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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结离婚 28 次,变更过户车辆 23 辆,北京将严打「结婚」为手段过户京牌的行为,会带来哪些影响? 第1页

  

user avatar   hei-an-zhong-de-guang-ming-zhe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种行为真的违法吗?


user avatar   ba-luo-23 网友的相关建议: 
      

没有假离婚。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里说结婚的条件,就是男女双方自愿、亲自办理、无禁止婚姻的情形(三代血亲、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等),根本没说到要审查双方是否有感情。

《婚姻登记条例》也说到,男女双方登记结婚要去民政局,拿户口簿办理,没有说民政局要审查这对男女是否有感情基础。

就算是明年才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没说登记结婚要考量双方感情。

也就是说,我国合法婚姻关系根本无须考量双方是否有感情。

那么,我把钱给一个有车牌指标的女性,跟她登记结婚,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是完全合法的。



同样,我国法律对于协议离婚的条件,也并没有要求审查感情。民政局无权要求确认男女双方是否真的感情破裂才决定办理离婚登记。反之,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登记,签好离婚协议,民政局就应当给他们办理离婚登记。

也就是说,即使我和这个女性根本没吵没闹,民政局也不能强行不准许我们在结婚一天后即选择离婚。我们的离婚也是完全合法的。

我国宪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同样婚姻法、民法典也规定了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我既拥有与任何人结婚的自由,也拥有随时与配偶离婚的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不容区区行政机关剥夺。

什么时候结婚多次又离婚多次,就成立伪造、骗去国家公文罪?



至于婚姻存续期间办理车辆过户,这是你们行政机关决定的事情。你们是否许可办理,由你们决定。你们拍脑袋想出来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办车辆过户,就别怨我通过合法手段从我新娶的配偶那里获得车牌。你允许我们过户,就是认为我们过户是合法的。那么你现在认为我们过户非法是几个意思?

合法结婚+合法过户+合法离婚=非法行为?

搞笑。


user avatar   cao-zhe-5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跟政府卡bug搞太过分被封号」这种事吧,从道德上来看的确多少有点活该,但是从法律层面看,过了。

从行政或民事角度认定婚姻无效,并宣布涉案指标作废就已经很可以了,最多再来点罚款,就已经可以很有效地遏制这种行为了。

对这种事动用刑法,感觉怎么都有点违背刑法的谦抑原则,硬说他们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怎么看怎么牵强。

法治社会,政府应该更多的通过堵窟窿来防止钻空子,而非直接找个由头搞死钻空子的人。

毕竟人民对法律的信任是建立在「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的,而非建立在「公家想治你就能治你」的基础上。


user avatar   redwolf-luo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就纳了闷儿了,公检法是通过什么判断婚姻关系无效的呢?又是通过什么,判断“奋斗者协议”是有效的呢?


user avatar   tedcjk 网友的相关建议: 
      

长话短说:


1、很多知友对新闻的讨论集中在“车牌交易”,这是一个误读——本案拟追究刑事责任的是《通知书》交易行为,不是车牌(指标)交易行为


车牌和《通知书》并不是一种东西。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摇号获得《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凭通知书完成车辆登记。

在登记完成后如果因为出售、报废等原因需要更新指标登记信息的,则需要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为凭证完成变更登记。

(也就是通知书是完成车辆登记的“道具”)

本案中,行为人通过结婚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完成指标变更登记后再离婚,警方认为构成犯罪的的并非车牌(指标)买卖,而是通知书买卖。


报道截取如下:

北京严打以“结婚”为手段过户京牌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01
涉案人员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犯罪,能具体解释一下吗?
答:以结婚为手段骗取、买卖《北京市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80条第1款之规定,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最终构成犯罪并非没有先例。

譬如与本案类似的通过结离婚骗取拆迁款:

行为人在半月内结婚离婚23次,最终也是以诈骗罪追究了法律责任。


北京禁止买卖或者变相买卖指标通知书,这里的“变相买卖”就是合法形式掩盖下的买卖交易。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标或者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通过结、离婚变相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属于《细则》第三十三条“变相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合法形式不能掩盖其违法实质

