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实名反对穿着暴露女子易受性骚扰这一观点,色狼在挑选骚扰对象的时候永远永远都是挑选好欺负的被摸了也不敢声张的,其中穿着保守的尤为多;我自己也被骚扰过,在公交车上被摸屁股的时候我他娘的穿的是长到脚踝的裙子!上身穿的棉麻式女装短袖上衣!当我一脸懵逼的回头看他的时候,他还一脸挑衅的笑一边继续摸(我的一脸懵逼是惊奇于他哪来的胆子敢摸我,而他误以为我是懦弱到不敢声张),最后被我揪住揍成脑震荡什么的就不详细说了;我就想问了,如果穿着暴露的易受性骚扰,那我之前夏天天天穿特显身材的肌肉衫/露半个胸的工字背心配上齐B热裤的时候怎么从来没人摸我,反倒是我穿长到脚踝的裙子配上中规中矩的棉麻女式上衣就有人摸我屁股呢?
杠精可以看看这个
某些杠精真的逻辑感人到我眼泪都要掉了。
不过评论区有位知友的类比很生动形象,所以这里我再补充一下:
穿着暴露就像过马路不看来往车辆。
通常呢,人过马路都是等绿灯再过,很少有红灯就过的。但是你遵守交通规则,不代表别人就遵守交通规则。
这回要是有个司机闯了红灯,把您给撞了,你的腿和胳膊给伤着了;您进医院里呆着了。
对啊,这事儿您没错啊,您老老实实按着交规走路,您哪儿错了?
可是就算法庭定了司机有罪,判了司机全责,您的医药费都是人家全额。
那又如何?你伤着的还回的来不?
那就算是人家错了,你一点儿没错,到底是谁吃亏啊?
要说,俺也就是个围观群众,您爱闯红灯闯红灯,您过马路不爱看车就不爱看车,反正你吃了亏跟俺也没关系。
俺就是不忍心您年纪轻轻的,下半辈子只能在轮椅上过日子了,好心提醒您一下,结果您不领情还骂人。
那您爱干啥就干啥呗~您就是吃了亏,最多跟着吃亏的就是司机,俺们就等着看戏。干啥还得多嘴还被您给骂两句咧?
你认为你没错,我也认为你没错,错的是这个社会。
但既然有人伤害了你,该判刑判刑该定罪定罪,该走什么流程就走什么流程嘛~
反正您没错,您受到的伤害肯定是假的。
———————————————以下原答案
谢邀。
你首先得弄明白:
相貌迷人穿着暴露易受性骚扰到底是道德制裁,还是善意提醒。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做一个实验:把女性分成两组:
A组是穿着相对保守的,B组是穿着相对暴露的。
统计一下这两组人群受到性骚扰的比例与数量,
比较一下是A组女性中受到性骚扰的人数更多,还是B组女性中受到性骚扰的人数更多,你就可以更加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
穿着暴露,确实有更高的被性骚扰的风险。
可能说到这里,还有女人不服:我就是喜欢穿得露一点,不可以吗?
可以,完全可以,这是你的权利。
可是,如果这样做真的会遭遇更多的性骚扰,你确定,你还要去践行这项权利吗?
你可能会说,受到性骚扰是B组女孩的错吗?当然不是,就好像作为黑人在美国受到种族歧视难道是黑人的错吗?当然不是,只是黑人在美国会受到种族歧视却是一个客观事实。
也许你认为穿着暴露更易受到性骚扰这种现象本身是不合理的,但是不管合不合理,这种现象都是存在的,而且这种现象也不会以为你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明白了这个基本逻辑,你就不会纠结于对错问题,而是致力于解决问题。
作为一名女性,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更好地避免自己受到性骚扰,这才是女性应该考虑的当务之急。
比如最简单的一种做法就是:既然穿着暴露更易受到性骚扰,那么你就尽可能打扮得保守一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受到性骚扰的概率。
这才是当代女性最有效的自我保护的方式,而不是去探讨对与错。
QJF不会管你的行为对与错,只会判断哪些人群更能满足他们的欲望。
围观群众会和你探讨对与错,但他们左右不了QJF的行为。
———————————————————麻烦某些人提高一下阅读理解水平
我所说的比例是:
A组有1000人,B组有1000人。
比较哪组受到性骚扰的人数更多,而不是找到受到性骚扰人数的1000名女性,统计里面是A组人数更多,还是B组人数更多。
好多人都是要数据的,我寻思着数据这玩意儿不是随手百度一下就有吗?
