有得多的资源,结果就是在ocg最早的年代,环境内根本就没有多少上级怪兽,都是下级+拉卡差单卡,能进入环境的上级怪兽少得可怜,比如说恶魔召唤、人造人索加,至于那些最上级怪兽就更少见了,毫无疑问这是和dm动画漫画里的召唤上级ace怪兽的设计思路背道而驰的。从这种意义上,同调反而是设计比较成功的,因为从同调开始游戏王才变成大怪互怼的魂系战斗(大概),而不是下级+炸卡
其次,成功的上级卡组也有各种魔改,一个召唤方式的强势卡组越魔改往往越能说明其弱势,帝王还好,但是也有增加通招和二速上级,真龙以魔陷为解放则和龙辉巧一样是大幅度的魔改,对比魔术师幻崩龙link等卡组几乎没有改变其召唤方式(可能比较魔改的就是十二兽了,但是超量依然有很多强力卡组),反而更说明原本召唤方式的弱势。所以即使龙辉巧这么强,你问我仪式召唤设计好不好,我还是会回答不好
但这些都不是主要的,我要说的关键有二,其一是(不能特招自己的)上级怪兽无法泛用的问题,可能各位习惯了ocg环境的人理解不了,所以我只能大概表达一下自己的意思,希望各位和我一样换个方向思考……为什么说有帝王真龙这种卡组,也不能说上级设计成功?从我这个遗老魂玩家的角度,关键就是上级怪兽并不是融合仪式同调这种异色卡,而是和下级同源的橙色/黄色怪兽。想必刚入坑的各位许多人会认为游戏王一个卡组应该是一星到八星都有,也不会认为五星怪兽仅比四星多一个星星就变成了截然不同的卡片。同理,无论是dm动画漫画甚至gx动画也都是应和了这种思路,认为高星怪兽是卡组的一环,也就是说,大部分ocg玩家理所当然地认为上级和下级是同调超量跟下级的关系,但是我认为上级和下级本应该是link3和link1的区别。因此和同调融合仪式不一样,有龙辉巧影灵衣或许可以说仪式召唤设计还行,但是有强力的上级卡组也不代表上级召唤设计合理,原因就在于,无论是最初的设计初衷还是漫画的构思,上级怪兽都不应该是只有个别卡组会带的卡手物,也不应该大部分卡组都只有下级和额外。而现在,除了个别上级卡组以及大虚无这种上级之光,大部分卡组都只有少量上级,而且基本都会规避上级召唤(例如教导骑士、死灵王),也就是说上级召唤往往只是不得已登场的保底手段,甚至哪怕同调超量连接都因为其随叫随到而在各个卡组有一席之地,上级都没有。对比游戏王最开始的构思,你能说这样合理吗?
当然大部分人应该会说了,你凭什么以己度人,我就认为五星以上的怪兽应该和融合仪式同调相提并论怎么了?所以这第二点还是要回到最开始的设计初衷,最早的规则里,是不存在祭品的,也不存在上下级的区别,星星只代表稀有度和强度,也就是设计初衷里上下级是完全平等的。后来加入祭品召唤(上级召唤),是对因为早期上级淘汰下级导致平衡性差的一种修复,说白了上级召唤本质是对于上级怪兽的一种削弱,结果砍太狠了砍废了,换句话说上级召唤从出生以来就没能有效完成其设计的使命,让下级占压倒性优势。反而是遗老们看不起的同调继承了它的意志,让游戏王不再是一个小怪主导的游戏。一个年代久远的知名游戏发展到现在,一定是经过无数次修复和平衡,所以即使走了弯路也能成长至今,但这并不代表这个弯路就走对了。
所以总结一下,我为什么会在明知有强力上级卡组的情况下认为上级召唤设计失败,就是因为上级召唤本来是对上级怪兽的一个平衡,但他违背了设计初衷,在“限制上级怪兽出场”上做得太过火,导致上级怪兽的存在背离了最初漫画里应有的泛用定位。同时上级怪兽不是异色卡而是和下级一样的橙卡,本来应该是平等的,这也是其和同调融合仪式截然不同的一点,而上级召唤的设计失误使得上下级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割裂。因此说,上级召唤的设计比较失误。
当然了,这只是我一个遗老魂玩家的碎碎念,因为确实大家大都习惯了竞技环境,无法理解我“5-8星怪兽应该和1-4星怪兽并列”的老动画思想,所以我也只是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罢了,不指望说服别人。说白了,设计失败与否本来就是个非常主观无法量化的评价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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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经评论提醒,rushduel的规则就是一个相当好的正面平衡例子,因为不限制通招次数,使得上级怪兽真正做到了和下级怪兽平等且泛用,如果还不能理解我的想法可以参考一下rd的做法。(其实感觉rd一些设计是有意圆了很多ocg因为历史遗留导致的设计瑕疵)
如果想解决上述这两点的话,因为游戏解决方式,既然我的要求是希望上级怪兽泛用那么真龙帝皇出屁股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除非这个卡能泛用作为上级召唤),可能只能在规则上更改,例如上级怪兽可以解放手卡,允许一回合各进行一次无解放通招和上级等等。或者出一些非常泛用的上级召唤辅助卡,例如可以检索上级并增加一次上级召唤的泛用link1
啊这……
所有召唤方式都不是游戏王的败笔(划重点,所有)
上级召唤确实有它独特的缺点,需要解放的下级,需要手卡的上级以及每回合对次数的限制,导致目前的环境中主打上级召唤的卡组确实极少能够上位。
