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这么大的大佬邀。先答为敬。
这个问题没有加前提。站在不同的角度,其实有不同的回答。
站在企业的角度,互金公司业务模式的风险在于合规风险。
站在系统(监管)的角度,互金公司业务模式的风险在于它的高杠杆经营,有可能触发系统性风险。
站在企业的角度,互金公司业务模式的风险在于合规风险,他们不怕有没有客户。
这其实很好理解。
因为互金公司是站在互联网的角度,对传统市场进行的撬动。也就是所谓的降维打击。对互金公司来说,这是一片蓝海,他们不担心有没有钱赚,他们只担心这钱能不能一直这么赚。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如果没人打扰的话,他们非常乐意一直这么掠夺式成长下去。
但法律和监管的滞后只是暂时的。
随着新经济逐渐走向成熟,相应的法律和监管配套一定会迅速跟上。于是,就如同任何一个新市场新行业新经济新世界的生命周期一样,互金由野蛮成长进化到成熟和文明。
在这个阶段,存活下来的互金公司已经纷纷割据,大家各有自己的流量,各有自己的客群,各有自己的成熟盈利点,赚钱已经不是问题。问题是这个盈利模式是否符合监管的合规要求,是否能进行合规整改。
能适应合规整改的,接着发展;不能适应的,淘汰出局。
但这显然是个好事。
对于老百姓这个弱势群体而言,稳定有序才是有利的;混乱无序乃至群魔乱舞,只会侵蚀消费者、借款人等普通屁民的利益。
站在系统(监管)的角度,互金公司业务模式的风险在于它的高杠杆经营,有可能触发系统性风险。
银行业本来就是一个轻资产高杠杆行业,以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的资本充足率(自有资本占总资产的比率)为8%,折算财务杠杆相当于12.5倍。但互金公司的杠杆率比这个还高!以借呗为例,30亿元的资本金竟然放出去3000亿的贷款,其杠杆率高达100倍!
银行高杠杆有他的原因,因为他有银行信用,这个无形资产的质量远胜普通企业的砖头水泥固定资产,所以银行可以高杠杆运营。这个无形资产体现在客观物件上就是那个牌照。
但互金公司有什么能够支撑他的高杠杆,或者高信用呢?或者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
以蚂蚁为例。
蚂蚁最初是以支付宝切入金融领域。而支付业务的特点之一是不影响资产负债表(银行因此将其称为表外业务),或者说不影响杠杆。严格讲,支付业务也存在风险(结算风险),但风险隐蔽,而且从监管的角度来说,不是重点。蚂蚁由此在金融圈站稳脚跟。
支付宝之后,蚂蚁试水余额宝,进入理财市场。这个领域就已经开始触及银行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了,但仍然不涉及杠杆率。
同样仍然由于新经济的阶段性特点,蚂蚁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或者说凭借监管缺位的机遇)迅速成长为巨头。这个时候因为不涉及贷款业务(信用风险),所以监管层仍然给予互金公司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再往后,互金公司以P2P、小贷、白条等多种贷款产品的形式迅速进入贷款领域(对应着银行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领域)。这就跟杠杆率有关了。
贷款业务涉及到金融业的核心风险——信用风险,前面所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8%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就是为了避免信用风险量身定制的监管要求。同时,信贷业务也是银行业的核心业务,其重要性和盈利能力不言而喻。
但在互金公司看来,他们不用承担监管成本,却能享受贷款业务的稳定盈利,这块业务显得异常肥美。于是,互金公司一方面抬高杠杆,获取巨额利润,另一方面则把各种乱象作为外溢成本,留给了社会。在利润诉求的驱动下,切入贷款业务的互金公司疯狂收割,野蛮生长。
这就形成了一个局面,一边是旧经济体系里,金融业严格遵从巴塞尔资本协议,以风险管理稳健经营为第一要务;另一边是在新经济体系里,互金公司以利润为第一目标,利用监管套利(监管缺位)野蛮成长。
信用风险是造成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的核心因素,这是历次经济危机攒下的经验结论,也是国际银行业的共识,因此才有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出现。
老百姓不用去琢磨专家的逻辑,从常识来判断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对于高负债企业,只要有一笔不良出现,就足以让他资不抵债。杠杆越高,越禁不住风吹草动。
蚂蚁等互金公司由于一直游离在监管以外,始终保持了极高的杠杆。这一点监管单位是心知肚明的。
于是,面对金融乱象,2017年强监管时代到来。
在强监管的背景下,蚂蚁等互金公司,一方面积极申请牌照,合法赚取金融业利润,另一方面则积极宣传科技标签,这不仅是为了获取互联网和科技行业的高估值,而且也是为了逃避监管。
但如果我们瞪大双眼,不要光听他怎么说,而是要看他怎么做的话,就会发现这些互金公司的利润几乎全部来自于金融业务。蚂蚁集团的报表显示,其收入结构中贷款业务占到39%,支付交易占36%,理财收入占到16%。
因此,把互金公司纳入金融监管是必然结果。
不过需要多说一句的是,这种强监管对大中小互金公司的压力都很大,但客观讲对大互金公司却是好事。
一是帮助他们理顺市场。市场初期,大家跑马圈地可以不计较姿势好看不好看,但进入了成熟阶段,就必须考虑可持续性。因此将不合规机构清理出场,有助于金融市场的长期发展。这不是口号,是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
二是,监管要求的提高客观上有助于大企业垄断市场。因此,对于蚂蚁等互金公司,长远来看强监管是个重大利好。
10月24日,马云在外滩峰会上说巴塞尔资本协议过时了。
是这样吗?
