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题主描述的是准确的话:
其实,题主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了,不是吗?
“谈恋爱”是什么?可能很多人会有自己不同的答案!
在我个人看来,“谈恋爱”应该是一种两情相悦的相处状态!
在这种状态里不存在什么“好不好”“合不合适”“黏人不黏人”的思考。而是一种“自然的”“互相想和对方相处更多时间”的“欢乐时光”!
所以,实际上,根据题主的描述,在题主和自己的“男朋友”考虑“试一试”,然后互相希望对方为自己做点什么的时候,这段感情本身就已经出现问题了!
有人问:“怎么样发现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一个人了?”
个人认为,当你对一个人从:“希望为他(或者她)做点什么”突然间变成:“总想为他(或者她)做点什么”的时候,那说明你真的喜欢上并开始“关心”这个人了。如果加上对这个人的深入了解,基本上就开始进入了“恋爱”状态了!
很显然,题主在与“男朋友”的这段感情里,恐怕不单单是题主的男朋友“不是特别喜欢!”连题主自己实际上对这段感情都没有一个真正的“认识”!
只是,从题主的反应来看,题主对于这位“男朋友”更加不舍一点!仅此而已!
作为旁观者,个人认为,“恋爱”的事情,本身就无法勉强!喜欢的时候可以找出一万种理由不分开!不喜欢的时候即使有十万个理由也无法阻止一段感情的破裂!
个人的建议是:不要纠结于这段感情是不是能够继续,而是应该想想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有些时候“找到自己喜欢而且也喜欢自己的人”原本纠结于一段感情的对错来的更靠谱!
要怎么做是题主自己的事情!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