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大家不相信公平与正义,其实是大家都不是真的追求公平与正义。
大家追求的是倾向自己的不公与非正义。不是大家厌恶有钱就可以买命,而是厌恶获得有钱买命这种资格的不是自己。
公平不是一种客观现实,因为可以衡量公平与否的纬度太多了,导致不公平是一个无法被证伪的命题。公平,更多的是发自主观的认可。当下所谓女权、法制、冥煮、自由的争论,哪一个不是如此呢。
如果你生活在一个奴隶就是活该被生吞活剥的时代,那你被生吞活剥了就是一种公平,而你生活在当代社会,就会觉得这是残酷而不公的。
二战对纳粹的审判将所谓自然法学派推了出来,这让我们相信,法律和规则是存在所谓天然的善与天然的恶这一标准的。否则,战犯没法被审判,毕竟战犯们是遵守他们的法律成为战犯的。但是,实际中,即便存在天然的规则与制度去表示善与恶,去发掘这种天然规则的能力也还是在具体人手里。
所以,所谓公平与正义,无非也只是一群有权参与讨论的人互相之间利益的博弈平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