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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不允许带酒水和零食违法不违法?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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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到关注的一个大v赞了一个让我倒吸冷气的回答(目前在折叠区,2000赞那个)之后,为了消除自己强烈的心理不适,我决定把在知乎的第一次手持地图炮中单献给此问,即便report还没写完,但今天这个b我撕定了,顺带想测试一下友善度并不是个摆设

先用下图传递我通篇的核心观点



我叫地图炮提示:下面要喷的不是回答违法并给出依据这种认真审题的人,而是那2000多个正面点赞人的居心,那种“要自带酒水不要版权的”让人无比讨厌的语调和思维,以及“恶法也是法”还有“违反法律的善良是伪善”之类的观点。(*核心是喷观点,不是具体喷谁谁谁,如果下面的文字伤了某某某的心,不管你接不接受,我先道歉)


提示完毕,开始撕了

我,是一个法盲,但我也有一个朴素的疑问:法律这么玩是不是得玩死自己?


指责商家一瓶啤酒卖50是ok的,但拿法律和正义做挡箭牌指责商家不让带酒水的规定就显得恶心了。我不否认有允许自带酒水的ktv经营模式,这是合理的市场行为,竞争形式,但如果是一边高举法律大棒指责商家高价卖酒,一边享受着“此mv仅限台湾地区”的卡拉OK,那真是厚颜无耻到不要不要了。


若你们的想法如愿,下一个是否就该轮到酒吧也能自带酒水消费了?


那会不会就是赵本山的小品里那样(画面不要太美我不敢想)



(沈阳晚报/图)


在国内去卡拉OK时,我也经常带酒水零食进去,至今也一次没有被店方发现过(或者发现了没指出),我也会用学生没收入来合理化自己的作为,但我毫不觉得自己占理,也从不觉得做得对,进门时会有生怕被发现的心虚,内心深处是内疚的。


而且,我从没想过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权益让这种行为成为正常化

大不了酒水贵的不去,我去便宜的,去便宜的不行我自带

再后来,我来到了诞生卡拉OK的国度,到了存在提供跪式服务这种把お客様捧在手心的地方,在这种消费者一个投诉电话就能让某人被骂一天甚至辞退,甚至自杀的地方,至今还没看到过当地法律保护消费者可以带酒水进ktv的,恩,我确定。



等等,写到这我发现我根本没有在撕b啊,抱歉各位屏幕前磕着瓜子的朋友们,接下来



I will try my best to tear a B seriously!



我相信说要和ktv打工仔和店堂经理理论消保问题的人一定能倒背知识产权法,并且内心坚定誓死捍卫你们口中的法律,所以我毫不怀疑你们唱歌时一定是自带床单把屏幕遮得只剩字幕,小伙伴拿出app搜歌你们也会叫他把手机摔了。


亲,我能体会你们在国内ktv里的煎熬无比和浑身难受,我代替广大的ktv产品经理为这种糟糕的用户体验真诚的道歉了!(抱歉下面借了轩辕变的图)





另外,我真诚的建议你们应该来日本学习生活,因为在这里所有正规营业的ktv里,10首曲风迥异的歌用同一个mv的体验那想想都带劲儿,这正是你们所期望的法制。



也不用谢我,只因为我仰望诸葛丞相的人品。





又想起一个故事顺便写出来,我在日本学实业,有一次听日本某mkt大牛教授的演讲,他说:“这世上你找不出比消费者还捉摸不透的东西来”,当时我就楞了一下,结束后脚踩正义光环的我还拿“企业是否不应该教育消费者”做挡箭牌去和这位教授讨论了一下,教授很有知识人风度,回我说你认为的那种情况当然也成立了。


今早看到这个问题下那个2000赞的答案后,我只觉得当时的我是个傻逼,而且我还要扩展一下教授的那句话,“除此之外,那些捉摸不透的消费者里有一撮儿是饱含恶意的”,感谢你们让我回忆起了小区居委会门前声泪俱下有理有据的那些天朝业主形象。





最后,用我高中时写议论文最爱套用的一句话结尾:


当法律和善良发生冲突时,别忘了给善良留一席之地。


(不匿名也不关评论,不服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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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纠结是不是违法,其实,这事儿和法律什么的一点关系都没有,更谈不上什么国人的法律意识云云。

KTV不允许带酒水和零食,其实,是一项保护消费者的条款。

他保证了绝大部分消费者能够以比较低廉的价格进入KTV,以和比较合理的价格享受KTV的环境。

因为,99%的消费者是正常消费者,明白社会成本的意义,知道合理低价的含义。那些既要享受低价场所和环境,又要享受低价饮料喝零食的消费者,本来就是少数,如果为了覆盖这些人群的需求,必须无条件开放饮料和零食,其结果是全体消费者买单。原来一个包厢团购一下,几十块钱,开放后,团购没法做了,一个包厢几百块。

提这样问题的人,一些是真傻,一些是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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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业内并不太提所谓“流量明星”。

泛娱乐行业的链条大概是这个样子:

明星IP——内容创意制作执行——宣发播出平台——用户


明星是内容和平台方的上游,

业内不提什么流量明星,

划分一般是头部明星、一线明星、二三线明星、夕阳明星这样的,

标准就一个,出场费多少钱。


而内容和平台方采购明星的时候,谁来决定明星的价格呢?

其实,是最终的用户来决定明星的价格的。

泛娱乐行业赚钱就是那么几个套路:广告费、用户付费(门票、电影票、会员费等)、游戏、打赏、衍生品。

头部明星,能够带来更高的用户消费规模,内容和平台方才能赚钱,生态链上面不赚钱的话,整个行业吃什么?

所以,记住这句话,明星值多少钱赚多少钱,是用户决定的。

别再傻傻的问为什么戏子能赚那么多钱,问为什么政府不出来管管之类的。


当年新英体育,雄心勃勃的买下英超版权,准备大干一场,IDG也投了不少钱,结果呢,愿意付费观看英超的人聊聊,本都收不回来。

去年市场大谈特谈的知识付费,现在你看还提吗?

不愿意付钱,谈个锤子哟。


所以知乎上好多人,一边看不起为娱乐业花钱的粉丝,说别人是付智商税;

一边呢,又看不上头部明星,觉得是靠脸吃饭的流量明星。

那您倒是无条件的为喜欢的明星或者内容掏钱呀,而且要掏大钱才行,因为您曲高和寡嘛,俗人10个人每人掏1块您这边要1个人掏10块才能打平对吧。


比如,你愿意为看世界杯付多少钱?100、1000?

你愿意为看有詹俊张璐解说的世界杯付多少钱?100、1000、10000?

或者换个角度,

广告主愿意为你的注意力花多少钱?

前些年互联网有一个价值鄙视链还有印象吧,

少女》儿童》少妇》老人》狗》男人,

和前面所讲的一样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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