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和两党政治一样的道理,你以为一个执政,一个监督。多美好啊。实际上么个好人。
然后媒体呢,号称客观、公正、理性,也是监督政府。
实际呢?肮脏、龌龊勾当一样不少。
文化阵线还是要一个坚定的领导。
受点限制就受点限制吧。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环球提到的南早原文我是找不到了,不过我找到了前一天的类似文章[1]:
但是,一些年长的居民没有开罐器,甚至做饭都有麻烦,区议员Owan Li如是说。他还称收到了十多位独居老人的请求。 “这些老人严重依靠社工来运送食物和其他资源,但是社工现在不能再进入该地区了”、“老人不能煮方便面,更别说他们可能没有开罐器。政府应该考虑提供热菜。”
Li还说道,一些在家中没有食物的居民在拨打热线电话后等待了四个小时才收到这些物品。
区议员Yu Tak-po说,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欠居民一个道歉。
“配送速度慢,”Yu说。 “居民凭屯的食物撑不过48小时,延长封锁时间的话也不行。”
一些住在封锁区里唯一旅馆的记者说,由于缺少开罐器和炊具,他们不能吃其中的一些东西。
原来除了“开罐器”梗,议员们还爆料“一些居民家里没有炊具”、“要热菜”,以及“记者同志饿了肚子”。原来是得罪了这群跑得快,破案了。
需要讲一嘴,南早在2016年已经关闭了中文网站,上面的原文是英文——人家的读者群体主要是香港当地人以及老外。然而这篇高论闪亮登场后,非大陆读者TM看不下去了……
我躺着看趴着看单手倒立着看,有任何影响吗?会让港媒记者从此跑……呸,从此就规规矩矩老实巴交了吗?
带清会问南直隶平民如何看待准噶尔扰乱甘肃吗?
西汉会询问长安城百姓如何看待凉州羌乱吗?
唐朝会请教幽州农夫如何看待高句丽渊盖苏文辱骂天可汗吗?
崇祯吊死在歪脖子上是在想北京城怎么看待皇太极绕过山海关吗?
从深圳罗湖到香港九龙五十来公里,比某草包社区到派出所还近,一没有喜马拉雅高寒山脉阻拦;二没有台湾海峡水域天堑;三没有国际外交争端;所以,铐呢?只有这东西才能让这些整天呱呱叫的东西老实,这道理我想你不会不明白。
当然了,以上我说的都是气话,作为一个浸淫社会政治历史新闻多年的老网民,我不会不知道“隐忍克制”的大战略,可我为什么这么生气?这么愤怒呢?
嗯哼?这不是你环球草……时报煽动起来的吗?
你煽动起来了,我也硬了,然后呢?
没下文了?
那你是想干嘛?
“风哆嗦,雨哆嗦,明天就做窝”……
年纪都大了,硬一次少一次,且煽且珍惜,山雨不实在来,就不要瞎几把风满楼。
国内网络传销的传统手段。
先发表弱智极端言论,极端博得眼球,弱智吸纳不太聪明的目标群体。
因为弱智被嘲笑,就开始制造群体受压迫表象,让前一轮积累的用户在外界嘲笑下产生抱团压力。
最后卖理财和保健产品(某最后卖高性价比产品的品牌可跳出此列)。
第一步和第二步走完,看这帮人断奶后是卖英国大力丸,还是移民英国定期债券。
《南华早报》至少五年前就被阿里巴巴收购了。
所以你们抓着“港媒”套公式批斗一番固然精彩,但其实他是马媒。
当然,别的高赞答主不知道情有可原。可是 @环球时报 连你也忘记了嘛?