但是,上级召唤显然不是鸡肋,上级召唤的特点注定了为它服务的卡组需要充足的上下级,以及能够让自己加速或者让对方减速的手段,三者缺一不可。于是,强大的上级召唤主题卡组就印出来了,比如真龙和帝王之类。
帝王在古早时期有黄泉蛙帝的构筑拿过世界冠军,在EE时代(EE什么妖孽你们都懂)脚踏BA靠着场地封锁和EE打得有来有回。真龙更是和十二兽同期的超主流卡组,即使是解场手段极大丰富的今天,剑皇+默示录+龙图的架势一摆,也没几个卡组敢说自己稳过。
实际上,上级召唤的问题在于且只在于“不稳定”,在手上只有上级或者下级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动,其余的情况下,上级召唤的卡组的能力依旧强大。帝王可以打成领域帝王封锁额外,也可以形成运用R6,R8的超量帝王或者轰雷特化;真龙现在大哥和场地都不敢放出来,凭着拳士吸毒加削命一样能乱拳打死老师傅。上级召唤在自己的系统内根本就不弱,不要因为题主没见过就瞧不起上级召唤啊。
另外,游戏王的80%以上的卡本来就比较废,除了fun或者魂以外不会有任何人投入。因为游戏王本身是集换类卡牌游戏,要用较小的概率吸引人们买更多的卡包。不要再因为一两张卡废了就要指责游戏王某某召唤又变成败笔了,很low的啦。
由于需要2只祭品,上级召唤使得真红眼黑龙,黑魔术师和青眼白龙这些卡成为废卡。
害,你要举例子也是狮子男巫什么的啊,就这三张卡还真不废。不管是早一些的构筑(征龙投入真红眼凑R7,青眼白龙本来就系统完善还有世界冠军)还是近来的构筑(两张无意义的七星通怪加一张无意义的真红眼融合,懂得都懂)都是抢着下,自己用不来不代表人家是废物啊。
福禄寿乐队成员的杜雪儿涉嫌走私的毒品“邮票”LSD是什么?
“有一种致幻剂,少量的服食下去,会发现自己进入了一种令人愉快的麻醉状态,想象力突然变得丰富,对周围世界的感知也发生了变化。眼前出现了一系列活动的图像,具有万花筒般的鲜艳色彩,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被忽略了的物体突然变得生动起来,桌椅板凳都似乎有了生命,听到的每个声音都像是投在平静水面上的一颗石子,让眼前这些奇妙的色彩产生一圈圈涟漪。”
这种“美妙”的境界
是瑞士的霍夫曼博士第一次无意间尝到
自己合成的化学品时体验到的,
这种化学品就是
被称为“史上最强致幻剂”的LSD。
LSD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存在的?
请先看下面几则案例:
01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快递走私毒品案件,查获新型毒品LSD (俗称“邮票”)100张,该案件系东营市破获的首起“邮票”新型毒品案件。LSD外观似小型邮票,印有卡通图案,贴在舌头、皮肤上可致幻达12小时。
02
“90后”大学生张某在社交软件上无意中发现了一样新东西——“邮票”。他以300元一张的价格购买了8张,回来后将每张裁成两半,并将裁出来的半张“邮票”以80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经警方鉴定,张某出售的8张“邮票”就是具有强烈致幻作用的LSD的伪装物。而张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03
澳大利亚一少年在家服用LSD后呕吐不止,称身体发热脱去衣服,又失常地掩面跪在地上。过了一段时间,他忽然大声呼叫着冲向阳台,爬出栏杆。他的妈妈和妹妹竭力阻止但最终并没有成功。这个年仅15岁的少年从三楼阳台坠下,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1
LSD是如何产生并发展的?
LSD,化学名称为D-麦角酸二乙胺,即麦角二乙酰胺,是一种强效的致幻剂,主要滥用群体是18至25岁的青少年。
1938年
/首次合成
1938年,瑞士化学家艾伯特·霍夫曼博士在实验室里进行一个有关麦角碱类复合物的大型研究计划时,LSD被首次合成出来。
1943年
/精神作用被发现
1943年,霍夫曼在进行化学研究时无意中通过皮肤接触并吸收了LSD,这才发现了它的精神作用效果(如前文所述)。此后,LSD一直被用于精神病学家的医学研究。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滥用和推广
20世纪五六十年代,LSD被一些心理专家和政要人士滥用和推广。一些心理学家在嬉皮士运动中担任反文化的精神导师,将LSD的致幻作用称为精神成长。
二战及冷战期间
/大规模流行
“二战”及“冷战”期间,美国中央情报局致力于研发思维控制类化学武器,将LSD应用于对抗审讯之中。为此,他们大量生产LSD,为LSD的大规模流行提供了来源。随着LSD的流行,美国社会开始频繁地出现各种因为服用LSD而导致的意外事故,精神崩溃、犯罪和自杀的报告不断增加。
1966年
/禁止生产和销售
1966年,时任美国加州州长的里根宣布LSD为非法药物,禁止合法生产和销售。从1967年起,美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全面禁止LSD。
2
LSD是什么?
