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如下:
柳州艳照门是我报道的。所以这种刑事自诉我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
当年叶某判的就是三年,二审改判两年。
这个大概就是“小朋友”很有可能付出的代价了。
支持,起诉是合理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手段。
「社会性死亡」的单不该由受害者来买,否则就是对造谣者的纵容。
而对造谣者的纵容,就是对每一个无辜民众的残忍。
再说了,如果28岁还是小朋友,那知安君岂不是婴儿?
你搁这儿骂谁呢?
希望法律能给这位28岁的「小朋友」一顿「物理性暴打」。
只有对造谣者人人喊打,社会才能天朗气清。
知安君一直在关注这个事件,这个造谣者郎某的父亲一直强调的一个观点是,他的儿子还是一个小朋友,这只是小朋友之间开的玩笑。
站在郎某父亲的角度看,他的28岁的宝贝儿子,可能是个小朋友。
但是,他只是你们家的小朋友,不是其他人的小朋友。你是他爸,我们又不是他爸,受到伤害的小姐姐也不是他妈。
你作为家长,家里出了事,你怎么惯着你的孩子,那是你们家庭的事,在社会上,法律是不会惯着你的孩子的。
郎某父亲的言语,让知安君想起小时候读过的一篇伊索寓言:
有个小孩在学校里偷了同学一块写字石板,拿回家交给母亲。母亲不但没批评,反而还夸他能干。第二次他偷回家一件大衣,交给母亲,母亲很满意,更加夸奖他。
随着岁月的流逝,小孩长大成小伙子了,便开始去偷更大的东西。
有一次,他被当场捉住,反绑着双手,被押送到刽子手那里。他母亲跟在后面,捶胸痛哭。这时,小偷说,他想和母亲贴耳说一句话。他母亲马上走了上去,儿子一下猛地用力咬住她的耳朵,并撕了下来。
母亲骂他不孝,犯杀头之罪还不够,还要使母亲致残。儿子说道:「我初次偷石板交给你时,如果你能打我一顿,今天我何至于落到这种可悲的结局,被押去处死呢?」
现在郎某的父亲,就是在把自己的孩子,一点点的往火坑里推。
知安君看了当事人小姐姐的微博,不禁为小姐姐的三观点一个大大的赞。
其实这里面的逻辑关系很简单。那就是人犯了错,就要去承担相应的责任,逃避、借口、狡辩都不是办法。
若男性犯错,该此犯错的男性承担责任,如果是女性犯错就该这犯错的女性承担责任,这不是“男女区别”的关系,不是“大人小孩”的关系,这是“人犯错,去让犯错的人承担该有的责任”
同时,对于小姐姐呼吁的,不要对他们的亲人家友进行攻击于谩骂。这点小姐姐也是非常的理智。
但是,虽然话是这么说,可是对付这种觉得自己的行为只是开玩笑的家长来说,有时候最好的办法,可能还真的是让他们自己遭受同样的玩笑。
造谣者郎某,在这件事情的舆论没有爆发之前,说自己不相信会有社会性死亡,说受害者吴女士换个地方发展就好了。
然后自己被人肉后(知安君再次提醒,个人人肉行为是违法的),接受采访后,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担心的还是自己的生意受影响,轮到自己的时候,就开始害怕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人触犯了法律,法律就是要去制裁。郎某的父亲认为郎某是孩子,没关系,有社会和法律帮你教育孩子。
不懂法,就让你的宝贝儿子将要面临的判决,告诉你,什么是诽谤罪。
还是那句话,「社会性死亡」的单不该由受害者来买,否则就是对造谣者的纵容。
我之前写过回答,我个人觉得这个女士最好的反击方式就是提起刑事自诉和劳动仲裁,但是这个女士所展现出来的心理素质和个人素养,还是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
我举双手双脚赞成这位女士继续扩大这件事儿的热度,并且一告到底。
因为这个女士是一个罕见的完美受害者,并且这件事儿对净化网络环境,震慑网络诽谤者,有着非常重大的社会普法意义,堪称[反向彭宇案]
我们都知道在犯罪案件里尽量不要苛责受害者,但是我们的社会大环境还是有相当部分人习惯从受害者身上找原因,这样就有了[受害者不完美,所以Ta活该]的潜在一个思想倾向,但是这个案件里,谷女士遭受的是一个无妄之灾,并且她目前展现出来的所有素质都无懈可击,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
[一个完美受害者],作为一个重要的普法案例,这是最理想的情况。
君不见十几年过去了,造成中国道德大滑坡的彭宇案,还有人在问——当年彭宇到底撞没撞人?(尽管重点压根不在于彭宇是否撞人,而在于法官的审判逻辑。)
而这件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完整,我相信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诽谤罪的定罪标准,给造谣者予以法律的严惩,那么这件案子将会成为以后悬在诽谤者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案子具有重大的正面意义,完全是[反向彭宇案]。
对谷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对她表现出来的素质素养表示敬佩,对这个案件的结果表示期待。
https://www.zhihu.com/video/1323625734393860096这种事必须要支持。
事实上,这类事情就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而不是弄一个又一个热搜去反转来反转去的。
正常人很难想象人性之恶能够达到什么程度,要不是有法律管着,恶人能够干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我经常得罪人,一天得罪好大一帮人,故而对人性的恶意非常清楚,要不是有法律管着,我可能得以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死上好几万次了。
我想了想这种死法,既有点疼,又有点萌。
我好歹还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步兵战术精炼纯熟,操枪弄炮行家里手,给我一把刀,我能给你个小村庄。种地打仗写字管理,你就说哪样吧!文明毁灭世界崩塌法律沦丧,你信不信我这种人是最后活下来的?