你们看看这全球各国强奸率:
其中穿着最为保守的中东国家是一个都没有;
注意:是一个都没有。
然后再看看强奸率排名最靠前的那几个国家,是不是公认的最为开放的那几个国家。
要数据的我就贴个数据了。有不同意见,你也可以贴个你自己的数据来源,看谁的更靠谱。
别自己又拿不出数据,别人拿出了数据你又不信。
那还有啥讨论意义呢?
你爱咋穿咋穿,反正受害者又不是善意提醒的围观群众。
还有那些拿自己做例子的,麻烦学习一下统计学:
买彩票的人那么多,肯定有人会中奖,但不是只要买了彩票就一定会中奖。
我说的是总体趋势,一直说个例就没意思了。
一个丁真火了,无数个丁真就会火吗?
说的有道理啊。
我觉得没毛病。
人家的论点不是“女人不能相貌迷人穿着暴露”而是“相貌迷人穿着暴露的女人易受性骚扰”,前一条需要批判,后一条是陈述事实。
你说“女人不允许去酒吧迪厅”“穿着暴露的都是骚货”就是需要批判的性别歧视,你说“女人去酒吧迪厅容易遇到危险”“穿着暴露容易遇到危险”就是事实。
就好像我说“男人对女性只会性骚扰”是偏见,需要被批判;但是“性骚扰更多发生在男人对女人行为上”就是陈述事实。
的确,女德这种东西是应该作为文化糟粕被摒弃,但是,开局两张图,内容全靠编,直接把讲座定性为女德这好吗?
新闻里的文字描述是什么?
讲座的PPT上有这样的内容:(女生)购买高级化妆品、浓妆艳抹是爱慕虚荣的表现,所谓反叛、追求自由只是为了强化内心欲望,掩饰心中不安;大学时期发生性行为会导致恋人双方感情变味,给女生带来不孕不育、性疾病等身心伤害;相貌迷人、穿着暴露、行为轻浮的女子最容易受到性骚扰。
原PPT:
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强行因果颠倒这合理吗?
PPT这页那么大个标题在上边,明显说的是避免因爱慕虚荣而做出这些事,即类似有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消费等等,到你这变成购买高级化妆品是爱慕虚荣了?
而据我所知这种讲座的PPT多是复制自《大学生安全手册》这样的书籍,我甚至能找到类似的PPT,比如这段:
大学时期发生性行为会导致恋人双方感情变味,给女生带来不孕不育、性疾病等身心伤害;
这是女德吗?
这明显就是提醒女生注意婚前性行为:
再比如这句:
相貌迷人、穿着暴露、行为轻浮的女子最容易受到性骚扰。
这是女德吗?
这叫防侵害措施!