LSD为半人工合成,从麦角酸衍化而来,无药用价值。纯净的LSD是白色晶体,无色、无味,难溶于水。毒品形式一般为酒石酸盐,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典型的滥用方式是口服。不法分子常将LSD溶于水后滴在某种吸附物上,比如吸水纸、方糖、明胶以及各类糖果、饼干等。
后来,为了方便运输和躲避打击,也为了方便使用者携带和服用,毒贩将印好的小纸片浸泡在LSD溶液里,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纸片可含LSD30~50微克。为了能吸引青少年,毒贩绞尽脑汁把纸张设计成各种各样的彩色图案,这与邮票风格非常相似,因此吸毒群体把LSD称为“邮票”,使用时把纸片放入口中即可。
3
LSD为何被称为“迷幻药之王”?
LSD致幻效果特别强,其他毒品的剂量单位都是用毫克或克,而LSD则只需要用微克单位,这也是为什么它被称为“迷幻药之王”的原因。
服用10微克就可以产生欣快感,30微克可出现明显症状,50~100微克就可出现幻觉。LSD一次一般只服用100微克,相当于一粒沙子重量的十分之一,但却会造成持续6到12个小时的感官、感觉、记忆和自我意识的强烈化与变化,还会产生幻影和生动得像白日梦一样的幻想,比如会动的几何图形和光影重叠的色彩等。在药效较强时期,使用者甚至感觉自己灵魂出壳,进行一场“幻游”。
于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使用LSD可以放大感觉,对事物的感受更加深刻,易于体会事物间的联系”的幌子出售、诱骗他人吸食LSD。事实上,吸食LSD后的体验极不稳定,出现的幻象有时会令使用者产生“幻游”的“舒适感”,有时则会令其恐惧,导致心跳加速、呼吸加重,大脑和行为不受控制,使用者甚至会出现自残、自杀、伤害他人等极端行为。
很长一段时间内,LSD被称为“疯子药”,因为一些服用者过量使用,精神崩溃或是受到永久损害,变成疯子。总而言之,LSD对使用者的情绪、精神状态、睡眠等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长期使用LSD会产生焦虑和沮丧情绪,对身体造成伤害,且很快产生耐受性,但身体依赖性较低。使用LSD还会出现一种特殊的“反刍”现象。长期使用LSD会导致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会大量沉积于肾脏,如果不再使用,沉积于肾脏内的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在代谢消解的同时,有一部分会重新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产生新的连锁反应。
LSD在我国早已被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被严格管制。面对新类型毒品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局面,公安禁毒部门多次在媒体和宣传中提醒,很多毒品宛如“披着羊皮的狼”,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一定要警惕类似“邮票”等毒品的诱惑,千万不要被色彩鲜艳、包装花哨的外表和“没有危害、不会上瘾、体验新奇感受”等谎话所蒙骗。
切莫出于猎奇、逃避现实、追求快感等心理走上不该走的路,犯下不该犯的错!
内容选自甘肃省禁毒委办公室(《你不知道的毒品真相》,作者李文君,有删改)若存在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美国已于上世纪60年代末被禁止。疫情之后又有合法化的趋势——2020年11月份,美国俄勒冈州宣布LSD合法。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此罪名是选择性罪名,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七节。
首先先分析构成要件: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主体:自然人、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小代提醒:这个岳某的证人证言的信息量很大。证明杜雪儿有吸食大麻的历史,但是,证人证言是言词证据不能单独定罪。
说明杜雪儿可能不是第一次使用“LSD”产品,有可能能够追溯到2017年。
杜雪儿竟然是在知乎平台上找到的卖家。
1、杜雪儿以前就可能吸食大麻
2、她的上家是在知乎上找的
3、涉及的毒品只有0.13g。
4、如果我是辩护律师,这个案件,我会走认罪认罚从宽的角度走。如果不走认罪认罚从宽,起码会从三个角度进行辩护:
(1)这个毒品本身,发展,致幻性学术报告。国外的判例。
(2)主观明知与否进行辩护。但是,案卷中的聊天记录如果非常清晰,这里,不用下太大的功夫。证据链已经形成。
(3)从「量」上进行下手。涉及毒品的含量极低,家中应该也没有搜出毒品,否则判决书上肯定写了。这样极低的含量的影响,有没有到严重的社会危害的限度。
(4)辩诉交易,辩诉交易,用认罪认罚来换量刑啊,一年的刑期。说实话……不予置评了,怕挨骂。
附判决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