显然不是。
为什么?
因为互联网只是改变了金融企业经营的形式,并没有改变金融业运行的本质。
信用风险仍然是借贷业务的首要风险。
利率市场化仍然要靠监管单位来进行顶层设计,利率仍然以机构报价为主,市场参与主体也仍然以机构为主。
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仍然交织在一起,金融风险由点到面的传染途径仍然畅通。
互联网并没有再造一个金融体系,只是提高了它的工作效率。
以前存在的风险,现在仍然存在。
P2P这种买卖双方直接对接的模式未能经受市场的考验,债权融资仍然要以间接融资为主。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业面对的核心风险,这一点并不因为市场参与者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因此,随着互联网对金融业的改造完毕,金融领域会再次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而在金融风险领域,就回到了监管的擅长,巴塞尔资本协议也仍然不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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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需要创新,也需要监管。
“金融科技”是技术发展驱动的金融创新,它同时也包含技术和金融两方面的风险,由于其传播发展速度很快,同时容易在科技上制造对客户和监管层的信息差,所以对监管造成了巨大挑战。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公司利用“金融监管套利”(钻监管未覆盖的空子)来进行高利贷行为。
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如何不至于扼杀创新,实际上是有例可循的。
各国均已经出台政策,用“监管沙盒”的方式来进行管理。
沙盒,名词来源于计算机程序,顾名思义就是被隔离的独立安全区。
英国提出了“监管沙盒”的概念和机制。2014年10月,英国FCA设立了创新项目,并增设创新中心。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后,英国FCA开始研究“监管沙盒”的可行性,并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了“监管沙盒”机制。
在“监管沙盒”中,创新公司可以开办新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并在约定范围内不受当前监管试运行,当运行被监管方确认没有风险和隐形违规时,该项目可以结束沙盒状态,进入社会。、
类似于先做一个试点。
目前中国已经有北京、上海等多个地区开通了“监管沙盒”。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系统,兼顾了创新和监管的需求,并且能够在沙盒期,完成全面的风险评估。即使项目的风险爆发了,也在一个完全可控的范围内。
大家可以多关注一下。
感谢这么多人同时邀请我,对我表示认可。我目前在某技术公司给一个知名的跨国银行做风控模型,所以对金融风险也是略知一二。由于只能添加一个谢邀,那就在这里一起感谢 @Puddle @Eternity @Serendipity 的邀请
在展开叙述前,先贴个图方便大家理解,顺便结合这次蚂蚁上市暴露的问题来讲讲帮助大家理解。
据我个人见解,蚂蚁这次上市暴露出的风险包括宏观角度的”政策法律风险“,”合规风险“,”道德与信用风险“。至于微观角度是蚂蚁内部关注的事,而宏观角度是监管层关注的事
从宏观角度应该比较多人能理解。所以我先讲宏观角度的风险。当然,宏观角度可以又很多个角度解读,由于本人做的是微观角度的风控技术,对于宏观层面,专业的研究员应该了解得更全面,所以本人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的姜上璞写的一篇文章[1],但并没有直接按照原叙述,而是写得更为直白些,并添加了个人见解(用引用块来举例),希望能帮助大家搞懂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来自国家有关互联网金融政策调整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当然,我是支持国家队金融政策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人民财产,例如:
今年规定了,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4倍LPR利率[2],当前LPR利率大概是4%,所以我们看到消费贷利率最高被限制了在15-16%左右,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无良高利贷的公司,这个风险就会导致他们破产。
法律风险之一是刑事行政法律风险,这个对于金融机构,借款人都存在风险。指的是因触犯非法集资类犯罪或行政违法、非法经营类行政违法或犯罪及非法证券类行政违法或犯罪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包括民事法律风险,导致集团性诉讼案件爆发,挤兑等等。更多的p2p平台的法律风险,可以参考[3]。集体诉讼的例子如:
2018年2月8日 —2月8日上午9时,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就集体诉讼借贷宝一案正式开庭,起诉方为借贷宝受害者、盈科律师集体诉讼团队。
就这次蚂蚁上市来说,暴露出的政策法律风险在于”监管套利“。
监管套利是指金融机构在不违背监管资本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金融交易,在不降低金融机构的业务规模和整体风险的同时,降低监管资本要求。
说白了,就是擦边球,妄顾风险了。
一是互联网金融是新兴业态,对于参与主体及其网络交易行为法律界限不明。举个例子
传统去银行开户,我们是需要本人到场,我们需要提供各种材料,例如身份证,征信信息,流水证明等等。但是通过互联网金融机构开户,我们可能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就行了,甚至这个身份证的真伪对方都没法辨别。
二是互联网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合规性易被突破。这个怎么说呢?我听一个在某互金呆过的朋友说过:
互金本质是要赚钱,你让他们自己监控自己,怎么可能?
就蚂蚁这个事来说,”监管套利“就是合规性被突破的,具体操作是:
通过技术输出、科技合作的名义下,通过联合贷款等方式迅速做大业务规模同时,规避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率、信息披露等传统监管指标,某种程度构成了政策套利或监管套利。
我这里再个人补充一点。反洗钱的风险也是合规风险的一部分。例如有的人在A公司这里贷了一百万买了一个游艇,结果用黑钱,他分成很多期还给A公司。那么A公司等于不知不觉的帮这个人洗钱了。
这个等下会在微观角度的章节讲到。这个偏微观。放款和还款都是交易的过程,你放出去的钱有可能收不回来。
互联网技术本身存在着技术风险,即使最完善的风控系统,也不是百分百安全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所信赖的信息系统的技术安全和技术容量、黑客攻击、密码泄露、账户资金被盗等。
例如2018年京东12G用户数据惨遭泄露,起因竟是因为三年前的安全漏洞[4]
前不久,一个包括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身份证在内的多维度信息的12G数据包在黑市流通,而据买卖双方表示,该数据皆来自于京东。事后,京东方面也在其微信公众平台上就此事发出声明,承认了这些数据确实是京东于2013年因为安全漏洞所泄露的那批数据中的一部分。虽然当年事后京东已经及时完成了系统修复,并对用户进行了信息安全提示,但有少数用户并没用及时对账户信息进行安全升级,因此仍有风险存在。
这个在[1]里已经讲得挺易懂了,这里就直接引用
目前存在几个主要问题:
一是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身份认定问题。部分交易主体在身份认定上并非实名制,关键信息缺失或不真实,而且缺少有效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客户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二是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虚拟化程度高,交易全过程透明度低下,交易真实性不易考察验证。
三是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资金管理不规范。
这个很明显,这三点都是监管层对蚂蚁集团的关注点。
微观角度会讲到产品本身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一个信贷产品,无论是传统银行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按产品阶段,都可以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
从技术角度讲,这三个阶段可以做三个风控模型,分别叫A卡(Application score card)、B卡(Behavior score card)、C卡(Collection score card)来控制。
至于三个阶段的这个模型应该怎么做,嘿嘿,这就是我的老本行了。这里由于讲风险,这里就不展开讲技术了,感兴趣的话,欢迎看看我写的相关技术文章。
金融机构嘛,无非都是放款-收款,所以要最大化利益,就要减少把款放给骗子或者还不上款的人,如果对方逾期未还,就需要安排合适的策略,根据其风险等级,打电话,发短信,甚至上门催收。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几种风险:
可以看到,互联网金融公司的风险存在于方方面面。风控这个事,永远都做不够。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微观层面的风控技术,我毛遂自荐以下自己写过的相关内容