参考之前的回答:
这根本就不叫受害者有罪论,也不是所有提醒女性注意行为的都是女德,宣传男尊女卑的才应该被万夫所指,但凡爆出这个新闻的自媒体能拿出再多一点的女德ppt图片我都不会写这篇回答,况且从头看到尾我只看到“女生要保护好自己”这一个主题,@曹小灵 大佬的回答里也提到了,连食疗丰胸避免做丰胸手术都介绍,指责女德怕是矫枉过正了。
另外参考这篇回答:
看一看最近打拳打的多凶,我被锤的多惨。
你不赞我不赞,我写这些给谁看。
_(:з」∠)_
知乎啊,明明是一个极其开放的公众论坛,这个问题下大把大把好象都是一辈子躲在象牙塔里的。
好吧,实际上看上去不少就是高度疑似女拳师,但回应这些女拳师的却太学者气了。
说来说去,某些人觉得逻辑王牌就是——“性骚扰的人挑选骚扰对象的时候,最在意的是不是看上去更好欺负,而不是衣着暴露程度”。
且不说强奸、骚扰案件里,高比例的无事先策划——俗称“精虫上脑”——的情况,与荷尔蒙冲动有一定正相关关系,而视觉等刺激又会影响部分人的荷尔蒙分泌。
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却是之前回答者都默契的回避了。
“穿着暴露”在当代现实背景下,并不是对普通短裙之类衣着的形容,那至少得回到三十年前去了。现在会被称为女性“穿着暴露”,实际可能是哪些服装式样,有点社会常识的人闭上眼睛就能想出来,对不对。好吧,我下面就要说很不好听的大实话了。
所有人都没必要装糊涂,大家都知道一个事实:现在社会上存在着一个规模相当可观的性产业,存在着一批以提供性服务为生的人。很遗憾,他们中多数人是女性,而这些女性往往比普通人更倾向“穿着暴露”。这种倾向甚至已经成为社会默认的某种“职业特征”。以至于在一定程度上,特别是在一些特定地区和时间下,“穿着暴露”可能是一种相当明显的暗示。
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女性当然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穿着,这是一个意识形态原则是否正确的问题。
坚持“穿着暴露”的女性更容易遭遇性骚扰,这是一个基于事实的判断。
拿意识形态来否认事实,还觉得自己威武无边,以为自己是李森科吗。
营养不良的女子易受营养不良困扰。
认为这是营养不良导致的,属于科学。
认为这是不信神灵导致的,属于宗教。
认为这是不修女德导致的,属于营销。
认为这是儒学导致的,属于儒黑。
但是女德到底是不是儒学的产物呢?
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还是那句话:“别被媒体带节奏.........”
咱就事论事,别断章取义,好不好?
首先,作为旁观者,从这个讲座的题目里,还真看不出“女德”两个字........
我想争议比较大的,应该是下面这个说法:
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有个叫《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东东。
个人认为,至少目前披露的讲座的内容,并没有超出这个行为规范的要求!
另外,这一段人家也没说错啊!
请注意:人家并没有说女生应该怎么怎么样!而是“最容易受性骚扰的情况”!
难道说的不对吗?
难道说:“相貌丑陋,穿着保守,行为稳重”的女子更容易受到性骚扰?
这让我想起了经典的“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笑话了.........
所以,这次我依然希望媒体别“乱带节奏”,别“断章取义”,别乱扣帽子........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大学的专业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讲,都是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的,因此专业和未来的工作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谋生方式,你的专业是你的一项谋生手段。
因此当别人选会计作为谋生手段的时候,是在他既定的能力和资源约束下,会计作为谋生手段,是他比较满意的,而评价一个谋生手段好不好,满不满意的标准当中,并不包括自己兴趣上喜不喜欢这一条。有些人喜欢一个东西并把这个东西作为以后的谋生手段,但喜欢并不是谋生手段成立的必要条件。我可以不喜欢这个东西,但不妨碍我用这个东西赚钱。
当我在比较高的性价比组合下赚到的钱,下了班,拿着钱去做我真正喜欢的东西,去真正按照我自己的意愿从事我喜欢的东西,那才是喜欢该有的样子喜欢不是把它作为自己每天吃饭的谋生方式,每天看客户和老板的脸色行事,你能喜欢的起来吗?
识字率
明代: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
《明史·杨继宗传》中记载了这么一句话,即:“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明代小说出版业繁荣,有大量的人购买这种休闲通俗读物。
传教士记载:利玛窦等合法传教士的著作,他们不约而同地记载道:他们惊讶地发现明国老百姓识字率很高(而那个时候他们使用二十多个拉丁字母的西班牙葡萄牙母国的识字率可能还不如用几千个汉字的大明),并且把识字率高的原因归功于两点:1.中国人特别注重文化教育2.中国各地方言差异大,要互相理解必须靠文字作为桥梁。
清当局: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
第二,不得立盟结社;
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第四,大兴文字狱
第五,篡改历史文献
第六,禁毁和篡改汉语著作
通过以上手段,经过两百年黑暗统治中国人识字率终于达到历史最低的 1% (清当局学部在1909年的统计,当时中国人的识字率不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