来,用一篇中肯的报道和一篇中肯的马P提醒一下。
首先你对友谊怎么定义的,如果是指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友情,我觉得我在知乎上认识的兄弟和我几乎都是纯友谊。
我们只聊人生,工作,生活,只字不提风月,说真的,我们之间的友谊太纯了,完全没任何杂念,如果你跟我说我们不是纯友谊,我都觉得你在侮辱我们。
但是如果你说的友谊是那种互相知道对方的一切事情,已经把对方引为人生的知己了。彼此之间完全信任,发自内心的欣赏对方所有的优点,能包容对方所有的缺点,而且不出意外,两个人准备相处一辈子。
这种情况,你跟我说这是纯友谊,我不太信。或者说我是有一点点信的,毕竟这个世界太大了,总有一些人,非常的欣赏对方,但是对对方是真的没有红尘中男女之间的那种兴趣。
比如说女方喜欢大叔,男方喜欢御姐,但是男方是小鲜肉,女方是萌妹,彼此觉得对方贼优秀,但是就是不符合自己的喜好啊,那确实可能存在纯友谊。
但是我信归信,我不接受我的男人有,也不会让自己有,这是底线问题。都有灵魂上的知己了,另一半的存在是干嘛的,身体上的伴侣吗?
或者说的再直白点,我相信有,但是我不接受这种关系的存在。
首先你对友谊怎么定义的,如果是指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友情,我觉得我在知乎上认识的兄弟和我几乎都是纯友谊。
我们只聊人生,工作,生活,只字不提风月,说真的,我们之间的友谊太纯了,完全没任何杂念,如果你跟我说我们不是纯友谊,我都觉得你在侮辱我们。
但是如果你说的友谊是那种互相知道对方的一切事情,已经把对方引为人生的知己了。彼此之间完全信任,发自内心的欣赏对方所有的优点,能包容对方所有的缺点,而且不出意外,两个人准备相处一辈子。
这种情况,你跟我说这是纯友谊,我不太信。或者说我是有一点点信的,毕竟这个世界太大了,总有一些人,非常的欣赏对方,但是对对方是真的没有红尘中男女之间的那种兴趣。
比如说女方喜欢大叔,男方喜欢御姐,但是男方是小鲜肉,女方是萌妹,彼此觉得对方贼优秀,但是就是不符合自己的喜好啊,那确实可能存在纯友谊。
但是我信归信,我不接受我的男人有,也不会让自己有,这是底线问题。都有灵魂上的知己了,另一半的存在是干嘛的,身体上的伴侣吗?
或者说的再直白点,我相信有,但是我不接受这种关系的存在。
首先你对友谊怎么定义的,如果是指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友情,我觉得我在知乎上认识的兄弟和我几乎都是纯友谊。
我们只聊人生,工作,生活,只字不提风月,说真的,我们之间的友谊太纯了,完全没任何杂念,如果你跟我说我们不是纯友谊,我都觉得你在侮辱我们。
但是如果你说的友谊是那种互相知道对方的一切事情,已经把对方引为人生的知己了。彼此之间完全信任,发自内心的欣赏对方所有的优点,能包容对方所有的缺点,而且不出意外,两个人准备相处一辈子。
这种情况,你跟我说这是纯友谊,我不太信。或者说我是有一点点信的,毕竟这个世界太大了,总有一些人,非常的欣赏对方,但是对对方是真的没有红尘中男女之间的那种兴趣。
比如说女方喜欢大叔,男方喜欢御姐,但是男方是小鲜肉,女方是萌妹,彼此觉得对方贼优秀,但是就是不符合自己的喜好啊,那确实可能存在纯友谊。
但是我信归信,我不接受我的男人有,也不会让自己有,这是底线问题。都有灵魂上的知己了,另一半的存在是干嘛的,身体上的伴侣吗?
或者说的再直白点,我相信有,但是我不接受这种关系的存在。
生死状是民事行为
生命权,健康权是宪法保障,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
宪法看到生死状,他就会一巴掌打在民法脸上,说你连你爹的话都不听啦???
民法通则就会哭着说,爹啊,你错怪我了,我
原来我才是红包!
红包竟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