就这我都怕。
你武艺高强,你还能以一敌百吗?你精炼纯熟,你还防得住阴招吗?你能打能扛,别人不跟你动手你咋办?
所以我无比热爱法律,尊重法律。
更何况一个弱女子呢?
这次杭州造谣事件中最让人恐惧的就是施害者的恶意,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毫无悔意不说,还百般抵赖推脱,一家人尽情的表演着人性的丑恶,一丝一毫善意的光芒都没有。
28岁的“小孩子”,这玩意儿叫巨婴吧?我看不止一个28岁的“小孩子”,还有个五六十的“小孩子”,这祖传的吧?
贵传家宝大可以一直传下去,可千万别中断了。
下次大家也就好随便拿你家人“开玩笑”了,开玩笑嘛,开玩笑还需要法律?
希望法律这次能够告诉这家人,不是你说“是个孩子”就是个孩子的。
不然,我这种壮汉恐怕都没有安全感了。
我想知道:听风就是雨,未证实真假就辞退受害者的原公司,要担什么事儿。
二十八岁高龄小朋友恶作剧就能搞掉一个人的工作,这是什么让人寒毛直竖的职场环境?
抱歉,我对人际关系的敏感度没有对工作的敏感度高。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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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造谣的两位巨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落到这样的田地,“只是开开玩笑”,可见在他们心里这个就是屁大点事,可能他们还会气急败坏:“居然要较真成这样,一点面子也不给我吗?”
如果不接受这样的重拳,这类人就完全没有对别人的尊重,他们就可以随意侵犯他人的界限。不受到社会铁拳的毒打,这种巨婴可能还一直感觉良好。造别人谣的时候觉得这是“屁大点事”,同样的事情如果落在他们身上,可能尼玛觉得天都塌了。说白了,他们眼中只有自己,完全不会在乎别人感受,而且还怂得要死。(让我联想到鬼灭的屑老板)
强烈支持小姐姐用法律为自己维权,这不仅是维护自己权利,也是今后对这类人的震慑,有强大的示范效应。
都不是小朋友了,玩笑肯定要往大了开嘛,监狱里有的是和他们一起开玩笑的和善之人~
另外,下面也有朋友提到,是什么样的公司会因为这个把人家开除,这也相当奇葩啊。
强烈支持。
造这种穿肠烂肚的谣,就得进橘子。
这种造谣最大的问题是,它会极大的损害他人的家庭生活,特别是在夫妻间埋下心理芥蒂,这种心理芥蒂一经形成便无法彻底消失,在男女大防比天高且深度性压抑的中国社会,这一点尤其严重,它对家庭生活和个人名誉造成的损害只能愈合,但伤疤是不会彻底消失的,这种伤害近乎于是永久性的。
甚至还有可能会对受害者本人更长期的家庭生活造成深远影响。
夫妻之间难免吵嘴,吵嘴的时候如果到了气头上,把这种无中生有的破事拿来念两句,可能一个家庭会就此出现不可弥合的裂痕。
至于那个快递员,更是有可能为此把工作都丢了,还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名声。
而一切的起源,都是当初一个“小孩子”的手贱嘴欠。
他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埋下了潜在的隐患,他就必须为此相应付出代价,都是成年人了,既然你给他人造成了不可弥合的永久损伤,那么你自己也必须承受同等的永久损伤,一个力,必须有一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
因此,进橘子吧,从此留个案底,求锤得锤,挺好,
你们知道为什么会有“不是老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了”这句话么?
就是因为有这种“小朋友开玩笑而已”的人存在。有些人运气很好,一直胡作非为没有受到社会的毒打,这样的人活得越久,对社会就越是灾难,而且这种人会不断拉低自己的底线,唯恐天下不乱。因为他从没有被社会毒打过,以为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对别人的尊重?那是个屁。
对于这种巨婴,已经有法律依据,也有事实根据,那就绝对不要客气,这些巨婴,他们在渴望社会的毒打,法律的教育。
他们的人生太无聊了,需要来点不一样的。天生就是吃牢饭的料,你不加大力度,他觉得你不给他面子。
至于这位巨婴的父亲,你就庆幸自己的儿子不是在青少年时期说错话吧,那个时候说错话惹到了社会人,牙齿被拔掉,嘴巴给割烂都只是小意思。你可以爱开玩笑,记得接受法律处罚坐牢就行。
最后,对于这些巨婴,希望法律能够从重处罚。
能够罚款的就不要只是警告。
能够拘留的就不要只是罚款。
能够坐牢的就不要只是拘留。
能够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就尽可能时间长点。
这位姑娘特别优雅,特意强调了不要针对对方的家人,谁犯的错算谁的。
很难想象这么一位姑娘,就是出门取个快递,结果飞来横祸,被很多人辱骂、人肉,只因为有个28岁的孩子觉得好玩。
这样的孩子,最好让他接受法律的暴打。
之前在知乎里,有一位网友也是从中学的时候开始,就被一些无聊的人诽谤攻击,甚至在已经成家立业之后,还有这样的「孩子」在网上攻击,最终的结果是这位网友起诉,对方被判刑。不知道这个罪犯是不是会后悔当初在网上对人的攻击,还是仅仅觉得不就在网上发点东西吗?凭什么我要被惩罚?
现在这个28孩子,让他长大最好的地方是拘留所或者监狱。
互联网是个放大器,能把好的东西放大,也能够把坏的东西放大。现在这么容易就能够把一位出门取快递的姑娘变成网络的受害者,我们任何人也都可能会是这样的受害者。
让这样的罪犯付出代价,才能保护我们每个人自己。哪怕就是几个月、一两年,有犯罪记录,就是一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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