依据《细则》,该行为是违法行为,应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标,并对相关申请人三年内申请不予受理。


3、本案认定“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确实是有争议的,这个争议不在于合法手段能否导出犯罪,也不在于本案是否构成变相交易车牌指标,而在于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

承前所述,本案中交易的不是车牌(指标),而是变更车牌登记所必须的通知书(道具)。因此并不能直接引用最高院《关于伪造、变造、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行为能否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答复》针对的是能否将机动车号牌认定为国家机关证件;而本案中警方认为变更号牌登记所必须的通知书属于国家公文;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但是《答复》所蕴含的法理逻辑在本案中却是同样适用的。

最高院在答复中提出了一个观点:

机动车号牌可以分为民用、警用和军用。

对于后两者,如果非法买卖,情节严重的,分别构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买卖军用标志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前者,如果我们认为非法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同样买卖车牌,买卖民用车牌的定罪比买卖警用、军用车牌都要重,这显然有悖立法本意。

最高院据此认为买卖民用车牌不宜认定为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而本案的买卖通知书行为法律后果上与直接买卖车牌并没有实质区别,如果对本案以买卖国家公文罪处罚,同样会有“买卖民用车牌处罚重于买卖军用、警用车牌”的矛盾,依据同样的逻辑,本案同样不宜认定为犯罪。


当然,这只是从《答复》中辗转引申出的一种观点,权作抛砖引玉。


user avatar   li-xiang-1-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两年28次怎么做到的?不是有冷静期吗?


user avatar   lancelu 网友的相关建议: 
      

a.有车牌的人

b.没车牌的人

思考,路堵是a造成的还是b造成的?

然而现实情况是b没有造成路堵却被剥夺了持牌的权利。




根据要求删去xxx字。



user avatar   chi-se-xing-ling-zuo-yi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user avatar   weiliujia 网友的相关建议: 
      

算了,不说了 。


这就是答案。


user avatar   luo-xie-74-43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居然有人要华裔赶紧离开美国,我就想知道,他们都是美国公民,享有神圣的美国宪法的保护,在自己的祖国里,凭什么要跑?跑哪里去?

华裔应该拿起枪来,组织起民兵团,象那位十七岁的里腾豪斯那样,见到作奸犯科的不法之徒直接开枪,警方管不了那就代替警方维护治安,记住要用热武器!

另外对于赤果果的种族歧视,华人应该学黑叔叔那样上街抗议,甚至可以适当考虑暴力形式,用ylm运动去给整个社会闹腾个天翻地覆,这就相当于给种族主义者划下红线,谁敢公开挑衅华裔,跟他们个没完。

我们华人不好过谁都别想好过!就象《死神永生》中那个艾aa一样,自己跑不了谁tm的都别想跑,要死一起死。做人就要有这种狠劲!

当然最优选择的还是学犹太人,通过数十年的努力掌控美国意识形态话语权,把反华渲染成象希特勒屠犹一样的极端邪恶行为,谁敢公开表示反华反亚裔,各种封杀!

美国华裔要记住,在这个地盘上一味的忍让与退缩,甚至通过骂自己的母国的方式来取悦他人(红脖),换不来安全,反而助长那些人的气焰,让自己谋生更加艰难。

只有拿出血性才能在北美争得自己种族的生存地位。

====

(新添感言)

不要拿华人数量少当借口!这种借口一点意思都没有。

美国犹太人口数量比华人还少一大截,但在美国谁敢招惹犹太人?犹太人甚至把母国以色列整成了太上皇国,要美国纳税人出血汗钱去每年供养这个海外的爸爸国。

反观华人呢?你们只能靠着骂母国贬自己的同胞讨好白人来获得生存机率,真为你们感到既恶心又可怜。更恶心的是某些高华还在为打击同胞和出卖母国出谋划策,纯找死的节奏!

美国华人应该反省了,你们越是放低姿态做出讨好,就越是在鼓励变本加厉的欺辱,这种趋势继续下去,就算中美没战争都可能进集中营。还很可能连累了其它的亚裔族群,日、韩、越。。。最终都会恨死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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